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超期服役机组专项治理,维护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的严肃性,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监管约谈了广东省未办理延续运行的超期服役发电企业。
会上,南方能源监管局重申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明确发电企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如需延续运行,应在到期前提出延续运行申请,并提交延寿改造、安全评估的证明材料以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证明和延续运行确认意见。对未按规定办理延续运行的企业,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按规定撤销许可证。
下一步,针对部分企业无法取得有关部门延续运行确认意见的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主动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水利厅等部门之间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核实相关机组情况,进一步化解企业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