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验收了2个火电项目,分别为黑龙江省东北大自然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稻谷综合利用、稻壳发电建设项目,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0t/d),详情如下:
1、黑龙江省东北大自然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稻谷综合利用、稻壳发电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北大自然粮油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吨稻谷综合利用、稻壳发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友谊县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东北大自然粮油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黑龙江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友谊县合兴米业东侧。主体工程包括2条500吨/日大米加工生产线、2台22t/h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3000KW抽凝式汽轮机组,配套建设1座全封闭稻壳燃料仓、1座200m3的全封闭灰仓、1座50m3的全封闭渣仓、1座820m3的工业水循环水池(兼事故水池)、1座80米高烟囱、碾米车间、原料库、成品库、食堂、烘干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布筒除尘器、旋风+布袋除尘器、除渣系统、噪声治理工程等。工程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2台22t/h锅炉烟气经旋风+脉冲喷吹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大米加工车间密闭并设置脉冲布筒除尘器;输料栈桥采取全封闭措施,灰仓设置喷淋装置。
(二)冷却塔、化学水废水、锅炉水处理系统排水经工业水循环水池沉淀后加入阻垢剂回用于锅炉用水、热网补水、除灰渣冷却及加湿用水,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罐车送至友谊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合理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等高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采用减震、消声、隔音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由友谊县环卫处统一清运;灰、渣交由友谊县清洁生活垃圾场处理厂填埋;米糠、碎米、废机油外售综合利用。
(五)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友谊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省科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1号锅炉(22t/h)、2号锅炉(22t/h)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烟囱出口林格曼黑度≤1级;大米加工车间1号除尘器、2号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区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三)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环评指标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阅读: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公示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收报告
2、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0t/d)
项目名称: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00t/d)
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建设单位:绥化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黑龙江省瑞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主体工程建设1台400t/d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180m3/d渗滤液处理站、1座400m3贮煤库、1座500m3灰仓、1座500m3渣仓、1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空压站、2台机械通风冷却塔、2个10m3储油罐、飞灰固化车间、烟气净化系统、垃圾接收储存及预处理系统、垃圾给料系统、点火助燃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灰渣综合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及电力接入系统、雨污分流系统等。生产、生活用水取自呼兰河地表水。工程总投资26975.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65.87万元。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烟气经SNCR系统脱硝、半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采取“3T燃烧”控制技术避免和减少二噁英产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后通过楼顶烟道排放。
(二)垃圾运至封闭厂房后送至负压垃圾仓和卸料大厅,垃圾仓的通行门为双层密封门,在垃圾运输廊道设置了植物液喷射系统。渗滤液通廊及泵房、调节池采取密闭式并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恶臭气体引至焚烧炉。在垃圾仓侧壁平台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及15米高排气筒,厂区四周种植树木。
(三)贮煤、煤破碎、垃圾卸料平台(含垃圾仓)、燃料(煤、垃圾)输送系统、灰仓、渣仓、消石灰仓均为全封闭式结构,灰仓、渣仓、消石灰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飞灰输送采用气力输灰装置并通过管道输送至灰库,经加湿搅拌机加湿后装车运至固化装置。
(四)灰库、飞灰固化车间、危废暂存间、事故水池等地面进行水泥硬化防渗。初期雨水、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厂区绿化、冷却塔补水和冷却用水补水,不外排。
(五)风机和空压机的进出口及锅炉点火排气管加装消声器,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并采取安装减振降噪垫、配套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
(六)飞灰经水泥+螯合剂处理工艺固化后交由绥化市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处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污泥浓缩机处理后送至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机油、废布袋、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交由黑龙江辰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危废暂存间位于飞灰固化车间内,地面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垃圾仓设置了事故风机,垃圾渗滤液泵采用1用1备设计,柴油贮存罐区设置了围堰。
(七)企业制定了污染排放日常监测制度,在企业门口设立显示屏,对主要运行工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向社会公示监测数据,建立了活性炭使用台账。
(八)根据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及黑龙江省广达土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厂区现状图,厂界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九)根据绥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红兴水库重新作为饮用水源地的函》(绥政函〔2017〕29号)及绥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绥化市红兴水库续建与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绥环函〔2015〕32号),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红兴水库的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
(十)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绥化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是
相关阅读: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公示绥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