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2019年10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10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报道 > 正文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9年10月电力安全生产详细情况通报

2019-12-27 09:15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一、总体情况

2019年10月份,全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10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

10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未发生电力安全事件,起数同比持平。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10·19”南方电网云南曲靖供电局触电人身死亡事故

10月19日,南方电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南方电网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作业人员在从事断路器保护检查、设置工作时触电,发生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施勇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甘霖

(二)“10·22”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10月22日,国家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人死亡。EPC总承包单位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从事煤场环保封闭升级及北扩项目施工作业时,违反停工令,擅自更换杆件,致使已稳固的网架失稳,发生高处坠落,落差28米,造成2人死亡。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开封发电分公司,郎建国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张勇

总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潜

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王凤学

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任宇

(三)“10·24”国家能源集团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触电人身死亡事故

10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死亡。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业人员在更换检修母线绝缘套管时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误入开关柜带电下间隔,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安徽马鞍山万能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刘运红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何成江

三、防范措施要求

10月份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反映出燃煤发电企业在面对节能环保改造、机组检修等任务时,未严格按照工作范围开展工作,规则意识淡薄,未将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电网企业工作人员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业主单位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缺乏有效手段,层层分包、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等现象比较突出。结合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和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发电企业检修技改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发电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一是立足防范、突出重点,做好触电、高处坠落等人身事故的防范工作;二是加大对电气作业、高处作业等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堵塞安全生产漏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强化对外包单位的全流程安全管控。加强承包商及作业人员入厂资质、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的审核,从源头狠抓外包工程的“入场关”。对外委施工现场违章现象严肃通报、严厉考核,对违章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承包商安全履约评价机制并定期开展分析评价,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责令更换项目负责人直至终止合同,加强承包商履约能力管理。

(三)严格执行“两票”制度。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要严格履行安全职责,严肃到岗到位等制度的有效执行,严禁超工作范围作业和“搭票”作业现象。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人员要对“两票”实施动态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工作票和操作票要按照违章进行考核,定期组织本单位一线人员开展“两票”培训,确保各环节落实安全责任。

(四)严格执行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规定。8月份至今,事故责任企业绝大部分未通过全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www.cesafety.cn)报送事故信息,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181号)规定,对8月份以来发生事故(事件)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予以通报。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电子信息的报送工作,接到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后,应按规定上传至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进一步提升全国电力安全信息的数据积累和规律研究能力。

更正说明:2019年9月23日,国华巴彦淖尔风电有限公司乌兰风电场发生一起人身死亡事故,导致外包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人死亡。外包单位在业务合同存续期间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未及时报告业主单位,造成事故信息统计有误。现将《2019年9月事故通报》中该起事故的外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更正为桂桐生。

相关阅读:

国家能源局通报2019年10月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