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公布,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延津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
项目公司为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安装建设1×140吨高效生物质锅炉,配套1×30兆瓦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该工程计划总资金3.8亿元。该项目投产后,作为产业集聚区内的热源点,可对当地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产业集聚区内的企业供汽,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当地政府税收。该项目还可为县城城区居民供暖,为民生工程,可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可减少火力发电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有助于改善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环保效益。节约能源,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该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生物质资源发电,有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经济、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