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汇总了10月03日至11月10日期间风电核准、中标、签约、并网等项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独家汇总)相关阅读:一周核准、中标、开工等风电项目汇总(10.29—11.04)1、浙江首个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顺利沉桩结束11月4日,由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承建的浙江省首个海上风电场工程——国电普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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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核准、中标、开工等风电项目汇总(11.04—11.11)

2018-11-09 11:05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北极星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汇总了10月03日至11月10日期间风电核准、中标、签约、并网等项目。(北极星风力发电网独家汇总)

相关阅读:一周核准、中标、开工等风电项目汇总(10.29—11.04)

1、浙江首个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顺利沉桩结束

11月4日,由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承建的浙江省首个海上风电场工程——国电普陀6#海上风电场二区工程项目沉桩全部顺利结束。

该工程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六横岛东南侧,风场东西长约12km,南北宽约3~5km,总面积约50k㎡。风场场区内水深在12m~16m之间,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11km。整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252MW,布置63台上海电气SWT-4.0-130风电机组。项目部针对该海域为无掩护外海海域,波长达120m,涌浪大、涌浪频繁等各种不利因素,通过把控海上打桩定位系统进行定位,在保证船舶正位的条件下使得扭角正负不得大于1度,测距仪度数在指定范围内,通过海平面控制标高,反复观测确保标高。每个平台的第一第二根桩使用RTK进行标高测定,后面桩高用海平面、水平仪以及激光笔引过来,从而保证每个承台的标高一致。打桩过程中遇到比较坚硬或者较软的石层要注意锤击能量的把握,最大能量不得高于桩身本身能够承受的最大能量,还要保证锤击总数以及贯入度符合标准。

沉桩过程中如何保证沉桩正位率100%这一问题是施工难点。项目部通过船上安装的GPS(3个)海上沉桩定位系统进行定位,将打桩船舶移船抛锚至目标桩位,距离控制在误差允许的范围之内。调节船的扭角、控制测距仪的距离以及桩身的斜度使得打桩船舶进行正位,准备开始沉桩,沉桩过程中通过驾驶室的监控平台实时调整桩的位置。坚持做到沉桩“四准”原则,即做到参考站设置准、下桩压桩定位准、开锤前复核准、全程监控准,整个沉桩过程的各个环节均要做到高标准、严要求。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保证了沉桩正位率100%。

国电普陀6#海上风电场二区工程项目最后一根沉桩顺利结束标志着该项目500根桩以“高品质、高效率、零事故、沉桩正位率100%”标准顺利沉桩完成。这是三航项目部各部门相互协调,协作队伍全力配合下的结果,不仅鼓舞了项目部全体职工的士气,更是国电普陀6#海上风电场二区工程项目施工的一个重大突破,为下一步抢抓进度,顺利完成工期奠定了坚实基础。

2、总装机100MW!安徽怀远县高传魏古河风电场项目、长风新能宣州区沈村风电场项目获核准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发改委正式核准怀远县高传魏古河风电场项目、长风新能宣州区沈村风电场项目,总装机为100MW


3、103天完成100台风机吊装 切吉东40万千瓦风电项目创新纪录

11月6日上午11时55分,由黄河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的切吉东4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机吊装突破100台大关。

自7月26日首台风机吊装以来,工程建设分公司管理关口前移,合理调配各方面资源,加大管理力度,广大建设者顶风冒雨,加班连点,克服多阴雨、多大风等不利气候的影响,在103天的时间里就完成了100台风机吊装,创下了风机吊装的新纪录。

第100台风机的成功吊装标志着此项工程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向发电投产目标迈出坚实的一步。下一阶段,工程建设公司将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再接再厉、精心组织,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为项目的全面投产奠定建设的基础。

4、广西大桂山风电场通过并网验收

11月2日,广西大桂山风电场顺利通过了广西桂东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标志着项目已进入并网发电倒计时阶段。

由电网公司组织的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大桂山风电场工程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大桂山风电项目,审查了设计图纸、安装质量记录、调试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全面检查验收了项目并网前各项指标,并就进一步优化项目工程提出了宝贵意见。

通过验收检查,专家组一致认为,大桂山风电场项目符合相关建设规程和技术标准,已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5、总装机300MW 国家电投与河南嵩基集团风电公司签订风电开发协议

11月5日,在登封市嵩基集团本部河南新能源与嵩基集团共同签署了《灵宝风电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标志着河南新能源项目开发部(一组)2019年大容量风电项目储备工作已经全面开展。

登封市嵩基(集团)有限公司是集煤炭开采、水泥产销、铝电生产、地产开发、配售电业务和贸易投资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集团。目前该公司已与灵宝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灵宝市风资源开发框架协议》,其成立的“灵宝嵩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独家享有灵宝市区域内300MW风电资源开发、投资、建设的权力。陕州分公司经过认真调研、综合考察,充分完成了与嵩基风电公司合作前对接工作,同时积极投入人力资源,协助项目开发部(一组)全面推进项目合作协调、资源评估、筛选排查等工作,为公司项目合作工作铺平道路。

本次协议签订后,合作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成立联合攻关小组,着眼新形势下风电项目申报工作,提前布局、稳扎稳打,积极开展合作区域内300MW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公司项目开发部(一组)与陕州分公司将以扎实的项目前期工作成果,迎接崭新的风电开发局面,为公司2019年风电项目储备优质资源。

6、安徽东至县首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

10月31日,随着直径126米“巨型风车”徐徐转动,经过8个月的努力,东至县风电项目首台机组在海拔400米的官港镇古桥村仙女山成功并网发电,标志着该县正式迈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时代。

据悉,该项目位于官港镇和木塔乡境内,由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装机规模为100MW,计划安装单机容量21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48台,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项目投资总额约8.5亿元。整个工程预计2018年底全部结束。该项目的实施,对该地区发展清洁能源、改善电力结构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7、总装机450MW 总投资33.67亿元!湖北省发改委核准6个风电项目

海上风电观察获悉,11月6日,湖北省发改委核准6个风电项目,总装机450MW,总投资达336648.43万元(33.67亿元),6个项目所安装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全部为2.5MW。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钟祥红花堰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风电(钟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钟祥红花堰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华润电襄阳字〔2018〕20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钟祥红花堰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8-420881-44-02-056003)。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风电(钟祥)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荆门市钟祥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千瓦,安装20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079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6167.43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2055.7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由华润风电(钟祥)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钟祥红花堰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3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风电(钟祥)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钟祥市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风电(钟祥)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当阳景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当阳景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润电新字〔2018〕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当阳景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8-420582-44-02-061086)。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由其成立项目公

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当阳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1万千瓦,安装44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9535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80285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26761.6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当阳景山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49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宜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随县龙翔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随县龙翔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华润电随州字〔2018〕1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随县龙翔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8-421321-44-02-056004)。

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第八风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随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40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1875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82411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27455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由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出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随县龙翔100MW风力发电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42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随县云峰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新能源处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65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随县云峰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华润电随州字〔2018〕1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随县云峰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8-421321-44-02-057812)。

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第八风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随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安装12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6294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26293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76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由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随县云峰30MW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4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随县金锣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随县金锣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华润电随州字〔2018〕1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随县金锣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8-421321-44-02-056005)。

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第八风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随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40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128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82584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2751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由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随县金锣山100MW风力发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40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新能源(随县天河口)风能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广水京桥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广水京桥60MW风电场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华润电随州字〔2018〕1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广水京桥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8-421381-44-02-056002)。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广水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6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2017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890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629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由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出资,其余部分通过贷款融资。

五、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80005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广水京桥60MW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8〕3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风电(广水)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8、青海共和县5万千瓦风电项目举行首基浇筑仪式

10月30日上午9时,原本寂静荒凉的共和县切吉乡戈壁滩上,鞭炮齐鸣、机器轰鸣,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首基浇筑仪式如期顺利举行。这标志着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转型发展中首个自主投资的新能源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工程的实施,必将对公司加快转型进程,扩大经营范围、提高发展能力、提升综合实力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海汇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共和县切吉乡东科村、莫合村境内,项目总装机容量50兆瓦,计划安装单机2.3兆瓦的风电机组23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风电场本体、35千伏开关站和送出线路、10千伏外来电、业务用房、通讯、交通和施工辅助设施等。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为14979万千瓦时,平均单机年发电量为630万千万时,实现利润49170万元。

9、双峰紫云山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顺利并网运行

11月3日,随着永丰变518断路器的合闸,由国网娄底供电公司输变电分公司负责施工的双峰紫云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顺利并入电网运行。

双峰紫云山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是紫云山风电场的送出线路,紫云山风电项目是双峰县首个风力发电项目,位于沙塘、井字、荷叶三乡镇交界地带,由五凌公司投资建设,计划投资4.5亿元,为娄底市重点扶持的新能源项目,装机总容量为50兆瓦。该项目电能主要是在娄底市双峰县电网消纳,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满足地区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双峰紫云山风电110千伏送出工程起于紫云山风电场110千伏升压站,止于永丰220千伏变电站,线路路径总长18.435千米,新建杆塔66基。

该工程自今年3月份开工以来,工期紧、任务重,地方关系特别复杂,导致施工严重受阻,工程难以推进。为保障线路施工安全有序完成,输变电分公司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人员到现场勘查,制定周密的“施工三措”报市公司审批,公司领导班子按计划表轮流进行现场安全把关,省、市公司领导多次到一线进行督查,协调矛盾并严格落实现场作业管控措施。施工队伍克服交通不便、村民阻工、高温酷暑等重重困难,吃住在村组现场,早出晚归,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有序地推进了该线路工程。

该工程的投运,有效解决双峰县日益增长的用电负荷,提高双峰县用电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该区域夏、冬季节用电高峰时间稳定供电,提高该县电网输送能力,为今后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劲的电力支撑。同时,通过该条电力“大动脉”,将当地富余的清洁能源“打捆”外送,对娄底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大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10、军民合作!161团招商引资新添风电新项目

10月30日,额敏瑞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燕一行来到161团冬牧场苏云河南区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并进行座谈交流。副团长马金国,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考察。

为充分发挥161团风力资源的优势,依托已经并网发电的中电投兵团第九师铁列克提风电场,团场积极招商引资,经过多次交流,额敏瑞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看重该团的风力资源优势,计划在该地区投资8亿元建设风力发电场。通过座谈交流了解建设、运输、电力输送等各项情况。随后来到苏云河南区项目拟定建设现场,技术人员实地勘测地理环境、风力资源、交通运输等情况。

161团表示,将会加强联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等方面将会给予大力支持,对项目进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全力进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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