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江门印发《江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要求,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选择自主关停。
坚决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及时退役服役期满煤电机组,推进运行时间长的煤电机组提前退役。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允许进行交易和置换,在省统筹安排下可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随方案下发了68台10-35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任务清单、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自备电站)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清单、216个生物质锅炉整治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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