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方案指出,在保障供电、供热的前提下,稳妥推进郑州市中心城区周边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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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全面完成关停落后火电机组任务

2017-08-14 10:53 来源: 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郑州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郑州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方案指出,在保障供电、供热的前提下,稳妥推进郑州市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对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时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2018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落后火电机组任务。详情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 《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郑州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郑州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郑州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4日

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 《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为加快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门 《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 〔2017〕30 号)和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执行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化解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稳妥有序推动 “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全面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475万吨,全面取缔 “地条钢” 等违法违规产能,依法整治取缔排查出的全部 “小散乱污”企业,研究启动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工作。

2018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关停落后火电机组任务。

2020年,低端无效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基本建立,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有效化解, “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

二、重点任务

(一)压减退出煤炭过剩产能

1.退出标准:按照 《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 (豫政办 〔2016〕154号)和 《郑州市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验收实施方案》(郑政办 〔2016〕57号)确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执行。

2.退出任务:2017年全市退出18对矿井,压减产能475万吨。其中郑煤集团骨干矿井2对,产能220万吨;郑煤集团兼并重组矿井14对,产能210万吨;地方煤矿2对,产能45万吨。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与省国有骨干煤炭企业共同组织兼并重组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3.时间节点:纳入2017年化解产能计划已经停工停产的煤矿6月底之前关闭到位,其它煤矿在9月底前关闭到位。2018 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

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河南煤监局郑州分局。

(二)依法取缔 “地条钢”产能

1.退出标准:对以废钢铁为原料生产建筑用钢的中 (工) 频炉 (包括使用中频炉融化废钢,通过 AOD 氩氧精炼炉生产不锈钢的,也要纳入取缔范围),彻底拆除中 (工)频炉主体设备、变压器、除尘罩、操作平台及运输轨道等设施。

2.退出任务:全面取缔4家 “地条钢”生产企业,淘汰落后产能165万吨;持续深入排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

3.时间节点:2017年6月底前,对 “地条钢”企业设备拆除情况进行核查,严禁 “以停代关”、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确保全面取缔 “地条钢”产能。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三)加快关停落后火电机组

1.退出标准:对关停设计寿命期满、未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平均供电标准煤耗高于331克/千瓦时以及未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2.工作任务:在保障供电、供热的前提下,稳妥推进郑州市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

3.时间节点:按照省确定的煤电处置方案,研究提出郑州市中心城区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的燃煤机组关停或改为燃气机组具体方案,并启动实施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郑州供电公司。

(四)淘汰关停水泥违规产能

1.退出标准:对无生产许可证水泥粉磨站企业,拆除球磨机等主要设备;对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限期停产改造,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关停。

2.工作任务:对达不到环保标准和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依法依规关停整治。

3.时间节点:2018年,达不到环保标准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基本淘汰完毕。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依法取缔 “小散乱污”企业

1.退出标准:对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的企业, 以及涉气超标排污企业和违法违规经营的 “黑加油站” ,依法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

2.退出任务:全面取缔排查出的 “小散乱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3.时间节点:2017年5月底前,对排查发现的所有 “小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全面取缔到位。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郑州供电公司。

(六)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1.退出标准:对已停产6个月或半停产12个月以上、连年亏损、靠政府或集团总部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以及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不具备偿债能力的企业, 推动有序出清。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原则上要通过重组整合、转让退出、破产清算等方式,依法合规推动国有工业企业有序退出。

2.退出任务:依据 《郑州市分类推进市管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郑政文 〔2017〕14号),2年内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河南开普集团、河南省中牟造纸厂、郑州拖拉机厂、郑州电缆集团等企业有序出清。

3.时间节点:2017年上半年确定全市13家市管工业企业改制形式,进入改制程序,2017年底前完成一批,实现13家市管工业企业改革大头落地。其它企业改革要稳步推进,2017年底前实现阶段性目标。2018年底完成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工作, 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各县 (市、区)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所辖区域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落实资金支持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落实省煤炭行业产能退出阶梯性奖励政策和市级配套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等予以支持。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34号)关于主动退出产能的奖补政策,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鼓励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大型骨干企业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 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

(二)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将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相关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火电、水泥等行业。落实企业职工安置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制定实施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加强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对再就业困难人员运用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帮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落实差别化价格和信贷政策

严格执行阶梯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倒逼钢铁、水泥等行业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

(四)加大专项执法力度

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分步推进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工业用能监察行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的范围、深度和频次,创新执法方式,全方位、无死角开展专项监查和联合执法,对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技术、安全等标准的企业,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达标的关停退出。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五)强化惩戒约束

对未按期完成产能退出任务的企业,将有关信息在 “信用河南”网站等平台公布,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市属企业对本地区、本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统筹做好过剩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等工作。市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组织开展打击违法违规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等行动,落实奖补资金安排等相关政策。

(二)严格检查验收

各县 (市、区)政府要加强对过剩产能行业企业的监管,及时组织对本区域煤炭、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产能开展检查验收,并将退出设备及产能情况上报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市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三)健全监督机制

各县 (市、区)要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及时公示公告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 (生产线)和产能情况。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用好12369、12365等监督举报平台,及时核查处理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公众监督。

(四)强化考核问责

将各县 (市、区)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退出产能目标任务、打击 “地条钢”等违法违规产能不力,以及已退出产能 “死灰复燃”的地方,严肃追究相关县 (市、区)和企业责任。

郑州市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环境治理攻坚战,紧紧围绕提升工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以绿色标准为引领,以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和综合利用,实现工业高效清洁低碳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我市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化改造由重点骨干企业向多领域、全行业拓展,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20%,节能环保产业实现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二、工作目标

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5.4%以上,启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谋划建设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

2018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10%,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

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6年降低20%,建设8家绿色示范工厂、2个静脉产业园区。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

1.时间节点:持续开展重点企业能效水效对标提升活动。2018年2家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2020年达到10家。

2.攻坚重点:在钢铁、电解铝、水泥、造纸、纺织等行业实施水效能效“领跑者”行动,按照国家、省水效能效“领跑者”企业和能效标杆值,引导企业对标提升,组织推荐企业(产品)进入国家水效能效“领跑者”名单和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以锅炉(窑炉)、电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重点推广节能技术装备。对新增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和基础工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按照节能降耗效果和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对未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倒逼企业对标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二)推动绿色示范工厂建设

1.时间节点:到2018年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2020年建设8家绿色示范工厂。

2.攻坚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对标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标准,建立绿色制造评价机制,争创国家绿色设计平台和典型示范联合体,打造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对于创建成为绿色示范工厂、绿色园区的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三)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行动

1.时间节点:2017年推动1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20年达到40家。2018年基本实现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

2.攻坚重点: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方案,制定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在钢铁、水泥、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自愿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退城入园”

1.时间节点:2017年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占危化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0%,2018年达到40%。

2.攻坚重点: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专项方案,组织摸底排查,开展定量风险评估,以安全、环保、节能倒逼危化品生产企业“进区入园”。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建设静脉产业园区

1.时间节点:谋划建设城市矿产类静脉产业园,2020年建成2个静脉产业园。

2.攻坚重点:以资源型城市和废旧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较好的市、县为重点,加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与“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耦合链接,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静脉产业园。建立健全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

(六)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

1.时间节点:2017年,启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试点示范。2020年,水泥窑协同处置标准机制基本建立,总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2.攻坚重点:合理规划水泥窑协同处置企业布局,在距离中心城市较近的现有水泥生产线中,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示范试点;在资源能源密集区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示范试点。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研发水泥窑协同处置核心装备,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1.时间节点: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龙头企业,到2020年成为国内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2.攻坚重点:坚持以市场换技术、换投资、换产业,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力度,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气体有害物控制及收集回用、环境污染防治及修复等领域的技术和装备,突破非晶合金变压器、高效一体化电机、高效节能热处理装备关键技术,持续培育龙头企业、特色集群。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建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绿色化改造实施统筹协调机制,由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构建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设立专家组,为绿色化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纳入本地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二)加大财税支持

建立郑州市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化改造,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园区等企业给于补贴,对进入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的给于奖励,支持企业进行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充分利用各级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金渠道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绿色化改造相关专项支持力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完善绿色产品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完善重大绿色化改造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拓宽融资渠道

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和运营绿色产业基金,支持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制造重大工程建设,加大对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绿色新产品和新产品产业化应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四)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

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开展能耗监察,引领企业达标、对标,提升企业科学用能、合理用能和依法用能水平。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差别化电价。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郑州市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为主攻方向,通过智能生产装备和智能管理流程的运用,促进工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实现高度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和“机器换人”,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智能化工业企业,将郑州打造成为全国工业智能化改造示范基地。

智能化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培育5个智能工厂、10个智能车间,建设5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10家、对标企业达到100家。

2018年,培育10个智能工厂、20个智能车间,建设10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20家、对标企业达到200家。

2020年,培育20个智能工厂、40个智能车间,建设20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达到50家、对标企业达到5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两化融合贯标对标

1.时间节点:每年分别推动十家、百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到2020年贯标企业达到50家、对标企业达到500家;在贯标对标基础上推动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到2018年达到50家、2020年达到100家。

2.攻坚重点:进一步梳理总结郑州市两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引导企业以贯标、对标为抓手,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为重点的智能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5个智能工厂、10个智能车间。

2.攻坚重点:研究制定郑州市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认定标准和办法,完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评价指南,在食品(烟草)、新材料、建材、轻纺等流程型制造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汽车、家居、新能源等离散型制造行业开展试点示范,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个性化制造、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通过适当的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改造,形成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示范案例,实现工业生产过程智能化率位于全国前列。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三)加快智能制造装备推广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20家企业规模化示范应用200台机器人(数控机床)。

2.攻坚重点:加快机器换人的进程,实现需求领域的减员、提质、增效。在传统工业中广泛切入智能制造的关键环节,加快推广应用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制造、协同制造、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同时分行业、分区域推进存量装备智能改造,开展一批重点企业存量装备的智能化改造,带动行业生产效率、资源利用水平的显著提升。到2020年,工业重点领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20%,产品性能显著提高。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四)鼓励服务型制造业发展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5个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推荐2—3个制造模式创新典型案例。

2.攻坚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服务型制造培育。引导大型工业企业强化制造体系集成能力,鼓励供应链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积极推进制造模式创新,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推广制造模式创新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五)推进信息化支撑项目建设

1.时间节点:持续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信息化支撑项目建设

2.攻坚重点:加快推进支撑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项目和配套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浪潮大型云计算中心、象湖大数据产业园、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阿里云中部创业创新基地、猪八戒网、新天科技智慧能源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中铁装备智能化盾构制造基地、中国电信郑州枢纽工程、中国移动河南数据中心、筑城科技3D打印等项目建设。深化与中国电子信息研究院、工信部电子五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合作,争取引进一批融合发展项目;积极引进国内知名电商和服务型制造企业,争取华为云平台等一批项目早日落地。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六)培育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1.时间节点:持续培育2家左右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2.攻坚重点:鼓励智能制造方案提供企业及科研院所与郑州工业龙头骨干企业合作,为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单元、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提供系统解决方案,选择2家智能化改造方案具有鲜明特色和显著成果的提供商,作为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试点示范,将试点示范供应商的系统解决方案列入郑州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和郑州市新兴产业产品目录。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七)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

1.时间节点:到2020年,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构成一定的产业链竞争力,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聚区。

2.攻坚重点:形成一批具有业务相关多元化特征的智能制造装备大中型企业集团和一批在细分领域具备一定话语权的“专、精、特、新”中小型企业,实现过半智能制造装备业产业链就地配套,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构成一定的产业链竞争力。重点领域取得较大进展。伺服驱动系统、传感器、智能控制器、物联网平台层为代表的智能装备关键领域实现较大进展并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重大成套装备及生产线系统集成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市工业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全局性工作。市工信委牵头组织,市直有关局委按职责分别推进,密切配合,积极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按照规划认真实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企业对工业智能化改造的认知。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二)营造发展环境

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新型产学研用联盟,适应工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发展趋势,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推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做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工业智能化改造的新模式、新业态,鼓励企业融创发展;举办各种层次的论坛、座谈会、培训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工业智能化改造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三)构建制造业“双创”服务体系

借鉴外地市经验,加紧研究郑州市支持工业智能化改造的具体政策意见,加大对双创平台、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基础支撑、要素保障等方面的资金扶持力度。创建大中型企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促进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为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资源和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郑州市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实施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创新摆在制造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发挥技改稳投资的关键作用,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引导和推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开发一批标志性新产品,推动产业高端化、终端化、高效益发展。到2020年,引导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由10%提高到30%以上。

技术改造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重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等战略性产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到15%。确定3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1-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对象。

2018年,重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及医药、现代食品制造、现代家居及品牌服装等七大主导产业领域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20%。认定2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2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020年,引导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普遍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超过30%。建成7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重点任务

(一)以“三对标四提高”为抓手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

1.时间节点:每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长高于工业投资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全市2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新一轮技术改造,到2020年完成28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

2.攻坚重点:在全市企业中开展以“对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结构提优”为主体的“三对标四提高”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体系,推动企业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市级层面强力推进技改示范工程,每年滚动支持2个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10个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新产品开发为主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对技改示范项目的设备投入,按照省、市有关政策予以补助。同时,积极推荐企业参加河南省“十百千”技改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二)创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1.时间节点:2017年培育3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18年认定2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20年建成7家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2.攻坚重点:启动首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搭建以企业为主体、以股份制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建设制造业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制造业技术转化的中试基地、制造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平台、制造业创新人才的培养中心。被认定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按照市政府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支持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10个创新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攻坚重点:聚焦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等创新型企业,以及“双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隐形冠军、小巨人企业等,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项目。对创新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运用市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四)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支持企业开发100项新产品。

2.攻坚重点:制定实施“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加快工业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的意见,强化标准引领、质量取胜、品牌带动,组织对企业开发新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加快开发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附加值、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创知名品牌,优先推荐纳入《郑州市地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

(五)实施工业强基工程

1.时间节点:攻克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

2.攻坚重点:围绕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组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依照国家工业强基年度实施指南,在数控机床、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等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先进基础工艺和基础零部件。以应用为牵引、工业性试验平台为载体,构建“研发+制造+用户”协同制造模式。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六)打造工业精品

1.时间节点:每年滚动培育10个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质量过硬、美誉度高的工业精品。

2.攻坚重点:建立质量品牌梯级培育体系,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组织开展郑州市制造精品评选,向研发单位和主要研发人员颁发奖牌、证书。以工业消费品和食品为重点,联合市内主流媒体和各类宣传平台,组织开展“精品郑州”品牌推介活动,并按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七)加强质量品牌和技术标准建设

1.时间节点: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推进内外销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

2.攻坚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支持企业争创中国工业大奖和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在涉企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支持,对获得市长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市级相关专项给予奖励。争创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开展“三品”战略示范试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

(八)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

1.攻坚任务:开发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2.攻坚重点:落实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政策,聚焦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战略产业发展亟需,在高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对我市工业企业生产的,且经国家、省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在实现首台(套)销售后,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金额可达10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由工信、发改、科技、财政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并组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等工作。每年根据全省技术改造工作方案、工业企业技改升级指导目录和投资指南,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库,完善技改示范项目推进和绩效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地企业技术改造情况进行排序通报,对考评先进的地区通过量化给予资金倾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二)建立服务平台

建设全市统一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网上登记管理平台,健全项目管理服务体系,使技术改造服务平台、新产品登记服务平台和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互联互通、有效对接,实现一个平台办理、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三)完善统计体系

加强省、市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体系衔接,建立科学评价机制,定期发布技改投资分析报告,为政府投资政策制定、投资监测和预警分析提供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信委。

郑州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大力实施技术创新攻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汇聚各类创新要素,加快建设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机构、平台、人才,充分发挥创新引领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在产业转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奋力打造全国创新创业中心。

技术创新攻坚年度目标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700家;培育创新龙头企业10家,总数达到20家;培育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3家,新引进高端研发机构3家;新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25个以上;争创5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2018年,全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100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以上;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3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15个以上。

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家,国家级研发平台达到40个,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累计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10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型团队3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发展创新引领型企业

1.时间节点: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700家;培育10家创新龙头企业,总数达到20家;培育“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20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2018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家。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

2.攻坚重点: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计划,坚持多方联合、整体推进。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培训,加强科技、财税政策宣讲服务,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鼓励更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注重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对重点培育对象进行专门辅导培训,提高申报高企成功率。

(2)加快培育创新龙头企业。优先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内遴选、培育一批创新发展能力强、引领作用大、研发水平高、发展潜力好的创新龙头企业。支持其在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联盟构建、高层次创新平台建设、人才技术集聚等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做大做强创新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大幅度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引领带动全市企业创新转型发展。

(3)培育发展“科技小巨人”企业。紧紧围绕“精特深”的要求,在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选择一批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培育出占领行业细分市场制高点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提升,助力其发展成为行业骨干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二)建设创新引领型机构

1.时间节点:2017年力争获批3家以上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新引进高端新型研发机构3家。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0家以上。2020年新型研发机构达到20家。

2.攻坚重点:

(1)加快培育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对已投入运行、工作基础扎实、工作成效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重点培育,并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为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新建设一批高端新型研发机构,着力推动大连理工大学重大装备制造郑州研究院、新华三郑州大数据研究院、中科院电工所郑州分所、中电郑州轨道交通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郑州军民融合产业研究院建设;加大引进力度,加强与华中科技大学、中科院光电院、南京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知名院校对接,力争再签约引进一批高端科技资源在郑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2)建设一批军民融合新型研发机构。以郑州信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为试点,总结探索建立军民融合新型研发机构的方式和途径,加快可见光通信等重大军工技术成果在民用领域转化和产业化。依托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加快建设中国航天郑州军民融合产业技术研究院。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防科工办、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郑州海关、各县(市、区)政府。

(三)培育创新引领型人才

1.时间节点:2017年新引进培育创新型团队25个以上。2018年引进创新型团队3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团队15个以上;2020年实现在郑院士达到15人以上、中原学者30人,累计引进创新型团队100个以上,其中高层次创新团队30个以上。

2.攻坚重点:

(1)培育创新型科技人才。围绕我市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需求,突破人才隶属,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为我所用。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学科、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新型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培育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对中青年科技创新骨干人才资助力度,重点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实施“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大力引进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完成人等海内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支持其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力争引进世界一流水平、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依托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打造国际化人才集聚高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科协。

(四)建设创新引领型平台

1.时间节点:2017年争创5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100家市级创新平台。2018年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面达到6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2.攻坚重点:

(1)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根据省创新平台总体布局,努力争创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

(2)加快布局市级创新平台。持续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加快布局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五)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时间节点:到2018年,有效解决一批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对重点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技术创新对产业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形成创新引领型产业新体系。

2.攻坚重点:

推进核心技术与关键领域攻坚,加快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围绕经济竞争力的核心关键,通过重大科技需求征集等方式系统凝练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技术路线,主要依托创新引领型企业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抢占产业链高端、价值链高端、技术链高端。围绕郑州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突出优势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兼顾战略性先导产业培育,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集聚各方创新资源,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培育形成一批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企业集群,发展壮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推动主导产业创新发展,主要围绕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电子制造、汽车制造以及现代农业,重点突破工程机械、食品加工、超硬材料、耐火材料、智能终端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位居国内行业前列的产业集聚地;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主要围绕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现代服务业,重点突破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可见光通信、物联网、网络系统安全等核心技术,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产业集群。通过创新驱动,着力构建集群集聚发展、跨界深度融合、高端引领突破的新型产业集群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

三、支撑措施

(一)加强郑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核心载体

统筹优化区域创新布局,拓展创新发展新空间,强化核心引领,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增长极,引领带动全省创新水平的整体跃升。研究出台支持示范区发展的第二批10个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1+N”政策体系。开展辐射区筛选上报工作。谋划建设“中原科创谷”,加快推进建设3—5家新型研发机构,在示范区培育2—3个优势创新型产业集群。出资1亿元参股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促进科技成果在郑转化。深入实施科技金融资助,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二)加大资源统筹力度,强化科技投入保障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财政科技投入引导作用,带动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激发企业增加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创业投资资金、企业研发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的结合,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优化区域科技创新投融资环境。

(三)实施开放式创新,集聚外部创新资源

加强与国内外一流大学交流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引进其在我市合作建设分支机构或科教平台;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或共建分支机构、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参加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联合搭建尖端科技创新平台,共同承担重大科技攻关;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创新主体走出去,通过海外技术并购等方式建立海外研发机构、联合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外部创新资源的能力,推进科技创新国际合作;加强支持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和运行,培育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外部科技创新平台的交流合作优势,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

(四)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金融服务支撑科技创新机制

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支持符合创新创业特点的结构性、复合性金融产品开发,加大对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贷款业务,深化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等6家银行的科技金融战略合作,组织开展“科技贷”等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引导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协调联动

市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技术创新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要认真谋划布局,建立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技术创新攻坚行动。

(二)完善配套措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发展实际确定攻坚重点,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跟进配套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督促检查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加强协调联动、工作指导、统计监测、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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