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19-04-1062)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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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联系方式|华能集团近期5条热电厂设备招标采购信息

2019-04-25 09:5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4-106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EPC),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土建工程、调试、试运行、培训、性能试验、竣工验收、最终达标交付投产等方面的内容。本工程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主工艺方案采用三联箱。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35个日历天,计划于2019年09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01月01日起至今)应完成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4月25日16:00起至2019年5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2.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

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 -->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5.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开启 ”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解密过程记录在案。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0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七、其他

(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注册、登录

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 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原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1.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

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三)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请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以免耽误后续工作。电子商务平台由工信部认证的 32家 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 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 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其他的防病毒软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联系人:张健

电话:010-63290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8104(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hnzbzyt@126.com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基本加热器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4-106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基本加热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台热网基本加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规模:4*300MW燃煤供热机组

3)建设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热网基本加热器4台

5)交货地点: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

3.2.1.1投标人应是国内专业从事热网加热器生产制造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A1、A2级。

(2)资格能力要求:

3.2.2.1投标人需具备近五年(2014月1日之后)投运单台换热面积≥3000m2热网加热器4台及以上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应用厂家联系方式,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如需要,请提供合同及技术协议原件,以备查验。

(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代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4月25日16:00起至2019年5月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25日16:00起至2019年5月5日17: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提交审批。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仅限个人网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到招标文件。

4.5 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16时00分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

联系人:张健

电话:010-632909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8104(仅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8:30-12:00,13:30-17:00)

电子邮件:hnzbzyt@126.com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变频器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AL-147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变频器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变频器采购。

2.2实施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变频器及配件采购供货。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内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以非本公司的销售业绩作为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电厂成功运行超过3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4)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2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8日16: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9147。

4.2.3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接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料位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AL-149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料位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料位计采购。

2.2实施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料位计采购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内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以非本公司的销售业绩作为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电厂成功运行超过3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4)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2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8日16: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9149。

4.2.3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接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阻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AL-150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阻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阻采购。

2.2实施地点: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2.3招标范围: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热电阻采购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内进行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或二级单位或三级单位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揽本项目的企业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的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时以非本公司的销售业绩作为业绩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3.2.5其他要求:

1)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该是在相同容量机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的电厂成功运行超过3年,且已证明安全可靠(以用户反馈证明为主)。

4)投标人需提供货源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3.2.6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每标段至少保证3家不同品牌的投标人参与竞争。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类似业绩合同个数多者优先,如类似业绩合同个数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4月2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8日16:00止,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业绩等相关报名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须线下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电汇支付,投标人将标书款支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内,支付信息详见联系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在购买附言中填写招标编号简写:即2019150。

4.2.3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4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将汇款底单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内。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确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6招标文件费:1000元/标段。(谢绝个人汇款,如个人汇款,将无法保证投标人能接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6.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451-82265421

开户名称: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帐号:41010020308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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