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13:发电 | 2018年发电企业参与省内各类市场化交易有哪些要求?
答:按照《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川经信电力﹝2018﹞29号),水电企业可参与直购电、富余电和留存电交易,风电、光伏企业可参与居民电能替代交易,火电企业可参与常规直购电及钢铁氯碱战略长协直购电配置交易。
从水电来看,2017年底并入四川电网的统调统分水电企业可参与直接交易(其中多年调水电站(含栗子坪)及亭子口、宝珠寺、大桥电站不参与省内直接交易),2018年新投产的水电、多年调水电站(含栗子坪)及亭子口、宝珠寺、大桥电站只能承接交易合同转让。龚嘴、铜街子、南桠河电厂不参与常规直购电双边交易,但可参加战略长协双边交易以及常规直购电的年度、月度和周集中竞价交易,可承接交易合同转让。
问14:发电 | 2018年发电企业参与常规直购电的交易指标在年度交易和月度交易、周交易中如何体现?
答:《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及节能调度电力生产计划的通知》(川经信电力函﹝2018﹞115号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三州留存电量指标预安排的通知》(川经信电力函﹝2018﹞140号)中明确了水电企业参与常规直购电交易的指标上限,该指标上限只对年度交易具有约束效力,即发电企业通过在年度双边交易、年度集中竞价交易中成交的常规直购电电量不得超过经信委下达的指标,月度和周交易成交电量不受该指标约束。
问15:用电 | 工业园区是否能整体参与市场化交易?
答:不能。工业园区不是一个独立用电主体,不具有整体参与市场交易的资格,但纳入市场化交易范围工业园区内的具体用电企业可以参与直接交易,也可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四川省2018年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川经信电力﹝2018﹞29号)中将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成阿工业集中发展区、德阿工业园区纳入准入名单,但未明确具体参与的用电企业。这些园区的用电企业要参与2018年市场化交易,须由属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园区管理部门)与属地供电公司按相关准入条件共同确定具体用电企业名单,并上报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同意后,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按规定开展用户市场注册及交易工作。
问16:售电 | 为什么对于从主网下网电量比例较低的已纳入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核价范围的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全资、控股(含上市)供电公司,其网内的电力用户若通过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建议均选择一家售电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降低偏差考核风险?
答:对于上述这类与主网电量交换电力比例较低的供电公司,其网内电力用户参与市场的交易电量受该供电公司从主网下网电量约束,若用户各自为阵参与、或通过不同售电公司参与,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很有可能导致各自交易电量之和超过下网电量限额,在结算环节打折,导致偏差过大,承担不必要的偏差考核;若集中通过一家售电公司参与,可以由售电公司根据下网电量情况统筹平衡交易电量,降低偏差考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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