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甘肃省环保厅验收了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苗家坝为日调节电站,水电站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五部分组成。最大水头为95.3m,最小水头为83.5m,平均水头为91.5m。根据工程的开发任务、所处地理位置、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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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环保厅验收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工程

2016-11-21 15:57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甘肃省环保厅验收了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苗家坝为日调节电站,水电站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五部分组成。最大水头为95.3m,最小水头为83.5m,平均水头为91.5m。根据工程的开发任务、所处地理位置、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本阶段拟定装机容量240MW,额定水头87.0m,安装三台HL(231)—LJ—350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单机额定流量105m3/s。年平均发电量9.07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779h,保证出力42MW。详情如下:

项目建设过程

项目2007年1月开始建设,2008年12月26日主河床截流;2014年8月9日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蓄水通过省发改委的验收;2014年6月2日首台机组发电,2014年6月25日三台机组发电并网运行。2014年7月14日,陇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苗家坝水电站试运行请示的批复》 (陇环发[2014] 190号),同意项目试运行。

建设项目概况

3.2.l项目特性

环评阶段:

(1)工程名称: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苗家坝水电站坝址位于文县临江镇—口头坝乡境内,上距临江镇35km,距口头坝10km;下距碧口水电站31.5km。

(3)开发河流名称:白龙江

(4)工程性质:新建

(5)工程规模:根据《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规定,苗家坝水电站工程规模属二等大(2)型。

(6)开发方式:具有日调节能力的径流式电站

(7)开发任务:发电

(8)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0.30亿元。

经调查工程建设地点、工程性质、规模、开发方式、任务均没有变化,由于2008年5月12日经历了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而且工程建设时间长,移民安置、专业修复工程量增加,工程实际投资33.3266亿元。

3.2.2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1)工程建设单位: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设计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院;

主体工程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五工程局等;

生活区施工单位:甘肃龙江电力公司;

(3)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甘肃华研水电咨询有限公司

(4) 环境监理单位:甘肃禾立信达节能评估有限公司

3.2.3劳动管理及人员编制

经调查,管理机构人员编制按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2004.5)并参照国家电力公司[2000]499号文中《水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苗家坝水力发电公司工程管理总计42人,其中运行人员16人,管理人员6人,其他人员20人。

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实行公司、电站、班组三级管理体制,共设置综合部、维护部、运行部三个职能科室。

3.2.4工程建设期及进度

开工前安排筹建期10个月,2006年6月进场公路大桥开工,2008年12月26日主河床截流阶段验收;2014年4月23日下闸蓄水阶段验收。2014年5月22日,电站顺利通过机组启动验收,同年6月17日,2号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15日,1#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20日,2#机组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产;2014年6月25日, 3#机72小时完成试运行正式投产。工程的施工总工期为8年。

3.2.5电站运行方式

环评阶段:苗家坝水电站水库可进行日调节,没有综合用水等要求,开发任务主要是发电。在汛期,当入库流量较大时,应充分利用水量多发电,承担系统基荷;在非汛期或汛期入库流量较小时,可根据电力系统需要承担电网峰荷或腰荷。在运行中,应尽量减少日调节水头损失和弃水量,以多发电量。

为减少水库泥沙淤积,初拟汛期排沙水位比正常蓄水位低5m。根据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入库水沙资料,拟定分界流量为200 m3/s。即当入库流量大于200 m3/s时,水库水位降低到汛期排沙水位发电运行;当入库流量小于或等于200m3/s时,水库水位可以抬高到正常蓄水位运行,以提高发电水头。

经调查:电站运行方式与环评相比没有变化。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00 m,死水位为795m。汛期临时排沙水位为795米。当入库流量不超过200m3/s,水库水位可以抬高至800m运行,由机组发电过流,当水位超过800m时,开启排沙洞和溢洪洞泄洪敞开泄洪;当入库流量大于200m3/s,小于333.42m3/s,水库水位维持在795m运行,由机组参与泄洪;当入库流量大于333.42 m3/s,小于1875m3/s时,根据入库流量变化逐步开启排沙洞和溢洪洞,机组参与泄洪,维持水库水位在795m运行;当入库流量大于2208.423/s时,排沙洞和溢洪洞全部开启,机组参与泄洪流量,库水位开始蓄高。

3.3工程设计与实际建设情况调查

3.3.1 工程任务

环评阶段:根据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白龙江干流沙川坝~苗家坝河段水电开发调整规划报告》(2006年8月),流域段内白龙江干流自上而下规划了16座梯级电站,苗家坝水电站为规划中的第16级(最末级)梯级电站,该水电站厂房尾水与碧口水库回水衔接,目前苗家坝~碧口区间无灌溉、供水、防洪等综合利用要求,而碧口下游碧口镇的供水等任务由碧口水库承担,因此,苗家坝水电站工程的开发任务主要是发电,向电网提供电力和电量,并可以承担一定的负荷备用和事故备用容量。

经调查该项目建设地点,电力输送、电站等级与环评一致,开发任务与环评一致。符合白龙江干流中下游梯级开发规划。

3.3.2 工程规模

(1)装机容量

环评阶段:苗家坝为日调节电站,水电站工程主要由主体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五部分组成。最大水头为95.3m,最小水头为83.5m,平均水头为91.5m。根据工程的开发任务、所处地理位置、电站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等,本阶段拟定装机容量240MW,额定水头87.0m,安装三台HL(231)—LJ—350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80MW,单机额定流量105m3/s。

年平均发电量9.07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779h,保证出力42MW。水电站工程组成见表3—2。

经调查,三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型号为HLZF115—LJ—358.2。装机容量没有变化。额定水头90.0m,单机额定流量98m3/s。年平均年发电量9.24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3850h,保证出力43MW。工程规模没有变化。

(2)保证出力

环评阶段:本电站为日调节电站,本电站设计保证率为90%,保证出力为42kW。

经调查,电站保证出力43MW,出力平均水头91.5m。

(3)多年平均发电量

环评阶段:根据选定的装机容量3×80MW,利用代表年的月平均流量和相应水头进行计算,计算得多年平均发电量为9.07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779h。

经调查,电站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9.24亿kW˙h。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经调查电站水库淹没范围涉及陇南市文县的临江、尖山和口头坝3个乡(镇)共12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电站淹没区的搬迁人口数量为820户2993人(其中:水库区2733人,枢纽工程建设区99人,补充调查人口161人)。搬迁安置去向包括河口集中安置点、长丰沟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后靠安置。集中安置点基本为二层以上楼房,移民生活质量没有下降。

苗家坝水电站生产安置人口共计3358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3258人,枢纽工程建设区100人。经征求移民意愿,选择逐年补偿安置的生产安置人口为2998人选择投亲考友及自谋职业等自行安置的生产安置人口为370人。

苗家坝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总投资为 78514.75 万元(水库淹没区补偿投资为 76741.91 万元,枢纽工程建设区补偿投资为 1772.84 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用 33025.22 万元,集镇部分补偿费用 5040.69 万元,专业项目复建补偿费用 22130.93 万元,库底清理费用 231.72 万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用 1053.53 万元,独立费用 13195.54 万元,预备费 3837.13 万元。费用比环评预估有较大的增长。

(1)施工期

工程实施投入了大量资金以及人力和物力,带动当地建筑业、建材业和运输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促进工程区第三产业的繁荣和发展,扩大当地居民就业机会,从而增加居民收入,繁荣地方经济,实现工程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社会经济产生了积极的有利影响。根据公众参与调查,在电站施工期没有收到群众的上访和投诉,电站施工期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2)运行期

苗家坝电站投产发电后,按每kw˙h电量创造国民生产总值6.16元/kw˙h计算,每年可创国民生产总值达 5550.16 万元。水电是廉价、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运行成本低、不产生污染的优点,在广大山区推广以电代柴,可以大量减少森林的砍伐,对于保护森林资源、促进地区生态平衡,具有很大的意义。按发电煤耗330g/kw˙h 计算,可节约标煤约 0.2973 万 t,对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大气环境将有积极的作用,具有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电站建成后,为国家小水电代燃料等生态工程建设提供了充足、清洁的能源,减少了对林木的破坏,对保护森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持水土、改善地区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并且大大增加了国民生产总值,具有较好的发电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满足甘肃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推进“西电东送”都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周边地区经济基础和实力相对落后,苗家坝电站的建设不仅能增强地方基础设施,而且有利于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充实地方财政,对促进区域农村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7.1施工期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7.1.1料场及临时渣场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料场的风险源是围堰的安危。若围堰堆砌不符合技术标准,在雨季一旦溃堰,不仅使料场遭到破坏,造成水土流失,也使白龙江下游受到严重泥沙污染,其后果严重。

临时渣场是为弃渣控去水分和临时堆积之地,若管理措施不当,也会使临时弃渣及泥土流入白龙江,造成水土流失和河水污染,其后果也很严重。

经调查,原设计中的砂石料场和取土场均没有开采使用,砂石料和土料均外购。

工程弃渣均弃在5个弃渣场。目前1#、2#、3#弃渣场经过场地平整后已经被水库蓄水淹没。4#弃渣场修建了长约300米、垂直高约8米的浆砌片石挡渣墙,投资91.05万元;5#弃渣场修建了长约255米、垂直高约8米浆砌片石挡渣墙,投资93.41万元。

7.1.2施工期炸药、燃油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炸药及各类燃料的运输和储存存在风险,要妥善储存和运输。

经调查存储:炸药库设在左岸一个山洞内,远离坝址,附近无人居住。油料库附近300米内无人居住。炸药库和油料库严格管理,严防烟火,设置避雷设施,尽可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运输: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炸药运输没有将炸药和雷管混装运输,运送燃料的运输车辆均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

7.1.3森林火灾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工程施工期,由于施工机械、燃油、电器的增多以及施工人员增多,增加了火灾风险。要确保施工期工程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经调查,工程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了施工人员的日常用火管理,建立了防火及火警警报系统。施工期间没有发生火灾。

7.2运营期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7.2.1溃坝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本工程在运行期,因坝体质量缺陷、地震、特大洪水等因素,存在溃坝的风险。

经调查,大坝在设计中,加强水文、地形、地质、建筑材料的调查分析与勘测勘探试验工作,这是防止大坝溃决事故的基础与前提。在施工中,严格建设程序,严把施工质量,这是保证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强化工程管理,严格执行蓄水、泄水等运行制度,这也是保证水库安全的重要方面。每年汛前加强枢纽建筑物、闸门、启闭机等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早修复。遇有险情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实保证水库的安全运行。

7.2.2油罐泄漏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环评要求:本项目在透平油库设置事故缓冲池,容积100m3,在绝缘油库设置事故缓冲池,容积200m3,并设三台2CY-12/3.3-1型齿轮油泵、两台LY-100型压力滤油机、一台ZJA6KY型真空滤油机,可用于处理集中于事故池的废油,防止溢油和事故消防水直接进入白龙江。

经调查,本项目按照要求设置了事故缓冲池等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工程在安装间下部布置渗漏及检修排水泵房、透平油库、油处理室等。升压站布置2台主变压器,主变油坑间布置事故油池,能够满足油品泄漏的要求。废机油、油品包装物、厂房含油抺布用桶盛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没有随意倾倒或排放。

为了预防和控制本工程生产事故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对能力,建设单位制定了企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现场调查,电站自试运行以来没有因管理失误造成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没有发生过重大的环境风险事故,也没有发生油泄露事故。

电站建立健全了各项环境保护和应急规章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并责任到人,防治环境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调查涉及全部生产安置和拆迁安置户,100%的受调查公众对项目及项目环境保护的态度是满意和基本满意,100%的公众对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试运行以来对环境影响也较小,84.90%的公众认为本项目建设运营对农业用水没有影响。5.0%的公众对环保工作提出建议,主要建议有应及时清通河道,水库放水时需提前通知村民,注意安全。应及时清运垃圾,疏通河道。

本项目在施工期、试运营期没有发生扰民、污染纠纷等事件。

总结论

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工程环保手续齐全,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所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环保投资基本落实到位,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因此,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加强电站运行管理,确保下泄10%以上的生态用水流量。

(2)场地恢复撒种了草籽,但绿化效果不太理想,仍有部分裸露面积,植被恢复速度较慢。建议进一步加强日常管护和后期抚育。

(3)加强环境安全教育和宣传,加强企业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防突发环境事故的发生。

(4)主动、积极与环保部门联系,自觉接受环保监督、指导和检查,把企业环保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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