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公示了4个火电项目,分别为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一期)验收受理、莱芜电厂1×1000兆瓦“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六号机组验收受理、枣矿田陈富源 2×350MW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受理、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2×12MW热电项目(一期)验收受理。详情如下:
1、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是山东中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经济开发区中创大道 1 号。项目总建规模为五炉四机, 5×130t/h (4 用 1 备)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CB12MW汽轮机组+4×15MW 发电机组。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 2×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12MW 汽轮机+2×15MW 发电机组,二期建设 3×130t/h(1 台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12MW 汽轮机+2×15MW 发电机组。
2015 年 1 月,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完成《山东中创热力有限公司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 年 2 月 26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发〔2015〕41 号文予以批复。一期工程于 2015年 3 月开工建设,2015 年 12 月竣工。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规模为 1×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CB12MW 汽轮机+1×15MW 发电机组及配套环保工程。年发电能力 0.685×10`8kWh,年供汽能力 1.86×10`6 GJ。
结论
12.1.1 “三同时”执行情况
工程 2015 年 3 月开工建设,于 2015 年 12 月竣工,环保设施、主体工程执行“三同时”制度。
12.1.2 废水监测结论
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厂区总排口废水中 pH 值范围是 7.08-7.26,悬浮物、COD、氨氮、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挥发酚的两天日均值最大值分别是:35mg/L、24mg/L、5.72mg/L、0.604mg/L、1.42mg/L、0.91mg/L、0.65mg/L 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 A 类标准要求;各监测因子浓度的日均值也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 A 类标准要求。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丛家村、桲栏村、张家沟村、厂址和沟崖村地下水的 pH 范围是 7.16~7.32,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汞、亚硝酸盐氮和挥发酚的最大值分别是:429.0mg/L、0.9mg/L、0.17mg/L、9.38mg/L、0.38mg/L、232mg/L、241mg/L、未检出、未检出和未检出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Ⅲ类标准要求。
12.1.3 废气监测结论
1#机组脱硫塔出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 17.1mg/m3 、50mg/m 3 、40mg/m 3 ,均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 标准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为 2.53 × 10-5 mg/m 3 ,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表 3 标准限值要求。氨的排放速率为 0.86 kg/h,符合 有组织氨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2 标准要求。 烟囱排烟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 1.0 级,符合《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3)的要求。
1#机组综合除尘效率为 99.9%,脱硫塔脱硫效率为 97.1%,脱硝效率为79.2%,均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监测最大值为 0.713mg/m 3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297-1996)表 2 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 3 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 3 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氨浓度监测最大值为 0.09mg/m 3 , 符合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二级标准要求。
12.1.4 噪声监测结论
厂界噪声监测 6 个点位,1#东厂界点位昼、夜监测结果均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分别超标 1.0 dB(A)~4.4dB(A),8.8 dB(A)~9.7dB(A)。2#东厂界、3#北厂界、6#南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上述标准限值要求, 5#西厂界间昼间一次、 夜间两次监测结果超标, 分别超标 2.8,7.2 dB(A)~7.3dB(A)。
月季花园噪声监测点位昼、 夜监测结果均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标准要求。
12.1.5 总量控制指标
本期工程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汞、 COD、 氨氮年排放量分别为 48.96t/a、38.88t/a、0.024t/a、1.02t/a、0.24t/a,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要求。
2 12.2 建议
1、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烟气浓度,确保其外排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到新标准要求;
2、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确保超标点位能达到标准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进一步做好厂区危废、污水管网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4、抓紧落实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按照临沂市环保局对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及时、准确予以处置,减少污染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
2、莱芜电厂1×1000兆瓦“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六号机组








3、枣矿田陈富源 2×350MW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枣矿田陈富源 2×350MW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滕州市张汪镇,由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 318029 万元。
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于 2003 年成立,是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为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营。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集煤炭生产、加工、机械制造、化工、发电、建筑建材、铁路运输、医疗、教学等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现有滕南、滕北、枣陶、官桥四大煤田,工业储量 14.2 亿吨,生产矿井 11 对,在建矿井 2 对。主要生产肥煤、气煤、焦煤,品种有冶炼精煤、优质洗动力煤、混煤、洗混煤、煤泥、水煤浆等,原煤产量达 2043.3 万 t/a。
滕州富源低热值燃料热电有限公司发电厂一期有 1 台 48MW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供热机组,目前正在建设一台 30MW 生质发电机组。
随着枣庄矿业集团的不断发展,原煤开采和洗选煤能力的增加,煤矿剩余了大量的煤矸石等低热值开采洗煤副产品,煤矸石的大量堆放,不仅压占土地,影响生态和土壤环境。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发展循环经济,本着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重点治理和利用煤矸石、矿井水,决定建设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以煤矸石为主要燃料进行发电,消化集团内剩余的煤矸石,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本项目在一期工程的西北侧扩建,建设规模为 2 台 1160t/h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2 台 350MW 型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废水处理回收利用等配套环保设施, 同时淘汰及替代 66.6 万千瓦规划及既有发电机组, 不增加区域内燃煤总量。
拟建工程设计执行环保标准及超低排放指标值,满足环保部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和《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 (鲁环发[2015]98 号)中新建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废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山东省发改委于 2016年 1 月 8 日以“鲁发改能源[2016]32 号”文同意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田陈富源 2×350MW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工程厂址处于城市规划范围外,工程选址符合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拟建项目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的 2×350MW 火电机组,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正本) 》鼓励类第四条第 3 款:“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滕州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 年~2030 年) 》 、《滕州市供热专项规划 (2016-2025 年) 》 、 符合 《滕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 。


总结论
拟建项目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2 台 350MW 超临界抽凝机组,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以及滕州市热电联产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规划。
拟建项目建设将不可避免的对区域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声环境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资源综合利用手段和完善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将会使污染物外排总量和排放浓度均有所减少;通过采取针对性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工程风险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只要在生产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就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拟建项目满足当地环境功能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理念;拟建项目投产后,电厂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拟建工程风险值可以接受,风险预案和防止风险二次污染措施可行;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从环保角度分析, 在充分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4、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2×12MW热电项目(一期)
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武城县古贝春工业园东区,环评批复要求建设规模为 3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配 2 台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实际目前企业分期建设:一期建设 2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配 2 台 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 1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区内现有职工 130 人,其中生产人员 90 人,厂区总装炉容量 150t/h,总装机容量 30MW。
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 2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 2 台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2.2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2100 万元,占总投资 9.5%。
工程基本情况
山东省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武城县古贝春工业园东区, 环评批复要求建设规模为 3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配 2 台 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实际目前企业分期建设:一期建设 2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 配 2 台 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二期建设 1 台 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厂区内现有职工 130 人,其中生产人员 90 人,厂区总装炉容量 150t/h,总装机容量 30MW。
本次验收项目为一期工程 2 台 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 2 台12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 2.2 亿元, 其中环保投资 2100 万元,占总投资 9.5%。
2004 年 4 月山东大学编制完成《山东武城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2MW 热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 年 6 月 16 日,原山东省环保局以鲁环审 【2004】 53 号文 《关于武城县热电有限公司 2×12MW热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进行了批复。项目于 2004 年9 月动工建设,2007 年 9 月建设完毕。
总体结论
本次验收结论:经调查,验收监测期间,热网生态恢复状况较好,废水指标达标排放,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全厂废气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厂界噪声部分超标,但敏感点噪声环境达标。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部分超标,但环评期间已有超标现象,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11.4 对以后环保工作的建议
(1)加强烟尘等环保设施的更新、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
(2)落实环评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环境监测计划,加强企业自身对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粉煤灰及炉渣等固体废物管理,设置临时渣场。
(4)完善导排系统,加强污水管理,确保废水全部综合利用。
(5)加强各类风险源的管理工作,设置应急救援小组,并定期开展演练,以较减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进一步采取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