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福建发改委近日复函批复核准漳平大西岭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3.96万千瓦,总投资33021万元。以下为复函原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平大西岭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复函
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206号
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漳平大西岭风电场项目核准的请示》(漳电发〔2016〕194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减缓对省外一次能源输入的依赖,发展清洁能源,减轻环境污染,适应区域负荷发展需要,同意建设漳平大西岭风电场项目。项目单位为福建华电漳平火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漳平市永福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3.96万千瓦。项目建设工期1年。
该项目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代码为: PWC1611350881001。
四、项目总投资为330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
项目股东: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开发建设要切实落实安全、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平大西岭风电场项目核准的反馈意见》(龙发改工交能〔2016〕109号)、漳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881201622镇号)、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龙国土资建〔2016〕预58号)、漳平市人民政府《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依法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