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变更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交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变更方案的函》(苏核发〔2017〕21号)和《关于提交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变更方案(B版)的函》(WANL-700009-WBAB)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过滤排放装置的变更方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同时,你公司应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阶段完善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交替排放方案的操作可行性和可达性分析,并在严重事故管理导则(SAMG)编制过程中考虑系统之间的配合,落实到安全壳过滤排放系统双机组交替排放操作文件中。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