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内容包含2018年河北省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计划,涉及11台机组共425千瓦。原文如下: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环保局,有关电力企业:
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6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列入2018年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的机组改造工作,确保改造后能效水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具体任务见附件2。
二、请再认真核查梳理辖区其他未列入年度改造任务的燃煤电厂煤耗情况,对不满足《热电联产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GB35574-2017》、《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17》要求的,加快实施改造或淘汰。
三、认真好做信息报送工作,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改造情况,2019年1月15日前,将全年改造工作情况总结报省发改委、环保厅。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梁琳 88600513
附件:1.《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8年各省(区、市)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18〕65号)
2.2018年河北省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计划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6日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