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对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H8-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杨大双
电话/传真:153711757890515-83519115
地址:大丰港经济区中央大道1号北侧水厂楼
盐城市大丰区滩涂海洋与渔业局
2018年10月15日
具体信息:
项目名称: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H8-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
申请人:三峡新能源盐城大丰有限公司
申请用海类型:工业用海/电力工业用海
申请使用方式:透水构筑物用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面积:申请总用海面积459.4692公顷,其中风机用海面积61.7328公顷,海底电缆管道用海366.1638公顷,海上升压站、海上换流站、陆上换流站和引桥用海31.5726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29年
申请用海位置: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H8-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大丰区毛竹沙北侧海域,场址西侧为陈家坞槽,东侧为草米树洋,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72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