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了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31日共54项风电项目核准、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相关阅读:2017年12月份核准、中标、开工风电项目汇总(12.1-12.31)1、华电浙江300MW玉环海上风电项目获核准近日,经台州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成功核准,标志着该项目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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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份核准 中标 开工 并网风电项目汇总(01.01-01.31)

2018-02-02 14:41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小北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了2018年1月1日-2017年1月31日共54项风电项目核准、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

相关阅读:2017年12月份核准、中标、开工风电项目汇总(12.1-12.31)

1、华电浙江300MW玉环海上风电项目获核准

近日,经台州市发改委批复同意,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成功核准,标志着该项目推进取得重大进展。

华电玉环300MW海上风电项目是《浙江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工程,该项目由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场址位于浙南台州市玉环披山岛东北侧海域,厂址中心点离岸距离为15.8km,平均水深为7-15m,涉海面积约44.4平方千米。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400MW,本次获核准为一期项目,容量为300MW,拟安装75台4兆瓦的风电机组,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和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593小时。项目总工期预计36个月,动态总投资约50.57亿元。

项目从2013年3月开始立塔测风

2015年2月份获得浙江省能源局服务联系单,

2016年1月列入国家海上风电规划,

2017年5月进驻现场,

并于同年12月获得核准。

2017年以来,玉环项目部完成了热带气旋、社会稳定性评价、陆上选址规划以及用地预审、通航影响论证等专题,突破了海洋生态红线、海洋“双十”要求等一个又一个瓶颈,最终取得台州海洋与渔业局出具的项目用海初步意见,使项目具备了核准条件。

在前期工作推进中,该海上风电项目获得了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海军东海舰队、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浙江海事局、省海洋局、省电力公司、台州海事局、台州市政府、台州发改委、台州海洋局、台州港航局、玉环市政府、玉环发改局、玉环海洋局、玉环国土局、玉环规划局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

披山岛风光

在2017年的最后关头通过了核准,

无疑是对华电浙江一年以来工作的最好褒奖,也为浙江区域继续走在转型发展道路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8年已经到来。相信在所有干部职工的共同奋斗下,华电浙江将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2、安徽省发改委核准7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321MW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了7项风电项目核准前公示。分别是:远中谢家集区瓦埠湖50.6兆瓦风电场项目、锐伏太和关集49.5兆瓦风电场项目核、萁星颍泉区尚营50.6兆瓦风电场项目、华能国际石台县雾脊坡50兆瓦风电场项目、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70.4兆瓦风电场项目、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50兆瓦风电场项目、和润涡阳牌坊50兆瓦风电场项目。

核准前公示,详情如下:

远中谢家集区瓦埠湖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远中谢家集区瓦埠湖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远中谢家集区瓦埠湖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0404-44-02-021606

项目单位:淮南市远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淮南市谢家集区

建设内容:建设50.6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锐伏太和关集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锐伏太和关集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锐伏太和关集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1222-44-02-018432

项目单位:太和县锐伏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市太和县

建设内容:建设49.5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萁星颍泉区尚营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萁星颍泉区尚营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萁星颍泉区尚营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1204-44-02-027251

项目单位:颍泉萁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市颍泉区

建设内容:建设50.6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华能国际石台县雾脊坡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华能国际石台县雾脊坡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华能国际石台县雾脊坡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1722-44-02-019023

项目单位:华能安徽石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

建设内容:建设50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平泰能源枞阳麻布山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0722-44-02-023161

项目单位:枞阳平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铜陵市枞阳县

建设内容:建设70.4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皖能新能源宣城九连山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1802-44-02-030304

项目单位:宣城皖能皖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宣城市宣州区

建设内容:建设50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和润涡阳牌坊风电场项目核准前公示

现将和润涡阳牌坊风电场项目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安徽省能源局反映,反映方式以来人或署名来信(包括电子信函),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项目名称:和润涡阳牌坊风电场项目

项目代码:2017-341621-44-02-023856

项目单位:涡阳县和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亳州市涡阳县

建设内容:建设50兆瓦风电场

主办处室: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51-62952326

邮政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2043室

邮政编码:230091

电子邮箱:ahsnyj@163.com

3、总投资5.9亿元 广西贵港首个风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12月29日上午,华能贵港七星岭风电项目开工仪式在覃塘区东龙镇举行,标志着贵港市第一个风电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现场奠基图

▲项目开工仪式现场图

据悉,华能贵港七星岭风电项目总投资5.9亿元,本期工程核准容量60MW,采用27台单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风机发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为15668万千瓦时,年平均利用小时为2611小时,建成投产后每年将上缴地方税收1200万元。

▲效果图

▲效果图

华能贵港七星岭风电项目的开工建设,将对我市壮大绿色环保经济起到积极的作用。

4、华电内蒙古100MW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获核准

12月26日,锡盟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内蒙古华电正镶白旗100MW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锡发改能源字〔2017〕45号),准予华电100MW风电项目核准,继该项目核准,目前该旗特高压外送风电项目核准容量共325MW。

项目建设总规模100MW,拟安装34台3MW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项目总投资7.37亿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明安图镇境内。项目建成后,风电场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2920.1小时,年上网发电量2.89亿千瓦时;年实现售电收入1.36亿元。整个经营期实现售电收入23.2亿元,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0.31亿元,增值税1.54亿元,所得税2.35亿元。

5、三峡集团在陕首个风电项目并网发电

2017年12月30日,三峡新能源陕西绥德王家坪一期50兆瓦风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自此,印有“中国三峡”标识的风电机组为陕北地区的千家万户开始输送延绵不断的清洁电力。

项目整体情况

绥德王家坪一期50兆瓦风电项目于2015年12月28日经陕西省发改委核准,是三峡新能源在陕西省投资建设的第一个风电项目,同时也是绥德县首个招商引资、重点开发建设的风电项目。

自开工建设以来,项目团队牢记三峡使命,战严寒,斗酷暑,抓质量、抢进度,坚持以安全工程、高效工程、精品工程为目标,期间克服了雨雪冰冻恶劣天气、“7.26”特大洪灾的影响,最终取得“并网攻坚战”的圆满胜利,实现了三峡集团在陕西地区风电项目“零”的突破。

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50兆瓦,共安装25台2兆瓦风电机组, 建成投产后年上网电量约0.98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6.2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8.7万吨。将对带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并对进一步优化陕北地区电源结构、实现绿色环保健康发展具有促进意义。

6、陕西华电定边王盘山洋峁湖49.5兆瓦风电场工程并网发电

近日,中国能建西北电建承建的陕西华电定边王盘山49.5兆瓦洋峁湖风电场工程成功并网发电。

据了解,该工程自开工以来,项目部积极克服电场交通不便、地形沟壑纵横、地质情况复杂、风沙天气频繁等困难,精心组织施工,并积极与当地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在风机并网调试阶段,项目部全体人员团结一致,攻坚克难,本期33台风机全部成功并网发电,实现了樊学变电站、石涝河风电场逐台发电,全面跨入了新的生产运营阶段,得到了业主一致好评。

据悉,陕西华电定边王盘山洋茆湖风电场49.5MW工程,是由陕西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座中型风力发电场,规划总装机容量约为200MW,本期安装33台容量为1500kW风力发电机组,工程容量为49.5MW。该公司负责承建风场土建施工部分,包括桩基工程、承台工程、防雷接地工程、防水工程及箱变工程等。

7、大唐凉山新能源公司甘天地二期风电项目获核准

2017年12月28日,大唐凉山新能源公司传来喜讯,甘天地二期风电场获得四川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批复容量13.25万千瓦,为该公司向打造百万风电发展战略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甘天地二期风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甘天地乡、辉隆乡和洛乌沟乡境内高原山区,平均海拔3800米,是四川省核准的第一个试验型风电场。该项目是2017年大唐凉山新能源公司继乌科梁子风电项目之后核准的第二个项目,两个项目核准总装机容量占四川省全年风电项目核准容量一半以上。

大唐凉山新能源公司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风电绿色能源发展,积极为四川省高原风电试验做出贡献,通过创新工作模式,按照试验性风电场标准,争取到甘天地二期风电场以排序第一获得核准。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向电网提供3.3亿千瓦时绿色电能,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6.74万吨,相应可减少二氧化硫约1630吨、氮氧化物约1440吨、二氧化碳约16.82万吨,减少烟尘约720吨,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

8、国家电投湖北中电麻城龟山120MW风电项目获得核准

12月26日,中电国际下属中电新能源湖北中电纯阳山风电有限公司收到《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09号),标志着麻城龟山风电项目正式获得核准。

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是中电国际继纯阳山风电之后在湖北麻城落地的第二个风电项目,对中电国际、中电新能源在麻城乃至整个湖北省的战略布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项目建设规模12万千瓦,安装6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年设计上网电量25638万千瓦时。

据悉,纯阳山风电公司自2016年8月取得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同意在麻城龟山开展测风批复"以来,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为避免2018年核准项目电价下调风险,于2017年3月完成风资源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其后纳入湖北省2017年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并经政府特许经营权招标取得中标通知书。12月26日取得项目核准批复,顺利争取到2017年陆上风电四类资源标杆上网电价。

9、国家电投内蒙古敖汉旗黄羊洼风电场二期50MW清洁供暖风电项目获核准

12月27日,东北新能源公司发展项目取得重大突破,内蒙古敖汉旗黄羊洼二期风电项目获得赤峰市发改委核准。

该项目核准规模5万千瓦,建设场址位于赤峰市敖汉旗黄羊洼镇境内,属黄羊洼风电场的二期扩建工程,拟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电机组及配套设施,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项目投资近4亿元,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约1.2亿千瓦时,每年除可节约标煤近4万吨外,还可减排大量二氧化碳及烟尘等有害物质。与此同时,该项目以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风电清洁供暖题材申报前期工作,将同步配套建设一座供热能力为10万平方米的电热锅炉房,为敖汉旗新惠镇提供冬季采暖热源,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按照下阶段工作安排,该项目计划于2018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并力争实现当年投产发电。项目实施后,不仅将有效提升黄羊洼地区的优良风电资源的利用,而且对于持续扩大新能源公司资产规模、探索提供复合式清洁能源之路和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0、三峡集团海拔最高风电场并网发电

当熟悉的旋律响起

风光君回忆起了

拿着自制风车无忧无虑的日子

而今天风光君所说的“风车”

是大型的、环保的、海拔最高的↓↓↓

就在2017年12月26日

三峡新能源四川冕宁风电场

首批机组并网发电!

冕宁风电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铁厂乡,海拔3700米,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70兆瓦,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核准,2016年9月13日开工建设,工程共安装35台2兆瓦风电机组。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清洁能源电量约为1.52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5.2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6.3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951.38万吨,经济效益明显,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该项目实现了三峡集团在四川风电项目“零”的突破,填补了风电开发的空白,也是三峡集团海拔最高的风电项目。

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来!风光君继续带您

感受现场的气势!

恢弘!大气!

有木有!

风能是一种洁净的、

可再生的一次能源,

是一种不消耗矿物能源、

不污染环境、建设周期短、

建设规模灵活、

具有良好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的能源建设项目。

冕宁风电项目

走在了三峡新能源高海拔风电的前沿!

离不开现场每个工作人员

不管是酷暑还是严寒

都坚守在自己岗位

该项目受到三峡新能源和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自开工建设以来,项目建设团队牢记重托和使命,冒严寒、顶冰雪,抓质量、抢进度,坚持以安全工程、高效工程、优质工程为目标,精细施工,克服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影响,克服交通运输困难、设备到货滞后等诸多困难,最终取得“并网攻坚战”的圆满胜利。

项目的成功并网不仅对三峡新能源年度投产装机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工程建设人员积累了高海拔山地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经验。

11、福建长汀首个风电项目开工建设 总装机容量46MW

2017年12月25日,华润长汀红山46MW风力发电项目开工建设,这是长汀首个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1亿元,位于红山乡及四都镇范围内,主要涉及红山乡赤土、腊溪、上坪、中坪和四都镇上湖等村,计划于2019年7月1日并网发电、2019年12月30日全面竣工。

据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安装22台并网型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2.5MW,总装机容量46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新建场内集电线路接入自建升压站,修建约25.8公里场内道路。送出线路为国网公司建设接入27公里濯田110kV变电站,其中22公里为新建110kV单回线路,5公里为原塔预留线路。

项目建成后,年均上网电量可达9532万kWh,相当于每年节约标煤3.03万吨,同时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39.06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约9.14万吨。

12、国内首个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开工!

2017年12月28日,中国能建广东院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开工仪式在湛江项目现场举行。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的海上风电工程,对广东省乃至全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及外罗以东的近海区域,总装机容量为200MW。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超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燃煤消耗约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万吨、二氧化硫280吨,对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调整源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广东院将充分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外罗项目建设成为优质高效、稳定可靠的智慧海上风电场,为推动湛江市高端临海产业的发展、促进广东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贡献力量。

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广东院以投融资为先导、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保障、以信息化为平台、以专业人才队伍为后盾,通过I+EPC、F+EPC、BOT+EPC、PPP+EPC等商业模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以定制化为特色的全生命周期工程服务,并形成了以专业的项目管理队伍、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特征的工程总承包支持系统。

编制国内首个省级海上风电规划

2012年8月,编制完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成为国内首个获批的省级海上风电规划报告。

2017年10月,编制完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2017-2030年)》,为广东省海上风电资源科学、有序、连片开发建设提供完备规划和技术保障。

创下国内海上风电核准“第一速度”

广东院开创了海上风电前期总承包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在海上风电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充分彰显了高端现代服务业的品牌形象。

▲2017年11月,由广东院以前期总承包的模式承担三峡新能源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在6个月内完成了20多个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最终完成核准,创下了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第一速度”。

构建服务客户的创新平台

广东院不仅与国内外科研咨询机构、设备厂、建造、施工、监造等单位有着深入合作,而且与政府各级部门、部队、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构建了服务于政府监管机构、投资方与产业联盟的创新平台。

▲ 2014年12月,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联合主办中英海上风电论坛。

▲ 2017年10月,与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联合举办海上风电产业与政策解读会。

转化为海上风电建设的核心优势

促进海上风电智能化健康快速发展

2017年11月28日,中国首个省级海上风电大数据平台在广东院正式挂牌建设。该中心将通过整合规划、建设、设备、运维等数据,实现与政府部门、投资方和设备供应商的信息共享,促进海上风电管理模式向智能化转变。

2017年,广东院在海上风电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等方面持续增强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促进广东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导向,以实际行动履行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责任。

12、湖北发改委再核准6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34.78万千瓦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再次核准6个风电项目,总装机34.78万千瓦,共安装59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5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下为项目批复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项目的请示》(国家电投湖北绿动函〔201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7-44-02-129803)。

项目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黄梅绿动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黄梅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06万千瓦,安装23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355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2488.07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617.6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8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黄梅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英山天马风电场(48MW)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4-44-02-139321)。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英山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858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3131.1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626.2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6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85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英山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的函》(龟山风电综合〔2017〕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81-44-02-128701)。

项目单位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麻城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2万千瓦,安装6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5638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105325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3468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由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20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16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新能源处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10]

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二期风电场核准的请示》(金牛山风电〔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7-44-02-142885)。

项目单位为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黄梅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7.92万千瓦,安装36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7447.7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70932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420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丰华黄梅招云寨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黄梅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龙源保康〔2017〕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626-44-02-142882)。

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市保康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91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9159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837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8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保康龙坪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襄阳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12] 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龙源保康〔2017〕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626-44-02-142882)。

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市保康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91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5193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704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松滋柳林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5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荆州市发展改革委和松滋市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13、三峡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9个风电项目获核准 总装机44.6万千瓦

12月29日,随着湖北松滋刘家场风电项目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2017年共完成9个风电项目核准,新增风电核准容量44.6万千瓦,核准规模居全省首位,创新能源核准项目数量及规模的最高纪录。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湖北能源新能源小微”

湖北省属于国家发改委划分的风资源四类区域,随着近几年风电项目的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开发殆尽,现有资源条件平平。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2018年陆上风电四类资源区将实行新的标杆电价,即由现行的0.6元/千瓦时下调至0.57元/千瓦时,这使得在湖北省从事风电开发的20多家新能源企业想方设法争取核准规模指标,竞争异常激烈。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认真研究各项新能源政策,积极抢抓电价下调窗口期,全力争取将9个风电项目纳入湖北省2017年开发核准计划目录。

新核准的9个风电项目涉及湖北省内6个县市,北至襄阳、南至荆州、西至恩施、东至黄冈。2018年,是湖北能源新能源项目发展的攻坚之年,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将稳步推进核准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发电,力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多赢,力争实现投产规模突破100万千瓦。同时,坚持新能源多元化战略,重点研究分布式光伏、水面光伏、低风速风电资源,继续寻求优质项目兼并收购,力争“十三五”末装机规模突破200万千瓦,早日建成华中地区一流新能源企业。

14、总投资3亿 千野草场风电场开工建设

重庆石柱县方斗山千野草场风电场一角

连日来,重庆市石柱县千野草场风电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建设,这是继狮子坪风电场、大堡梁风电场建成投产后,石柱县的第三个风电场。日前,笔者在石柱县大歇镇方斗村看到,巍巍方斗山顶上已经屹立起15座风机,工人们正在对其进行发电调试。

方斗山地处丰都、石柱和忠县三县交界处,平均海拔1200米,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2℃-16℃,是石柱县风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地点之一,丰富的风力资源为风电场运行提供了动力保障。

据了解,千野草场风电场项目总投资3亿元,共设计发电风机30座,现已完成装机15座,该项目预计2018年4月建成投用。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0000千瓦,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3000万千瓦时,可供10万户居民一年家庭用电。

“该风电项目建成后,对于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区域能源结构,缓解区域能源紧张和供电压力。”千野草场风电场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15、贵州省能源局核准16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756.8MW

前不久,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实施2017年贵州省风电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纳入2017年贵州省风电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由原来的15个增补为16个。日前,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16个风电增补项目的核准文件,总装机756.8MW,总投资683737.8万元。以下为项目详情:

16、播州区枫香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播州区枫香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5170万元,项目单位为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7、从江县秀塘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从江县秀塘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52863万元,项目单位为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18、黎平县德顺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黎平县德顺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48MW,总投资42299万元,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黎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19、纳雍县马背梁子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纳雍县马背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48MW,总投资42130万元,项目单位为纳雍华锐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平塘县谷硐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平塘县谷硐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30.8MW,总投资24656万元,项目单位为中广核贵州龙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1、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8072万元,项目单位为清镇长景风电有限公司。

22、桐梓县白马山二期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白马山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30MW,总投资26868万元,项目单位为中电建新能源遵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桐梓县假果山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假果山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4799万元,项目单位为桐梓银河天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4、桐梓县茅龙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茅龙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7278万元,项目单位为桐梓县协鑫智慧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5、习水县桑木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习水县桑木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4683万元,项目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习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26、兴义市白碗窑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兴义市白碗窑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3648万元,项目单位为三一兴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27、沿河县飞谯官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沿河县飞谯官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3940万元,项目单位为沿河天沿风电有限公司。

28、义龙试验区雨樟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义龙试验区雨樟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1408万元,项目单位为贵州义龙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9、镇宁县革利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镇宁县革利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6327万元,项目单位为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0、织金县铁厂坝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织金县铁厂坝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2448万元,项目单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31、威宁县幺站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威宁县幺站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6392万元,项目单位为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2、山东省最大的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正式落地!

继沾化清风湖10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6.30”按期投产后,2017年12月29日20时58分,华能沾化清风湖100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发电一次成功,标志着该项目顺利完成“12.30”建成投产任务,华能沾化电厂清风湖风电、光伏项目实现年内“双投”目标,山东省最大的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落地沾化。

华能沾化清风湖10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沾化区北部清风湖水库周边,与建成的光伏电站属风光同场项目。风电项目总投资约7.66亿元,建设安装50台2兆瓦风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2.31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煤8.41万吨,节约用水73.9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1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70.97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056.70吨,经济、环保效益明显。

华能沾化清风湖风电项目自2017年8月23日现场打下第一根桩基到投产发电,仅用128天,创造了国内100兆瓦级同类工程条件风场建设最快纪录。整个建设过程中,华能沾化电厂克服了因年内开工项目调整为投产项目导致的工期特别紧、任务繁重、设备供货紧张、环保制约等诸多困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成立专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全过程严抓质量管控,注重过程验收监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可控、在控。经不懈努力,风电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并网前验收,12月29日顺利完成并网发电任务,继100兆瓦光伏项目历时88天建成投产后,再以“沾化速度”创造“沾化奇迹”,实现了风电项目128天高质量建成投产的壮举,为促进沾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华能在鲁企业产业结构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力量。

33、湖北发改委再核准4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18.62万千瓦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近日批复核准4个个风电项目,总装机18.62万千瓦,总投资156389.33万元。以下为项目详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9]

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项目核准的请示》(鄂华电武穴司〔2017〕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82-44-02-132423)。

项目单位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武穴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6万千瓦,安装20台单机容量3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840 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8276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967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79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电武穴大金风电场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26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华电武穴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红安金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7]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受理中广核红安金牛山风电场项目核准申请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广核红安金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2-44-02-137518)。

项目单位为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红安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安装15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8006.4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27262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545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59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广核红安金牛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10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红安秦湾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6]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华电红安秦湾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中国华电鄂规〔2017〕58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电红安秦湾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2-44-02-119315)。

项目单位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由其组建的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红安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62万千瓦,安装21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8395.8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9758.71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7965.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4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电红安秦湾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宜城板桥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5]

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宜城板桥二期风电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华润电襄阳字〔2017〕14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宜城板桥风电场二期(项目代码2017-420684-44-02-148274)。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市宜城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千瓦,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24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1074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368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由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20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宜城板桥风电场二期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29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襄阳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风电(宜城)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2、批复文件有效期延长 1 年 湖北发改委核准2个风电项目内容变更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近日批复同意2个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同意将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的核准批复文件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以下为批复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1]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申请核准延期及核准项目单位调整的请示》(华润电新能源字〔2017〕2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是我委于2015年12月31日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3号)核准的项目。

二、为加强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投资组建了全资子公司华润风电(南漳)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我委同意将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的项目单位由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润风电(南漳)有限公司。

三、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3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若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四、请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五、请襄阳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六、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南漳五泉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3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0]

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项目延期及核准容量变更的申请》(广核风利川函〔2017〕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是我委于2015年12月31日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0号)核准的项目,项目位于恩施州利川市,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总投资为84817.39万元。

二、根据《中广核湖北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施工图阶段岩土工程勘测报告》(40-NA02351S-G0101)结论及建议,受工程地质条件的影响,规划场址满足不了安装50台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标准。我委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5万千瓦,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年设计上网电量8900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3071万元,其中资本金8614.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

三、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0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若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四、请中广核湖北利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五、请恩施州发展改革委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六、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利川元堡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0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34、湖北发改委再核准8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46.95万千瓦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昨日(1月16日)又核准8个风电项目,总装机46.95万千瓦,总投资401011.83万元。以下为项目详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沙洋马良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51]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华润沙洋马良风电场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华润电新能源字〔2017〕2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华润沙洋马良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822-44-02-132484)。

项目单位为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由其组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荆门市沙洋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万千瓦,安装25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30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9162.83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3052.9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33﹪,由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华润沙洋马良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8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和沙洋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50]

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大唐湖北龙感湖风电场二期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大唐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8-44-02-144298)。

项目单位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25万千瓦,安装6台单机容量3兆瓦和15台单机容量2.3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458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7906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9589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20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2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大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华曾都君子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9]

随州君子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丰华曾都君子山风电场核准的请示》(君子山风电〔2017〕1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丰华曾都君子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303-44-02-105121)。

项目单位为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随州君子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曾都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9.9万千瓦,安装45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2756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88572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771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随州君子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1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曾都区君子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60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随州君子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随州君子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8]

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长阳大岭风电场(48MW)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528-44-02-132103)。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195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1716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34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2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宜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小峰垭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7]

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长阳小峰垭风电场(36MW)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小峰垭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528-44-02-132102)。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6万千瓦,安装18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65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1054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6210.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4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小峰垭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宜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火烧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6]

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长阳火烧坪风电场(36MW)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长阳火烧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528-44-02-134213)。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6万千瓦,安装18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618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1666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6333.2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集团长阳火烧坪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4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宜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长阳大岭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松滋刘家场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5]

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关于核准湖北松滋刘家场风电场(48MW)项目的请示》(鄂能松风发〔201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松滋刘家场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087-44-02-131841)。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荆州市松滋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安装20台单机容量2.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和2台单机容量2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8606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1119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233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松滋刘家场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2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荆州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4]

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项目核准的申请》(盛宣发〔2017〕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2825-44-02-145727)。

项目单位为中船海装(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恩施州宣恩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445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79816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597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船海装宣恩椿木营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恩施州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宣恩盛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35、大唐海口50MW风电场首批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1月7日16时,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海口风电场首批11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取得了该公司2018年开门红。

为确保机组顺利投产发电,该公司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投产工作方案,投产过程中指挥体系流畅、顺利,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两票”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设备检查确认表,参建各方严格认真检查确认,确保带电过程安全可靠。同时,该公司全体工程建设、生产运行人员坚持战斗在风场,克服大风、大雪、高寒高海拔等自然因素;该公司相关人员紧跟风机调试,深入加强沟通协调,顺利完成首批风机并网发电任务。

据了解,该项目地处普格县黎安乡西南高原山区,海拔3400米,建设规模为5万千瓦,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当地提供清洁电量1.1亿千瓦时,如以燃煤火电为替代电源,每年可减少使用约3.82万吨标准煤,减排约10万吨二氧化碳、约324.7吨二氧化硫、约283吨氮氧化合物。该项目计划2018年5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预计每年上缴利税550万元,将有效促进普格经济发展,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

36、安徽蚌埠市两个风电项目获批 总装机98.4兆瓦

据中安在线—蚌埠新闻网报道,蚌埠市又有两个风电项目通过省发改委核准。国核固镇县风电场项目和恒升固镇县巨龙风电场项目均拿到“准生证”,总投资逾8亿元。

按照批复意见,国核固镇县风电场项目由固镇国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固镇县杨庙乡等区域,总装机规模48.4兆瓦,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9亿元。恒升固镇县巨龙风电场项目由固镇恒升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固镇县任桥镇、仲兴乡等区域,总装机规模50兆瓦,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41亿元。在选址上,风力发电场首先要有丰富的风能,要具备经济效益,按照相关土地审批及环评手续,还要避开景区、城市等区域。以上两个项目预计年内开工建设,将对充分开发蚌埠市风能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

“十三五”以来,蚌埠市以能源消费结构清洁化为主要方向,逐步减少原煤消费量,着力构建天然气、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多点支撑的能源消费体系。充分发挥低速风力发电技术成果,大力发展风电产业,目前,五河饮马湖风电项目已并网运营,禹会区风电场项目正在建设。

37、远景邯郸馆陶50.6兆瓦风电项目开工

1月21日,伴随着F029风机桩基施工打桩机的轰鸣声,河北工程公司承建的远景河北馆陶永济河50兆瓦风电工程正式开工。

本项目地处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附近,本期拟装机总量50.6兆瓦,共安装23台远景EN131/2.2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高140米,每台风电机配置一台箱式变电站。

在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中遇到了诸多问题,馆陶风电项目部积极与业主、监理协调沟通,合理优化施工方案,科学组织各项资源,解决了一系列问题,克服了种种困难,确保工程顺利开工,为后续施工赢得了宝贵时间。项目建成后,将给当地提供优质的环保、绿色电能。

38、湖北发改委再核准2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128MW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又核准2个风电项目,总装机12.8万千瓦,共安装6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下为项目详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广核通山太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43]

中广核湖北通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受理中广核通山太平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中广核风通山函〔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广核通山太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224-44-02-140562)。

项目单位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广核湖北通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咸宁市通山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千瓦,安装15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568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26791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5358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中广核湖北通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20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广核通山太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14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中广核湖北通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咸宁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中广核湖北通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明阳竹溪丰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38]

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上报广东明阳竹溪丰溪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函》(竹溪洁源字〔2017〕0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广东明阳竹溪丰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324-44-02-132104)。

项目单位为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十堰市竹溪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9.8万千瓦,安装49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5190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8744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7489.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7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明阳竹溪丰溪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9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十堰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竹溪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

39、天能重工全资子公司50MW风电项目获陕西省发改委核准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榆林天能重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接到《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天能重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榆阳区小壕兔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总投资40713万元。以下为具体批复公告:

40、山东济南市最大100MW平原风电场开建

1月13日,全市最大的平原风电场——国瑞风电商河风电场项目举行开工仪式。

商河县风能资源丰富,正处在待开采阶段,未来的投资和发展潜力巨大,是带动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的重要绿色产业。国瑞风电商河风电场的落户标志着商河县利用风能、开采风能进入实质阶段,将有效加快全县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步伐。据悉,该项目总投资8.39亿元,总装机容量100兆瓦,计划于2018年底并网发电,发电后每年实现税收2400万元,年节约标煤6万吨,二氧化碳减排24万吨。自2016年9月开始,国瑞集团开始考察项目选址情况,综合分析林业、文物、水利等因素,最终确定将升压变电等主要设备和设施放在殷巷镇菜园孙村。2017年5月18日,项目正式列入山东省2017年风电开发建设方案。

41、龙源天津汉南39MW风电项目获核准

2017年12月27日,龙源天津公司汉南风电项目(39MW)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该项目是天津市2017年度发改委核准计划中唯一的风电项目。

汉南风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年平均风速6.2米/秒,风资源优良。项目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3兆瓦的风电机组,据测算,该项目年上网电量9697万千瓦时,年上网等效小时2486小时。项目于今年4月成功列入“天津市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为确保项目年内核准,该公司锐意进取、主动作为,将核准工作细化到“日”,有效优化审批时间,积极争取到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批复等关键性文件,并及时上报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安排专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紧盯审批环节,最终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42、锡盟特高压配套外送70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部获核准

2017年2月23日,自治区发改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锡盟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7〕4号),同意安排锡盟风电基地近期规划规模700万千瓦。11月7日,我盟向自治区发改委上报了《锡林郭勒盟特高压外送风电基地建设方案》。

截至2017年底,我盟特高压外送70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全部获得核准,总投资约521.70亿元。其中:锡林浩特市开发规模130万千瓦,投资约92.18亿元;阿巴嘎旗开发规模130万千瓦,投资约100.98亿元;东苏旗开发规模137.5万千瓦,投资约100.36亿元;太仆寺旗开发规模85万千瓦,投资约61.84亿元;镶黄旗开发规模80万千瓦,投资约64.21亿元;正镶白旗开发规模100万千瓦,投资约71.75亿元;正蓝旗开发规模20万千瓦,投资约15.79亿元;多伦县开发规模17.5万千瓦,投资约14.59亿元。

目前,各项目建设单位正在办理开工前的相关报建手续,待自治区确定特高压配套新能源汇集工程项目业主和建设方案后,预计大部分项目将在2018年内开工建设。

下面是一周核准、中标、开工、并网风电项目汇总(1.29—2.02)情况。

中标

三峡上海院中标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场监测项目

近期,上海院中标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风电场监测项目,合同额近700万元。这是三年来上海院工程检测中心第三次中标三峡集团投资的海上风场安全监测项目,是集团公司对上海院海上风电监测专业能力的再一次肯定!

水电四局中标江西赣县高峰山30兆瓦风电场项目

日前,收到业主发来中标通知书,水电四局成功中标江西赣县高峰山30兆瓦风电场项目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场内35千伏集电线路施工安装工程项目。

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电场场址位于江西省赣县沙地镇与五云镇之间的丘陵区域的山脊上,地属江西省赣州地区赣县。风场南距赣县五云镇约9.5公里,北距赣县沙地镇约5公里,距离赣州市区约35公里。拟设计安装约15台单机容量为2.0兆瓦的风电机组,建设1座110千伏升压站。本期从升压站新建1回110千伏线路至赤珠11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约20公里,导线采用2×LGJ-240,工期212日历天。升压站长62.0米,宽57.0米,用地面积为3534.00平方米。全站设有一栋生产用房,布置有主控室、配电室、继保室,总建筑面积305.76平方米。场内35千伏集电线路采用以架空线路为主、电缆线路为辅的设计方案,架空线路总长约18.64公里,其中A回集电线路总长度约为6.38公里,B回集电线路总长度约为12.26公里(其中LGJ-240/30段路径长4.44公里、LGJ-95/20主线段路径长6.44公里、LGJ-95/20支线段路径长1.38公里),全部为单回35千伏架空线路。

上海电气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设计中标公示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设计招标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设计评审活动已经顺利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设计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9日

四、开标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9:30

五、评标时间:2018年1月29日下午13:30

六、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1月29日

七、评标结果:

第一名: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452万元

评标专家:史学民 、俞津、王坚强、贺章安、陈漪

八、招标单位: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

九、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王方 联系电话:13816807053

投标单位如果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9日

43、三峡新能源广东汕头南澳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获核准

2018年1月,三峡广东汕头南澳洋东3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喜获核准,成为在粤东地区首个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标志着三峡集团在粤东地区海上风电开发取得重大突破。

▲ 场址规划图

项目位置:汕头市南澳洋东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东部海域,风电场场址中心距离南澳岛约15千米,场址面积约为40平方千米,场址水深约28.3米至36.6米。

项目介绍:项目总装机容量300兆瓦,拟安装单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发电机组,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变电站和1座陆上集控中心。项目计划2018年完成试桩工作,2019年12月首批机组并网发电,2020年全部建成并网发电。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8.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25.0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5.15万吨,综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

▲ 风机规划图

核准之路:自2017年6月正式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以来,集团公司、三峡新能源相关领导高度重视项目核准进展情况,并多次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汕头项目组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加强与上海院的合作,积极与汕头市、南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报送各项专题材料,为加快项目核准赢得了时间。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汕头市南澳洋东海上风电项目最终取得核准批复,成为粤东地区首个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

汕头项目是继广东阳江项目之后,三峡集团在广东省核准的第二个海上风电项目,形成三峡集团在粤西、粤东同时快速发展态势。

据了解,粤东地区海上风能资源丰富,电网送出条件优越,是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的重要区域,项目的核准成功打开粤东地区海上风电市场,为实现三峡集团“海上风电引领者”战略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44、三峡莱州湾海上风电项目获批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以《关于同意三峡山东昌邑莱州湾300MW海上风电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工作的复函》批准三峡莱州湾海上风电项目列入山东省首个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

三峡山东昌邑莱州湾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114亿元,开发总规模700MW,由三峡新能源山东昌邑发电有限公司在昌邑北部12公里海域建设。一期300MW风电项目投资约50亿元,新上75台4MW风机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二期400MW风电项目投资约64亿元,新上67台6MW风机和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17.5亿千瓦时。与同等规模燃煤电厂相比,年可节约标煤5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0万吨。

45、龙源江苏海上公司射阳30万千瓦风电项目获核准

1月22日,龙源江苏海上公司射阳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获江苏省发改委核准。截至目前,公司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容量稳居全国首位。

该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新洋港口至斗龙港口之间的海域,射阳港水域港界东南侧,辐射沙洲最北端,离岸距离47公里,水深3至15米。风电场形状呈矩形,东西长约为15公里,南北宽约为5.5公里。该项目所在海域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和良好的建设条件,电网消纳能力强,经济效益有保障,现已纳入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功能规划》,是龙源电力在射阳核准的首个近海风电项目。

下一步,龙源江苏海上公司将继续推进项目各项手续,力争项目早日投产发电

46、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获核准

12月26日,锡盟发改委以(锡发改发字〔2017〕44号)核准批复了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

批复文件指出,该项目建设业主为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5万千瓦,总投资4亿元,建设地点位于锡林浩特市西北部。计划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锡林浩特市北郊110kV变电站。

文件要求项目业主在依法合规的办理土地、生态、规划、维稳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风场内植被恢复工作,尽可能减少施工对生态的破坏,加强风电场的安全保护设备投入,确保风电场安全运行。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MW风电供热项目的建设,对于调整我市能源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47、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正式开工

2017年12月23日,伴随着“南海503”船上的拖鱼慢慢下水,由龙源振华公司技术人员参与的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勘察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由龙源振华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荷兰辉固国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辉固)共同组建工程勘察监理项目部,完成工程勘察的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任务,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符合设计需求。

广东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沙扒镇附近海域,场址水深范围23m~27m,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拟布置55台5.5MW的风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运维基地。工程勘察设计的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孔169个,单个钻孔一般深度60m,物探测线85条,测线长度合计1011.5km。

48、国内首家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开工

1月30日上午,国内首家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在我县金沙镇开工。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宋晓丹,副县长凌成华,上海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闪,中国科学院院士龚昌德,高空风能创始人张建军,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简朴奠基仪式。宋晓丹宣布项目开工,凌成华、龚昌德、张建军、陈闪分别致辞。

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项目经省发改委能源局批准立项,项目采用广东高空风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5兆瓦高空风能发电机组,建设非常规新能源(高空风能)发电企业,总建设规模100兆瓦,总投资79000.00万元。采取一次规划、设计,分期建设、安装。第一期工程安装2台5兆瓦高空风能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10兆瓦,年发电量约为4700万千瓦时,建设工期3年,总投资:12000.00万元,电量并入国家电网,为华东地区提供高品质的清洁能源。

据了解,高空风能是人类迄今正在探索开发利用的新能源,这是一种储量丰裕、分布广泛的可再生清洁能源。

高空风能发电技术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2016-2030)》,中路股份是目前掌握高空风能发电技术唯一一家中国公司,2012年在芜湖开始产业化进程,期间高空风能伞梯组合发电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让高空风能的利用成为现实。2015年,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县成立了绩溪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筹建高空风能发电项目。

49、越南九龙江平原地区多项风电项目同步开工

越南九龙江平原地区薄辽省和朔庄省多项风电项目于2018年1月30日同步开工。这是2018年越南薄辽省投资促进会议框架内的一项活动。

越南薄辽省风电厂第三期工程项目动工兴建仪式于本月30日举行。该厂第三期工程项目的发电功率为142兆瓦,其投资总额为8.9万亿越盾。越南薄辽省风电厂三期工程完工后每年预计向越南国家电网输电3.73亿千瓦时电量,为保障越南国家能源安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越南朔庄省首家风电厂项目动工兴建仪式也在当天举行。该项目分为三期工程施工,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工程项目的发电功率分别为30兆瓦、30兆瓦和38兆瓦。该项目的投资总额达5.392万亿越盾。越南朔庄省主要投资方——公理股份公司表示,该项目对增加越南国家绿色能源具有重要意义,并为具体化越南政府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50、灵宝青山风电项目15台风机吊装完毕

2018年伊始,在河南省灵宝市曾经荒凉的青山山岗上,一排排巨大的白色风机如雨后春笋般在这片土地上蔓延开来,正迎风“吱呦呦”地转着,为祖国大地吹动着绿色能源的新希望。

这正是中国能建安徽电建一公司正在建设中的灵宝青山风电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境内,属于内陆山地风电场,项目总装机容量4万千瓦、规划建设20台单机容量2兆瓦风电机组和110千伏升压站一座。

该工程自2017年5月12日开工以来,仅用了233天的时间,就完成了20台风机的基础浇筑,15台风机的吊装,升压站成功受电,首批10台风机并网等任务。获得大唐河南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荣誉,在业主风电项目“精品工程”评价中,灵宝青山项目名列首位。这些骄人的成绩,离不开建设者们对“至精”文化的秉承,对一颗匠心的执着与追求。

51、陕能榆阳一期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浇筑完毕

1月29日,陕能榆阳小壕兔一期100MW风电项目升压站综合楼二层混凝土浇注施工完成,这标志着该风电项目升压站土建主体施工全部完成。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水电榆林公司组织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各参建单位,并肩作战,克服冬季施工的种种困难,顺利完成了施工任务。

截止目前,陕能榆阳小壕兔一期100MW风电项目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施工已完成22公里,风机位桩基施工已完成19台,风机承台浇筑已完成4台,升压站土建主体施工全部完成,110kV送出线路工程33基铁塔基础及组立施工全部完成。榆林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春节后全面复工准备工作,围绕2018年6月30日并网发电目标倒排工期计划,积极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施工材料、设备供货、施工队伍落实等各方面的工作安排,做到提前谋划,精心安排,确保项目2018年6月30日并网发电目标的实现。

52、国内首个集风、光、热、储于一体的多能互补项目成功并网发电

2017年12月29日,由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建设的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首批机组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于2017年7月25日正式开工建设,经过158天的日夜奋战,日前首批机组并网发电,创造了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史上的新速度。

记者在市区东光伏产业园该项目地看到,一排排高大的光伏板绵延数公里,追光逐日,汇聚能量,宛如一片蓝色的海洋,赋予荒芜戈壁滩无限的生机和活力。

据了解,鲁能海西州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项目,是国内首个集风、光、热、储于一体的多能互补、智能调度的纯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项目,是国家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中第一个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700兆瓦,其中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400兆瓦风电项目、50兆瓦光热发电项目及50兆瓦储能系统。整个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约12.62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40.15万吨,有效减少煤炭消耗,降低大气污染。

据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曾霜介绍,海西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是以光伏、风电为主要开发电源,以光热发电及蓄电池储能电站为调节电源,多种电力组合将有效解决风电和光伏不稳定不可调的缺陷,最大程度上消弭可再生能源“看天吃饭”的特性,同时在智能电网的调控下,保证电力消纳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其建设成果将为加快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的技术难题贡献智慧和力量。

曾霜告诉记者,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鲁能集团青海分公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推进绿色能源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效益,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创造新成绩,为社会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据悉,海西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是由省政府和鲁能集团共同签约打造,格尔木拥有丰富的水电资源,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首个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的成功交网,可以有效减少煤炭消耗,降低大气污染,同时也标志着格尔木市新能源产业在全州全省乃至全国多能互补领域将处于领先地位。

53、福建霞浦浮鹰岛4.8万千瓦风电项目有望于2月初实现并网发电

1月23日上午10时许,在霞浦浮鹰岛风电项目建设现场,9号风机成功吊装,标志着该项目24台风机已全部吊装到位。据了解,随着风机吊装工程的全面完工,该项目有望于2月初实现并网发电,为福建电网输送清洁绿色能源。

霞浦浮鹰岛风电场工程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海岛乡浮鹰岛上,海拔高度100-300米。该项目装机容量4.8万千瓦,由24台风机及8公里11万伏海底电缆和13.2公里陆上架空线路组成,总投资5.23亿元。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向电网提供1.5亿千瓦时清洁能源电量,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3000小时以上,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该项目开工以来,闽东电力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成立霞浦县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孤岛施工难度大、物资供给保障难等不利因素,仅用5个月完成项目核准,3个月基本完成555亩项目用地征用,23天完成闾峡间隔改造,15天完成海底勘测和海缆敷设,96天完成13.2公里架空线路建设,13个月实现首批机组并网发电。预计在2018年2月初完成24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比原计划提前了3个月,节省投资成本和增加收益1500多万元。

54、滑县金堤80兆瓦风电场工程并网发电

1月26日晚,由河南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滑县金堤80兆瓦风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业主方滑县润金新能源公司第一时间向公司发来表扬信,对项目团队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精心管理和技术实力给予肯定。

天润滑县金堤80兆瓦风电场项目位于滑县金堤河区域,由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总投资6.5亿元,场区内安装单机容量为2兆瓦的风电机组40台,经营期年上网量约1.75亿千瓦时。

滑县金堤风电项目是河南工程公司与北京天润新能合作的首个新能源项目。项目的并网发电,兑现了河南工程公司优质履约与诚信服务的承诺,为与北京天润和金风科技的后续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国家电投定边董新庄 王圈风电场100兆瓦风机全部并网发电

1月26日20点54分,国家电投集团黄河水电定边新能源董新庄风电场37号风机并网发电;21点57分,王圈风电场25号风机并网发电。至此,定边董新庄、王圈风电场100兆瓦风机全部并网发电,并于1月27日10:23分进入240小时试运行阶段。

自2017年12月21日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以来,定边新能源风电用时36天按计划完成风电场所有风机的并网工作。电站通过对员工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和业务考试,以"两票三制"为核心,全员签订"四不伤害保证书",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危险点分析,开展风险预控工作,提高全员反违章能力,杜绝违章作业,精心操作,合理分工,奠定发电投运两不误的安全基础。为董新庄、王圈风电场安全运行完成发电任务做好人力资源及技术储备

(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小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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