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了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一周风电项目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1、国内首个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开工!2017年12月28日,中国能建广东院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开工仪式在湛江项目现场举行。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的海上风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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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核准、中标、开工风电项目汇总(1.08-1.12)

2018-01-12 10:45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北极星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整理了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一周风电项目开工、并网、环评验收等。

1、国内首个海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开工!

2017年12月28日,中国能建广东院总承包建设的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开工仪式在湛江项目现场举行。该项目是国内首个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的海上风电工程,对广东省乃至全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湛江外罗海上风电总承包项目

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新寮岛及外罗以东的近海区域,总装机容量为200MW。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超5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燃煤消耗约1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35万吨、二氧化硫280吨,对促进节能减排、优化调整源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广东院将充分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外罗项目建设成为优质高效、稳定可靠的智慧海上风电场,为推动湛江市高端临海产业的发展、促进广东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贡献力量。

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广东院以投融资为先导、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资源整合为保障、以信息化为平台、以专业人才队伍为后盾,通过I+EPC、F+EPC、BOT+EPC、PPP+EPC等商业模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以定制化为特色的全生命周期工程服务,并形成了以专业的项目管理队伍、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先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特征的工程总承包支持系统。

 

编制国内首个省级海上风电规划

2012年8月,编制完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成为国内首个获批的省级海上风电规划报告。

2017年10月,编制完成《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2017-2030年)》,为广东省海上风电资源科学、有序、连片开发建设提供完备规划和技术保障。

 

创下国内海上风电核准“第一速度”

广东院开创了海上风电前期总承包新商业模式,充分发挥在海上风电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为客户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充分彰显了高端现代服务业的品牌形象。

▲2017年11月,由广东院以前期总承包的模式承担三峡新能源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在6个月内完成了20多个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最终完成核准,创下了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第一速度”。

构建服务客户的创新平台

广东院不仅与国内外科研咨询机构、设备厂、建造、施工、监造等单位有着深入合作,而且与政府各级部门、部队、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等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构建了服务于政府监管机构、投资方与产业联盟的创新平台。

▲ 2014年12月,与英国驻广州总领事馆联合主办中英海上风电论坛。

▲ 2017年10月,与荷兰驻广州总领事馆联合举办海上风电产业与政策解读会。

转化为海上风电建设的核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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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海上风电智能化健康快速发展

2017年11月28日,中国首个省级海上风电大数据平台在广东院正式挂牌建设。该中心将通过整合规划、建设、设备、运维等数据,实现与政府部门、投资方和设备供应商的信息共享,促进海上风电管理模式向智能化转变。

2017年,广东院在海上风电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等方面持续增强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以促进广东省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导向,以实际行动履行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社会责任。

2、湖北发改委再核准6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34.78万千瓦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发改委再次核准6个风电项目,总装机34.78万千瓦,共安装59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和15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下为项目批复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项目的请示》(国家电投湖北绿动函〔2017〕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7-44-02-129803)。

项目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投黄梅绿动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黄梅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5.06万千瓦,安装23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9355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2488.07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617.61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8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家电投黄梅太白湖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0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黄梅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英山天马风电场(48MW)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4-44-02-139321)。

项目单位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英山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4.8万千瓦,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858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43131.1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8626.2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6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85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英山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英山天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12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的函》(龟山风电综合〔2017〕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81-44-02-128701)。

项目单位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麻城市。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2万千瓦,安装6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5638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105325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34687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33﹪,由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200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电国际麻城龟山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216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中电龟山风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新能源处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10]

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二期风电场核准的请示》(金牛山风电〔201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丰华黄梅招云寨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421127-44-02-142885)。

项目单位为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冈市黄梅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7.92万千瓦,安装36台单机容量22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7447.7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70932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420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丰华黄梅招云寨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黄冈市发展改革委和黄梅县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黄梅县金牛山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龙源保康〔2017〕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626-44-02-142882)。

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市保康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91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91598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1837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8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保康龙坪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9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襄阳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1225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512] 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项目的请示》(龙源保康〔2017〕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省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国电龙源保康龙坪风电场工程(项目代码2017-420626-44-02-142882)。

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龙源保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襄阳市保康县。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千瓦,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19172万千瓦时。

四、项目总投资为35193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其中资本金704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出资。

五、请严格按照本项目核准意见实施招标。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要求见《招标核准意见表》(附后)。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鄂规选址42000020170019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湖北松滋柳林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鄂土资预审函〔2017〕151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九、请荆州市发展改革委和松滋市发展改革局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按计划和设计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湖北能源集团松滋风电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3、三峡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9个风电项目获核准 总装机44.6万千瓦

12月29日,随着湖北松滋刘家场风电项目获得湖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文件,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2017年共完成9个风电项目核准,新增风电核准容量44.6万千瓦,核准规模居全省首位,创新能源核准项目数量及规模的最高纪录。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湖北能源新能源小微”

湖北省属于国家发改委划分的风资源四类区域,随着近几年风电项目的大力开发,优质资源开发殆尽,现有资源条件平平。同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2018年陆上风电四类资源区将实行新的标杆电价,即由现行的0.6元/千瓦时下调至0.57元/千瓦时,这使得在湖北省从事风电开发的20多家新能源企业想方设法争取核准规模指标,竞争异常激烈。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认真研究各项新能源政策,积极抢抓电价下调窗口期,全力争取将9个风电项目纳入湖北省2017年开发核准计划目录。

新核准的9个风电项目涉及湖北省内6个县市,北至襄阳、南至荆州、西至恩施、东至黄冈。2018年,是湖北能源新能源项目发展的攻坚之年,湖北能源新能源公司将稳步推进核准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投产发电,力求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及经济效益多赢,力争实现投产规模突破100万千瓦。同时,坚持新能源多元化战略,重点研究分布式光伏、水面光伏、低风速风电资源,继续寻求优质项目兼并收购,力争“十三五”末装机规模突破200万千瓦,早日建成华中地区一流新能源企业。

4、总投资3亿 千野草场风电场开工建设

重庆石柱县方斗山千野草场风电场一角

连日来,重庆市石柱县千野草场风电场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建设,这是继狮子坪风电场、大堡梁风电场建成投产后,石柱县的第三个风电场。日前,笔者在石柱县大歇镇方斗村看到,巍巍方斗山顶上已经屹立起15座风机,工人们正在对其进行发电调试。

方斗山地处丰都、石柱和忠县三县交界处,平均海拔1200米,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12℃-16℃,是石柱县风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地点之一,丰富的风力资源为风电场运行提供了动力保障。

据了解,千野草场风电场项目总投资3亿元,共设计发电风机30座,现已完成装机15座,该项目预计2018年4月建成投用。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60000千瓦,预计年上网发电量为13000万千瓦时,可供10万户居民一年家庭用电。

“该风电项目建成后,对于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区域能源结构,缓解区域能源紧张和供电压力。”千野草场风电场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5、贵州省能源局核准16个风电项目 总装机756.8MW

前不久,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实施2017年贵州省风电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纳入2017年贵州省风电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由原来的15个增补为16个。日前,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16个风电增补项目的核准文件,总装机756.8MW,总投资683737.8万元。以下为项目详情:

1、播州区枫香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播州区枫香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5170万元,项目单位为遵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从江县秀塘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从江县秀塘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52863万元,项目单位为粤电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3、黎平县德顺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黎平县德顺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48MW,总投资42299万元,项目单位为华润新能源(黎平)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4、纳雍县马背梁子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纳雍县马背梁子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48MW,总投资42130万元,项目单位为纳雍华锐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平塘县谷硐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平塘县谷硐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30.8MW,总投资24656万元,项目单位为中广核贵州龙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8072万元,项目单位为清镇长景风电有限公司。

7、桐梓县白马山二期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白马山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30MW,总投资26868万元,项目单位为中电建新能源遵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桐梓县假果山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假果山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4799万元,项目单位为桐梓银河天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9、桐梓县茅龙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桐梓县茅龙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7278万元,项目单位为桐梓县协鑫智慧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习水县桑木风电场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习水县桑木风电场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4683万元,项目单位为国家电投集团习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11、兴义市白碗窑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兴义市白碗窑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3648万元,项目单位为三一兴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12、沿河县飞谯官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沿河县飞谯官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3940万元,项目单位为沿河天沿风电有限公司。

13、义龙试验区雨樟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义龙试验区雨樟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1408万元,项目单位为贵州义龙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镇宁县革利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镇宁县革利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6327万元,项目单位为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织金县铁厂坝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织金县铁厂坝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2448万元,项目单位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织金新能源有限公司。

16、威宁县幺站风电场一期项目通过核准 

2017年12月,省能源局核准威宁县幺站风电场一期项目,建设规模50MW,总投资46392万元,项目单位为龙源贵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山东省最大的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正式落地!

继沾化清风湖100兆瓦光伏扶贫电站“6.30”按期投产后,2017年12月29日20时58分,华能沾化清风湖100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发电一次成功,标志着该项目顺利完成“12.30”建成投产任务,华能沾化电厂清风湖风电、光伏项目实现年内“双投”目标,山东省最大的风光同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落地沾化。

华能沾化清风湖100兆瓦风电项目位于沾化区北部清风湖水库周边,与建成的光伏电站属风光同场项目。风电项目总投资约7.66亿元,建设安装50台2兆瓦风电机组,预计年上网电量2.31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省标煤8.41万吨,节约用水73.9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1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70.97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2056.70吨,经济、环保效益明显。

华能沾化清风湖风电项目自2017年8月23日现场打下第一根桩基到投产发电,仅用128天,创造了国内100兆瓦级同类工程条件风场建设最快纪录。整个建设过程中,华能沾化电厂克服了因年内开工项目调整为投产项目导致的工期特别紧、任务繁重、设备供货紧张、环保制约等诸多困难,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成立专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全过程严抓质量管控,注重过程验收监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可控、在控。经不懈努力,风电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并网前验收,12月29日顺利完成并网发电任务,继100兆瓦光伏项目历时88天建成投产后,再以“沾化速度”创造“沾化奇迹”,实现了风电项目128天高质量建成投产的壮举,为促进沾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华能在鲁企业产业结构优化、绿色低碳发展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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