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WCQ-FWZ-ZB-PC-202001),涉及18包重庆渝北鹿山110kV送出工程、重庆涪陵五环路110kV输变电工程、2020年调控中心调度自动化维护等12个工程,招标内容涉及基建监理、基建施工、技改施工、系统运维、技术服务等4项工程与服务类招标。
一、招标条件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2020年第一批工程与服务类集中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附表1:项目需求一览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要求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作出承诺。
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的查询包含“行政处罚”、“黑名单”的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需同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信息(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有效的承诺函将被否决。
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1.1施工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包的监理人;
(d)为本标包的代建人;
(e)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j)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o)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2设计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 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k)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3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监理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d)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f)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g)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j)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k)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1.4其他服务类招标项目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有效年检记录。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业主单位的验证。
(7) 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业主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期间的;
(c)本次投标及本项目实施时处于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f)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g)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3.2.1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3.2.2业绩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3.2.3项目经理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3.2.4其他要求
详见公告附表2:专用资格、业绩及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