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为乌拉山发电厂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热电联产机组认定证书》,标志着乌电正式成为国家认定的热电联产企业。
从2014年8月份开始,乌电为了加快转型发展,抢占热力市场,增加企业效益,对两台机组实施了热电联产改造,到10月份具备了供热条件。2016年初开始,经与地方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反复磋商和谈判,乌电于8月23日和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签订了一系列有关供热方面的协议。随后对城区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检修消缺,10月13日提前为乌拉特前旗城区近500万平方米面积的热用户供热。
热电联产的实施,不仅能改善我厂各项经济指标,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小锅炉污染物排放,空气质量将大大改善,而且满足了城区居民集中供热的需求,履行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