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进行了2018年第二次信息化设备(补充批次)招标采购-调度类硬件的招标公告。主要涉及变电站增容扩建工程、输变电工程、智能电网、通信设备工程等。 招标编号:0711-18OTL10012003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信息化设备
(补充批次)招标采购-调度类硬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8OTL10012003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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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开发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接受代理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接受集成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集成的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2)投标产品原厂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投标产品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产品原厂商须取得专用资格条件或技术规范要求的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或组装的。
(9)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产品。
(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未提供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2)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调度类硬件-网络设备及集成服务
目号货物名称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试验报告认证证书投标主体
资质资格投标产品
许可证件
(1)网络设备及集成服务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设备原厂商的网络设备产品(路由器或交换机)在最终用户须具有至少10个单个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用案例,同时需提供上述案例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复印件))。检测报告专业检测ISO9000集成商,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对投标人(集成商):
a.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000座110kV及以上厂站监控系统应用案例;或
b.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000台调度数据网路由器应用案例;或
c.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0个地市级及以上电网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集成案例。——
备注1.计算机硬件支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4级要求的安全操作系统,并经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提供安全操作系统双向兼容验证材料,安全操作系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4级要求,并经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网络设备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08)3级要求,并经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2.招标标的范围均分别含相应硬件、软件的供货及其集成、安装、调通服务。
3.集成商须取得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属授权。
4.每个设备原厂商在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内授权不超过3个集成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本章第3.2款另行约定的除外)。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本章第3.2款另行约定的除外)。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7若集成商投标时,集成商应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直接下单权,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出具的专属授权书。投标人中标后须直接向投标产品制造商下单采购中标设备(不允许增加中间采购环节),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同时与项目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并提供中标设备和集成服务。
对于计算机硬件标包: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每个投标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唯一的集成商进行投标,且投标产品制造商与其授权集成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且每个物资档次(见招标公告)的所有产品均为同一投标产品制造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