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答复的函农工党中央: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应急管理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两家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清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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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关于重视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安全隐患 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提案的答复

2018-11-01 09: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安全隐患 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商应急管理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两家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以赴保障冬季供暖。为切实做好煤改气(电)工作,各部门有序分工,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性文件,科学谋划、统筹布局、有序推进、严格监管,全力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一是科学制定清洁供能规划。201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加强规划管理,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在气源落实的情况下有序推进煤改气,因地制宜发展煤改电。综合考虑本地供暖特性、环保政策、能需负荷、供气供电能力等情况,加大管网建设力度,提高供应能力,防止出现“卡脖子”现象。

二是大力推进群众生活用能保障能力建设。统筹制定完善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方案,明确优先保供次序,加大“压非保民”力度,加强能源综合保障监测和运行调节,千方百计保证居民生活用能需求。对未完成煤改气(电)的居民和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统筹采取优质煤替换、发放电暖气等应急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取暖过冬难题。加强用电供应保障,采取“峰谷电价”政策,减轻居民用电负担。

三是强化煤改气(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印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农村“煤改气”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设施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严格履职尽责,强化管理,确保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及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

下一步,为深入做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需求和用能安全,相关政府部门将更加科学细致规划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健全煤改气(电)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细化清洁用能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对设施运行工况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全力做好农村煤改气(电)地区基础设施运营和销售服务。及时组织用户开展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群众用气用电安全;强化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压实属地监管职责,保障用能安全。

感谢你们对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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