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江南化工12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作价24.99亿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7.40 元/股)购买共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盾安新能源100%股权,分别为盾安控股、青鸟旅游、杭州秋枫、舟山如山、舟山新能、丰泉福能、舟山合众、宁波复信、宁波新锐;并拟向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6.2亿元配套资金。用于标的公司的山西盾安隰县98MW 风电场项目及支付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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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程序启动!华创风能+久和能源=盾安风电?
久和能源已完成工商变更 从盾安新能源剥离!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价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姚新义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姚新义将通过盾安控股、盾安化工、永天投资、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7.31%的股份;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姚新义将通过盾安控股、盾安化工、永天投资、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3.56%的股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通过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盾安新能源成立于 2011 年 4 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的企业。经过多年发展,盾安新能源在内蒙古、新疆、宁夏、贵州、甘肃等地成立了多个区域公司,已获取近 7,000 万千瓦的优质风、光资源,设立了近两百座测风塔及多套测光设备以对风、光资源进行测量,风、光资源遍布全国十余个省(自治区),基本完成了投资发展的产业布局。
盾安新能源风电场、光伏电站及风光资源分布
盾安新能源运营风电场项目信息
2017年上半年风电生产能力及产销量数据
盾安新能源2017年上半年风电结算电量、平均单价(含税)和发电收入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情况
2016 年 8 月 28 日,盾安新能源子公司包头风电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向包头风电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包头风电 2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经包头风电说明,上述处罚系包头风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所致,系偶发性安全事故,包头风电无主观故意,且其已在收到处罚决定后迅速全额缴纳了罚款;除该行政处罚外,包头风电不存在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形。
达茂联合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出具《证明》,认为包头风电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学习和落实,详细排查生产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后续生产安全;上述处罚所涉安全生产事故为一般事故,该处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