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我旗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7月30日,我旗召开了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新闻发布会,会上旗发改局有关负责人就项目基本情况、风电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征地补偿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通报,新闻媒体记者与部分牧民代表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小编整理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建设背景。
为促进锡盟能源基地开发,加快锡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从2011年开始,盟委、行署开始积极向国家、自治区申请建立锡盟新能源基地。
经过近7年的努力,2017年1月3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锡盟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7〕4号),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锡盟建设总装机容量700万千瓦的锡盟风电基地。
2018年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风电基地建设方案的复函》(内发改能源函)〔2017〕4号),将全盟700万千瓦风电建设规模分配给8个旗县市实施。分配给我旗的137.5万千瓦的建设规模由6家企业实施,分别是:内蒙古大唐国际苏尼特左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万千瓦、内蒙古能源发电苏尼特左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0万千瓦、内蒙古京能苏尼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0万千瓦、苏尼特左旗风鼎发电有限公司30万千瓦、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5万千瓦。六个项目总投资共100亿元。
风电场、汇集站规划布置情况。
根据分配给我旗的建设规模,按照盟行署项目启动会提出的“集中连片、留有余地、集约用地”和国网公司提出的“汇集站距离汇流站不得超过200公里”的要求,经专业部门科学合理规划,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在综合考虑即不压覆矿,又没有文物、军事用地、林地、铁路的影响,还能为二期项目布局留有空间、方便施工等因素,本期137.5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区域集中在满都拉图镇的巴彦杭盖、达日罕锡力嘎查,覆盖面积约587平方公里。汇集站设在我旗与阿巴嘎旗边境附近巴彦杭盖嘎查境内。
项目建设周期。
该项目计划在2019年底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建设工期约2年。
项目建设的意义。
一是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34.4亿度,实现年产值约16亿元,年缴税金约5亿元。二是企业承诺结合牧区集体经济改革,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主动和力所能及的为项目实施所在嘎查扶贫开发、社会民生和地方发展建设等方面做贡献。三是为项目实施区域牧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经旗政府与风电项目开发企业协商,企业同意将原计划的40公里的进场砂石道路,改建为73.4公里的四级水泥路。四是企业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项目投产后,在建设生产劳务方面和后期维护服务等用工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录用苏尼特左旗户籍和项目建设所在地苏木镇、嘎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待业大学生等。
二、风电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从全国风电发展情况来看。截至2017年度,全国风电装机容量为16367万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容量的9.2%。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到2020 年,全国风电并网装机规模约为27500万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容量的15%。新能源是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风能作为新能源重要的一部分,利用技术成熟,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染和无废弃物排放,且储量大,永不枯竭,是未来最有发展前途的绿色能源和人类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新动力之一。大力发展风电不仅是能源开发的需要,也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风电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取得环保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目前,群众对风电项目是否影响环境而关心的主要问题:
(一)水土流失的问题。
项目建设过程中部分土壤不可恢复而被永久占用,主要为变电站和风电机组基础等,一般为水泥硬覆盖,不会发生水土流失。同时在风电场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采用少占地、占劣地等措施,在施工期间遇到大风天气作洒水处理,减少扬尘污染。
(二)风电项目会不会影响草木生长和降雨的问题。
风电项目建设不会影响草木的生长,更不会对降雨产生影响。相反,风机的机翼会减少风的强度,在光照不变的情况下,风速降低,因此土壤水分蒸发速度会延缓,能起到保护草场的作用。风机高82米一120米之间,而云层所在高度为2000米以上的高空,风机对气候和降雨不会产生影响。
(三)在建设过程中网围栏会不会拆除的问题。
如果建设过程中碰到这种情况,会在网围栏留一个小门,并做好出入关好网围栏的工作;如工程需要拆除,也会在施工结束后立即复原,并不会永久拆除。
(四)风机基座四周是否会长草的问题。
浇筑基座并不会对基座周边植被造成影响,但挖土时可能弄断一些植物的根须,所以需要两到三年的植被恢复期。
三、项目征地补偿方面
风电场建设占地主要是风机基础、变电站和生活区、风机检修道路和其他施工临时用地等。我旗参照全盟其他实施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的旗县和我旗大唐新能源3万千瓦风电项目征地标准,研究制定了《苏尼特左旗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用地参考》。具体征地补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文件规定执行。永久征用草原标准按照3300元/亩(年亩产值的30倍)计算,临时征用草原标准按照110元/亩(年亩产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