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小水电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整治或拆除也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并引起了绩溪县委的高度重视。
2017年河长制工作启动实施以来,根据绩溪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水务局对全县在册的48座小水电站逐一进行排查,查清存在问题,逐一拟定整改方案,分类施策,确保河流生态流量,视情采取完善手续实现水能资源有序绿色开发利用。对那些通过整治还不达标的小水电站则坚决依法关停,并予以拆除。

天子墓小水电站机房
2018年3月份起,绩溪县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启动了对清凉峰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有影响的小水电站的拆除工作。在拆除之前,绩溪县水务部门结合天子墓电站的实际,经与该站业主充分沟通协商后,及时出台了《天子墓电站拦水坝等工程设施和变电设施拆除实施方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从3月27日开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用了7天时间对天子墓电站大坝、引水钢管、压力管道、变压器、熔断器、真空开关、互感器、支架、电表等设施进行了拆除,使该站彻底丧失了发电功能。
首战告捷之后,从4月24日起,开始拆除清凉峰国家自然保护区内的另一个叫龙之石的小水电站,目前龙之石小水电站的拆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

未拆除前的引水管道

拆除后的引水管道

拆除后的水坝

拆除后集中堆放的引水管
原标题:安徽宣城绩溪县启动影响生态环境小水电站的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