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已经正式挂牌。从环境保护部到生态环境部,有啥不一样?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
生态环境部将分散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整合了起来。把原环境保护部全部职责和其他六个部门相关职责整合到了一起。让所有者和监管者分开,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职能整合实现了五个打通。
◇一是划入原国土部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打通了“地上和地下”;
◇二是划入水利部门的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以及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等职责,打通了“岸上和水里”;
◇三是划入原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打通了“陆地和海洋”;
◇四是划入原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打通了“城市和农村”;
◇五是划入发展改革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打通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通过职能整合,进一步充实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三大职能领域,加强统一监管。
另一方面,重点强化了四大职能。
生态环境部的基本职责定位是“监管”,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者职责。因此,重点强化了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
下一步,“聚力”后的生态环境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确保3年时间明显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