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流标公告》,如下:流标公告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TXJ-0871-2018041)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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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流标(附系列公告)

2019-01-31 14:47 来源: 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流标公告》,如下:

流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对“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编号:TXJ-0871-2018041)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并于2019年1月9日在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于2019年1月1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分别发出了投标邀请书。现因投标单位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作流标处理。

特此公告!

招标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月30日

据了解,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瑞丽市垃圾填埋场西侧原规划二期填埋区占地范围内,设计占地5.33hm2,设计建成2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总处理规模600t/d。同时配套建设12MW余热发电系统1套。项目可研设计服务范围为瑞丽市城区(含勐卯镇、姐告边境贸易区),畹町镇、弄岛镇、姐相乡、勐秀乡、户育乡及瑞丽农场(6 个社区)。设计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环卫站负责收集及运送至项目厂内。入厂生活垃圾采用专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设计总投资3175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0.9万元。

该项目在2018年12月份公示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和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概况: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选址位于瑞丽市垃圾填埋场西侧原规划二期填埋区占地范围内,设计占地5.33hm2,设计建成2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总处理规模600t/d。同时配套建设12MW余热发电系统1套。项目可研设计服务范围为瑞丽市城区(含勐卯镇、姐告边境贸易区),畹町镇、弄岛镇、姐相乡、勐秀乡、户育乡及瑞丽农场(6 个社区)。设计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由所在地环卫站负责收集及运送至项目厂内。入厂生活垃圾采用专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焚烧处置。项目设计总投资3175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0.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和营运期。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带来的扬尘、噪声、生活废水和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是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其中,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烟气,垃圾接收过程中的无组织恶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排污水、渗滤液废水、等;固体废物主要为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等;本项目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动力噪声、气流动力噪声及电磁噪声等,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变压器、各种泵和风机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影响简述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施工工地周边围挡化,物料堆放覆盖化,出入车辆冲洗化,施工现场地面硬化,拆迁工地作业湿法化,渣土车辆运输密闭化措施予以控制。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清水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一系列措施来防治噪声对周围造成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理,弃土转运至贺南毛幼儿园工地作为填方利用。

2、运营期

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炉烟气和厂区无组织恶臭。其中,焚烧炉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产生的烟尘、HCl、SO2、NOx、CO以及少量重金属及二噁英类废气污染物,采用“SNCR+半干式反应塔+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焚烧烟气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后经1根高度100m的烟囱(2管集束式)排放;

厂区无组织恶臭:项目恶臭气体主要来自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 渗滤液收集室、渗滤液处理站以及污泥料仓产生的 H2S、 NH3、甲硫醇等,在垃圾卸料大厅设置自动快速启闭的双层卸料门, 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 垃圾贮坑前的 4个卸料门设置液压自动双开门, 渗滤液收集室、 渗滤液处理站以及污泥料仓均设置机械抽排风除臭系统,将垃圾贮坑、 卸料大厅、污泥料仓产生臭气以及渗滤液处理站各产臭构筑物产生臭气和UASB 产生的沼气全部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卸料大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室内、 污泥料仓内形成相对负压 20Pa 或以下, 渗滤液处理站各产臭构筑物形成相对负压 20Pa 或以下, 防止臭气外逸; 此外,在垃圾运输通道中,在垃圾冲洗车间至垃圾栈桥廊道之间的上坡起点处设置风幕和自动门,进一步防止臭气外逸。经预测, 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

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厂房和车辆及道路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水。厂区设置 1 套污水处理装置,即渗滤液处理站。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统一收集排入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采用“调节池+UASB+MBR+NF+RO”工艺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一并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限值后全部回用,浓缩液回喷焚烧炉,无生产废水外排;拟建项目另有循环水系统排水、除盐水系统排水以及锅炉排污水(均属于清净下水)产生,其中, 除盐水系统排水包括浓水和反洗水, 浓水回用于炉渣冷却,反洗水直接经雨水管网外排;锅炉排污水排入排污降温池降温处理后,返回清水池回用; 循环水系统排水全部经雨水管网外排。

地下水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地下水环境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区域主要为垃圾池、渗滤液处理站、飞灰固化间、氨罐区、点火油库、危废库、污废水输送管线等。上述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的防渗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项目厂区在采取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

噪声:主要噪声源包括冷却塔、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空压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汽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经预测,采取相关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固废:主要包括危废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包括焚烧飞灰、空压站含油污水、汽机间废透平油。其中,焚烧飞灰采用水、水泥和螯合剂固化处理方式,固化处理达《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第 6.3 条中的相关要求后,就近进入瑞丽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空压站含油污水、 汽机间废透平油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焚烧炉渣、除盐水系统废滤料及废阴阳离子模块、空压站废滤料、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厂区生活垃圾、净水站泥渣。其中,焚烧炉渣在环评阶段未能明确综合利用途径,因此,环评要求在炉渣明确综合利用途径前,全部运至畹町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除盐水系统定期更换的废滤料及废阴阳离子模块、空压站定期产生的废滤料均委托生产厂家回收处理;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厂区生活垃圾均返回垃圾贮坑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环境风险:经环评辨识,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二噁英、恶臭因烟气处理设施故障导致的排放事故风险;项目污水处理装置发生故障引起的水环境污染事故。根据预测分析,在本项目假定的最大可信事故状态下引发环境风险时,二噁英类污染物排放对周边人群的影响从人体健康角度分析可接受;恶臭废气事故排放对周边人群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渗滤液废水事故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做好废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强化运营期管理,从源头预防废水事故风险的发生。在建设方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小,事故影响后果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瑞丽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可靠。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排放的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小。项目对外环境的环境风险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环评分析认为,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设计提出的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项目取得周边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的意见;对与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

征求意见形式:公众可自行下载及查阅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或持有效证件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申请查阅报告书纸质版。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政编码:678600

地址: 瑞丽市边城街57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288182792(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箱:137333868@qq.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郝工

电话:15087107020(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子邮件:2267894937@qq.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铭大厦1901-1910号

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瑞丽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为经瑞丽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

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为云南省瑞丽市现有垃圾处理区原址,即距瑞丽市城区的北向1.9km的瑞丽市垃圾填埋场内的西侧。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设计规模为600吨/天,配置两炉一机,即2×300t/d焚烧炉+1×12MW汽轮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红线范围内各生产装置(主要包括:2×300吨/日的焚烧线、一台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主厂房、卸料平台、垃圾储坑、烟囱和渗滤液处理站)、生活设施、道路、供水、供电以及排水管道等。

红线外配套工程的给水工程(本工程工业用水水源采用距离项目3km的帕色水库水,生活用水及化验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用水量为18m3/d)、接入系统、临时用电工程(全厂保安供电)、永久进场道路、临时进场道路(沿现有的市区至勐秀林场的简易公路)、通讯接入系统等。

(2)项目总投资

根据已批复的《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项目可研静态投资30,248.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按PPP方案调整后动态投资为31,753.43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云南省瑞丽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操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作为社会资本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与政府出资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养护、维修和设备更换等责任,并在此期间内享有本项目的收益权和经营权。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弥补其建设及更新改造投资、运营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无附加任何条件的基础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1)投融资结构

项目可研静态投资30,248.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按PPP方案调整后动态投资为31,753.43万元,其中:

a.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按不低于动态总投资额的20%设置,金额为6,351.43万元,其中:政府出资方出资635.14万元,持股10%,社会资本方出资5,716.29万元,持股90%。

b.上级配套资金:本项目目前暂无上级配套资金。在项目合作期内,若政府主导争取到上级配套资金,作为政府方投入,可降低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水平。若项目补助资金直接与项目投资、运营有关,且由社会资本主导争取到,原则上仍专款专项用于本项目,但在确定垃圾处理服务费价格时将给予社会资本一定奖励,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c.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缺口通过融资投入。项目融资本金25,402.00万元。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融资款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提供增信、担保或以《PPP合同》下享有的权益提供质押(或担保)。政府不对融资提供任何增信、担保等。

(2)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弥补其建设及更新改造投资、运营费用并获得合理回报。

(3)本项目后续的施工单位、货物或服务供应商计划由项目公司在下一阶段按照相关规定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方全程参与和监督。

2.4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1)建设期:2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本项目试运营前一日止。

(2)运营期(特许经营期):28年,从开始试运营日起计算。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申请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财务实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投资能力不低于5,716.29万元,融资能力不低于25,402.00万元;

(2)信用要求: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拥有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日处理量不少于600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出资单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6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8本项目执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5.2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前,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zx.dh.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5.3已在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如果因某种原因决定不再网上上传申请文件或不再参加资格预审,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jyzx.dh.gov.cn)撤销报名,否则可能会导致申请人诚信信誉受影响。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年1月9日上午08时00分—上午09时00分。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jyzx.dh.gov.cn),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申请人须于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2份电子文件[光盘,确保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投标担保及中标服务费

8.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80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8.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金额:22.89万元;支付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瑞丽市边城街57号

联系人:张迎红

电 话:13988251998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龙村2幢3楼

邮编:650023

联系人:沈晓燕

电话:0871-63333173 13669780102

传真:0871-63140752

监督电话:

瑞丽市财政局:0692-412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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