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27日消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

首页 > 火电 > 火电环保 > 报道 > 正文

国务院:环保税法明年1月1日实施 明确环保税为地方收入

2017-12-27 13:51 来源:央视新闻 

据央视新闻27日消息,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明确环境保护税为地方收入。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都作为地方收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