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加强营销类物资质量管理,确保2017年中标供货物资功能、性能和质量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将开展2017年营销类物资入网检测工作,涉及采集器、集中器、采集终端等现将入网检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网检测物资范围
二、入网检测要求
1.各供应商按照入网检测物资范围,送样至指定机构进行入网检测。
2.送样产品的送样单位和制造厂名应为同一厂家。
3.送检样品应具有产品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名、主要参数和端子接口标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4.参检单位还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按键书面操作使用说明书、设置口令及设备元件清单,包括对主要元器件(处理器、存储芯片及容量、时钟芯片、电池、通信模块、电解电容、压敏电阻、液晶显示屏及驱动芯片,晶振等)的型号规格及其关键性能参数进行详细说明。
5.本次入网检测全过程,制造厂家不得接触检测人员,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取消入网检测资格。
三、送样、检测要求
1.各送检单位依据招标技术要求针对不同产品类别、产品型号分别送三台作为入网检测样品。检测机构对送样产品进行检测,若有两只样品检测不合格的,视为该供货厂家该类产品入网检测不合格。
2.为便于对今后供货产品质量的比对,除PC费控计量表箱、10kV高压组合计量箱格外,其余品类合格产品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随机选取一只样品进行编号、封存,其余两只样品退回供货厂家。
3.PC费控计量表箱按照一、四、六表位要求,分别送样;负荷控制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I型集中器及II型集中器送样需配置全网通4G模块,终端与主站的通信协议还应符合《云南电网公司用电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费控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按2P、4P分别送样。
4.未通过入网检测的样品,由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全数退回送样厂家。
5.每个送检单位须在领取检测报告10个工作日后一周内自行取回送检样品。
四、其他事宜
1.PC费控计量表箱检测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其余物资品类检测机构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2.送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送样产品恕不接收。
3.送样地址: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23号;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105号。
4.检测机构工作联系人:
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13708401581。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15812101946。
特此公告。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