2020年,盼增量配电改革之春
回顾2019年,尽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一波三折,但国家仍坚持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决心毫不动摇,相继发布了《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等7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相关政策,采取措施推进因业主招标不规范、对电网规划重视程度不足、配电区域划分困难、接入电网环节的机制和流程不明确、试点项目申报与实际情况差距明显等多种问题的解决,进一步有力地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主要政策图谱
根据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发布的《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 2019》,截止至2019年12月,全国分四批次明确了380个试点。现有试点的规划编制、业主确定、供电范围、行政许可、售电牌照等重要节点进度各有不同。已有202个试点项目完成规划编制,233个试点项目完成业主优选,130个试点项目确定供电范围,106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75家业主单位注册成为售电公司。分地区评估结果显示,河南、新疆兵团、广西和江苏四省区改革推动成效显著。
前四批试点节点统计
380个试点项目中,完成规划编制试点项目数量占总比重53.16%,完成业主优选试点项目数量占总比重61.32%,确定供电范围试点项目数量占总比重34.21%,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试点项目数量占总比重27.89%,注册成为售电公司试点项目数量占总比重19.74%。(含上一步骤累计节点数量)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政府部门、电力企业、试点园区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部分成绩,增配改革试点初见成效。但多方原因致使众多项目试点落地困难,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受挫,改革仍在困难中前行。
2020年,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依旧存在多种不确定因素,但2019年年底第五批申报工作已完成,国家坚持改革态度明朗,对于已经加入到此次改革的众多项目公司来说,目前需要做的一是梳理出国家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寻找有利于增配改革且能落地的条例“策尽其用”;二是创新经营模式,打破原有简单的营销模式,依据外部市场环境,创造适合本企业的经营模式,以良性发展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手段,打造企业优质服务、灵活运营的平台。等待国家增援的同时展开“自救”行动,共盼“改革之春”:售电侧市场主体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早日到来。
原标题:共盼售电侧市场主体步入良性发展的阶段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