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涉及多项燃煤锅炉、燃煤电厂烟气治理技术,详情如下:
关于《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的公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有关工作的要求,按照工作计划,我部征集并筛选了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先进技术,编制形成《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
现对《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若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世铮、金晟
电 话:(010)66556134
传 真:(010)6655612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附加:《2018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公示稿)










备注:
1.自本目录发布之日起,《2014 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工业烟气治理领域)》及《2016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 防治
领域)》废止;
2.示范技术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推广技术是经工程实践证明了的成熟技
术,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鼓励推广应用;
3.所列技术的典型应用案例见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caepi.net.cn)“服务中心→技术目录”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