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公众参与说明文件和环评报告:公众参与说明文件请见附件1,环评报告请见附件2;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提交方式: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2019号,邮编:201800;收件人:郭先伟。
(五)公示有效期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TMSR-LF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附件2:2MWt液态燃料钍基熔盐实验堆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pdf
附件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