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蒙西、蒙东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待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后实施。全文如下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首页 > 火电 > 火电动态 > 政策 > 正文

内蒙古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对接入的余热等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2018-04-27 11:25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近日,内蒙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到,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蒙西、蒙东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待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后实施。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

内发改价字〔2018〕355号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规定,经商自治区经信委,现将我区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接入蒙西、蒙东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减半收取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政策性交叉补贴待国家和自治区明确相关政策后实施。

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应按照属地原则逐级向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并网调度协议、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自治区工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告核实名单并函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核实名单执行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减免政策。

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