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近日发布了5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漳州核电、福清核电等,详情如下: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厂址工程海域水文测验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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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5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 涉及漳州核电、福清核电等

2019-10-09 11:5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近日发布了5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涉及漳州核电、福清核电等,详情如下:

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厂址工程海域水文测验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P219JFR419C11506BD/ZBDL-20190777

2.2项目名称: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厂址工程海域水文测验项目

2.3项目概况: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2号机组”)规划建设一台600MW快中子反应堆机组,位于示范快堆1号机组西侧。本期工程机组类型与示范快堆1号机组工程相同,除主厂房及部分辅助生产设施(如联合泵房、空压机房)为新建外,其余可利用示范快堆1号机组已建设施。本期工程主要建设的有核岛区、常规岛区和BOP。

2.4招标范围:本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厂址工程海域海洋水文测验的内容如下:

a.潮位

b.海流

c.水温

d.悬沙

e.盐度

f.海面风

g.表流迹线观测(春、夏、秋、冬各季节全潮期间观测)

(2)观测时间要求:在各季节进行半月潮观测;在观测期间应该各进行一次典型大、中、小潮(累积频率为10%、50%、90%)同步观测,观测应在当月进行。

(3)临时潮位站应连续观测30天以上,覆盖海流观测期。

(4)春、夏、秋、冬四季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5)观测前应先确定各观测点的坐标位置,以确保各季节在同一坐标位置进行。

(6)观测所使用的仪器设备精度应满足现行相关规范的相关要求。

(7)高程:统一为85国家高程基准,并提供各个高程之间的换算关系。

(8)海洋水文观测站、点:根据目前海域情况布置12个水文测验点,3个临时潮位观测站,并尽量与2015年完成的水文测验保持一致。

(详见任务书)

2.5项目地点:福建霞浦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提交成果成果报告

2.7质量要求或标准:须按照HAF003和HAF-J0013编写质量保证大纲及工作大纲。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建设项目可研阶段厂址工程海域水文测验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9日10:00—2019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四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11月6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级机构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范围包含海洋测绘、水文观测)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CMA)认定证书(范围包含海洋水文观测),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海域水文测验工作业绩(2016.1月-至今),至少应有一项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9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水下照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919WXR425C11506BD/ZBDL-20190786)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下照明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水下照明设备数量:_42套_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水下照明装置的机械部分由奥氏体不锈钢制造,灯具、灯具保护罩及反光罩、密封材料由耐腐蚀、耐辐照材料制造,电缆应为辐照绝缘密封电缆,具体工作环境及参数详见附录技术文件__

交货时间:_1#机组2022-4-15;2#机组2022-11-15

交货地点:_漳州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如为联合投标,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规定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联合体的中方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的外方成员在其所承担的技术方面担负全部责任,并保证性能。

无论在联合体协议中存在任何差异,联合体任何成员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都将视为联合体的行为或不作为。联合体中任何成员对合同的违背都将视为联合体对合同的违背。联合体中各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联合体协议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事先未经招标人/买方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任何成员都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或者联合体的成员构成。

3.4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8日17:00—2019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 ------------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7日9时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16层东区4会。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水下照明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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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2),项目编号(ZBDL-2019064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服务期限:3-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AL厂房系统运行外委服务时间为36个月(计划时间为2020.5.16-2023.5.15)。

3.招标范围

完成福清核电3-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和AL厂房系统运行工作,主要包括核岛实验室岗位和常规实验室岗位的日常取样、分析、加药工作。AL实验室各岗位的定期巡检、仪器标定、试剂配制、物资检查和厂房日常巡检等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3-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AL厂房系统运行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09200145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2)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需几个文件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8日17:00 —2019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6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 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张呈阳

电话:010-63312520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2019年10月8日


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1),项目编号(ZBDL-20190648)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

服务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服务期限:1-2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为38个月(2020.3.16-2023.5.15),1-6号机组流出物监测为40个月(2020.1.16-2023.5.15)。

3.招标范围

完成福清核电1-2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和1-6号机组流出物监测工作,主要包括核岛实验室岗位和常规实验室岗位的日常取样、分析、加药工作、定期巡检、仪器备件耗材检查、试剂配制、仪器标定、流出物实验室相关检测设施和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2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1-6号机组流出物监测外委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备化学取样加药分析/流出物监测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0920014501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核电2020-2023年度1-6号机组化学取样加药分析及流出物监测外委项目(标段1)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主页滚动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需几个文件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或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8日17:00 —2019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 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张呈阳

电话:010-63312520

电子邮件:zhangcy@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2019年10月8日


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919WXR434C11506BD /ZBDL-20190802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福建漳州核电厂厂址位于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其西南距列屿镇约2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地处北纬23°49′22′′~23°50′21′′,东经117°28′45′′~117°29′46′′之间。云霄县位于台湾海峡西岸福建省东南沿海,隶属于福建省漳州市,是漳州文明发源地,介于厦门、汕头两个经济特区之间。地处东经117°07'至117°33'之间,北纬23°45'至24°14'之间,东北与漳浦县交界,东南与东山县相连,西南与诏安县毗邻,西北与平和县接壤。

2.2设备名称: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数量:3套废过滤器芯接收设备、1套废过滤器芯卸载设备和1套废过滤器芯转运设备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交货时间: 2022年6月25日 交货地点: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制造/采购的合格资质。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不允许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19年10月08日12:00—2019年10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及营业执照(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漳州12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7日09时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六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废过滤器芯转运装置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栋16层东区

联 系 人:冯建亮

电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fengcnpe@163.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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