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1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独立董事陈磊先生、陆大明先生和郑新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6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端超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肖东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肖东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意见:“肖东玉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肖东玉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本次聘任肖东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肖东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肖东玉先生简历
肖东玉,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4年9月出生,工学学士,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管道工程部副总经理、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华电重工装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副主任,新疆喀什市委委员、常委、副市长,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