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5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漳州核电、田湾核电等,详情如下: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新燃料检查装置、新燃料升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920WXR033C11506BD/PYGS-20HDGC020056)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燃料检查装置、新燃料升降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_新燃料检查装置、新燃料升降机
设备数量:新燃料检查装置2台;新燃料升降机2台;新燃料升降机卷扬机2套。
交货时间:1# 2022-5-25;2# 2023-3-25
交货地点:_漳州核电现场指定地点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2月20日9:00—2020年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4日9时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特别说明: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在疫情期间截止收标的项目请按下列要求执行: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刘风侨
联系电话:010-63311839
2)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新燃料检查装置、新燃料升降机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核岛中压配电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岛中压配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 ___核岛中压配电装置___
设备数量:__132台中压配电装置,4台中压接口箱,共计136台设备,详见下表:
交货时间:__1#首批到货:2021-07-25
交货地点:___漳州1、2号机组核电项目现场__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及其分包方须取得(或已受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范围:熔断器-接触器柜,1E级。设计能力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
额定电压:12kV及以下;
接触器额定电流:400A及以下;
熔断器额定电流:250A及以下;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及以下。
投标人及其分包方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证范围:断路器柜,1E级。设计能力特征参数不低于下述标准:
额定电压:12kV及以下;
额定电流:3150A及以下;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50kA及以下;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50kA及以下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02月19日09:00—2020年02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第五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核岛中压配电装置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 系 人:李建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liji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8日
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常规岛海工设备大修(T112、T113)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常规岛海工设备大修(T112、T113)服务项目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标书,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常规岛海工设备大修(T112、T113)服务项目
2.2项目工期:田湾核电站T112、T113大修期间,实际工期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开工之日和工作实际结束之日为准。
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常规岛海工设备大修(T112、T113)服务项目,包括:
1)完成常规岛海工项目的标准大修项目,包括相应的配合项目、高压电机电气试验;
2)负责11UQA厂房水闸门的运行操作,主要包括:海工系统隔离时吊放闸门、海工系统解除隔离时吊放闸门、大修期间配合循泵检修/闸门槽阳极块检查等大修工作时吊放闸门。大修结束后,需把隔离闸门用清水清洗干净、液压管接头及液压千斤顶除锈抹油,使用塑料布包裹液压接头及液压千斤顶后存放;
3)负责自备合格的用于格栅清理等工作的人员吊笼;
4)完成系统、设备的定期试验项目及消缺工作;
5)完成技术规格书范围内的所有其他专业配合工作,负责完成由于系统设备检修需要的电器设备拆、装等配合工作;
6)完成在大修项目执行中所新增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7)完成涉及大修的相关设备的日常转大修项目;
8)负责承包范围内的保养、防护,完成买方金属监督或化学防腐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工作;
9)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工作;
10)负责施工区域的工业清洁;
11)买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检修任务;
12)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2月25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804室(详细信息参见本招标公告第12项),并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500元后获得招标文件。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
5.2潜在投标人应该通过电汇(须注明用途)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如下内容发送至邮箱:liub@mails.cneic.com.cn
(1)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各一份(详见附件一);
(2)汇款凭证;汇款附言请注明:“项目负责人:刘彬”
(3)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投标回执(见附件二)签字盖章扫描件(如开标前放弃投标应重新提交)。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中标单位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对象须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对于投标单位为涉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外籍等无法实施查询的情形,投标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因近期受疫情影响,投标文件应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请于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12日9:3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分部。
收件人:刘彬
电话:010-66297103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9.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电子商务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及招标文件下载。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
12.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张凯
电话:0518-82207971
传真:0518-82206180
电子邮件:zhangkai05@cnnp.com.cn
1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
详细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华远街9号
邮 编:100032
联系人:刘彬
电话:010-66297103
传真:010-66297098
电子邮件:liub@mails.cneic.com.cn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8日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广东核电部分固废管理服务项目
辅助工序和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项目废物分拣与检测业务外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广东核电部分固废管理服务项目辅助工序和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项目废物分拣与检测业务外包(招标编号:GKJY-220047ZH-3504/01),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广东、福建、广西。
2.2服务期限:
(1)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固废管理服务项目29个月。
(2)广东台山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3)福建宁德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4)广西防城港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24个月。
2.3服务地点:
(1)辽宁红沿河核电、(2)广东台山核电、(3)福建宁德核电、(4)广西防城港核电。
2.4招标范围
(1)辽宁红沿河核电二期固废管理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放射性去污、放射性净化介质更换等工作。
(2)广东台山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3)福建宁德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4)广西防城港核电放射性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项目中,有关放射性废物分拣及废物检测等工作。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服务资质;
(3)财务要求:无。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6)人员要求: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
(7)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此次投标。
2)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9日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4日16时00分,投标人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在线申请报名同时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发送至到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疫情期间可发送上述资料至gkzb68196244@163.com购买),付费后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申请报名、购买、下载等工作,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电话:021-615923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院8号楼20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监督部门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矿区
邮编:735212
联系人:王荣丽
电话:0937-6762322
传真:0937-6762356
电子邮件:1399379770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8号楼二层
邮编:100081
联系人:张泽林
电话:010-68196244
传真:010-68118720
电子邮件:gkzb68196244@163.com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二级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820WXR031C11506BD/PYGS-20HDGC020050)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核二级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2~120°34¢122,北纬40°20¢012~40°21¢442。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2.2设备名称:核二级泵设备数量:见下表
徐大堡项目交货时间:3号机组(8台):2023.08.30; 4号机组(8台):2024.06.30交货地点:徐大堡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3项目编号:18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民用核二级安全设备设计与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02月15日09:00—2020年0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中的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徐大堡3、4号核二级泵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7日 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核二级泵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 010-63310389 15210822007
电子邮件: liuc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