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受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州供电局2016年第三批次主网线路类物资专项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涉及双分裂间隔棒、钢芯铝合金绞线耐张线夹等,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供电局2016年第三批次主网线路类物资专项招标
招标编号:2016246
招标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项目标的清单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商务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4. 企业所用的商标已按国家《商标法》等法规注册(提供相关证明)。
5. 可提供注册资本金分别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表1)
6. 业绩满足要求(详见附表1)。
7.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关证书)。
8. 非联合体投标。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10.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11.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4.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数量没有提出偏差。
15.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未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未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16.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以招标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
17.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8.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9.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20. 报价表按要求使用BID电子版格式报价,未另外制作表格进行报价;投标时必须同时递交U盘电子版报价,且必须与书面版一致;报价软件必须进行封标,书面版以封标后的打印版为准。
21. 报价不超出最高限价。(适用于有限价要求的项目)
商务废标条件
1. 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未获得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2. 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3. 未能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4. 企业有使用商标的,未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商标注册证明。
5. 注册资本金不满足要求(附表1)。
6. 业绩不满足要求(附表1)。
7. 未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8. 联合体投标。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10. 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投标。
11. 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2. 投标文件每一页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不含骑缝章);使用投标专用章无有效授权的;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印章的。
13. 投标文件封面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无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14.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明确提出缺漏项,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1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6. 投标人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数量提出偏差的。
17. 投标文件对付款条件提出偏差的或对履约保证金金额或有效期提出偏离的。
18. 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足或金额不足的。投标保证金以非投标人名义出具。
19.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20.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的。
22. 开标文件提交发生以下问题:报价表未按照bid电子格式报价;或开标文件/报价BID文件未正确命名的;或投标人的报价BID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不正确的;或报价BID文件电子版打开后是空文档的;或BID文件无法读取;或投标人未对报价BID文件作封标处理的;或BID文件报价为零的;或BID报价与书面版报价不一致的。
23.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适用于有限价要求的项目)
技术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
2. 提供业绩说明文件,且业绩条件满足要求。
3. 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要求。(详见附表1)
4.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5.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6.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不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
7.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不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8.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9.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1. 在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提供(不含其他分子公司)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合同相对方的验证)。
12. 在南方电网公司及广州供电局(不含其他分子公司)的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合同相对方的验证。
13. 投标人对主要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4. 根据附表1要求提供样品或图册。
技术废标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包括标的物的生产或销售。
2. 未提供业绩说明表,或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 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不满足要求。(详见附表1)
4. 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5. 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
6. 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约行为,且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项目单位已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就此向招标人提出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7. 投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一般技术参数超出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
8. 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9.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0.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1. 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且未进行有效整改的。
12. 在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因重大质量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的。
13. 投标人对主要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未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未由材料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4. 未提供采购方要求提供样品和图册,或提供的样品和图册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u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附表1):
注:(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完成相关登记工作,未完成登记备案工作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上述注册资金为最低限额,以人民币计算。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应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折算,或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日期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入价计算,投标人满足任一节点控制方式折算的注册资本金要求的,均视为满足招标要求。
(3)业绩要求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含国内外)满足要求,且该技术总负责方对投标的产品给予质量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意向性承诺书),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实验设备,该合资、合作、外商独资企业视为业绩合格。合同中对应采购标的物资金额不得涂抹,如有涂抹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
(4)如果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两个或以上的投标人,而投标人要求中只允许一个有效投标人,则按下列优先级确定有效投标人:1、制造商;2、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3、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合法机构;4、制造商或最高办事机构长期授权的合法机构。存在多个同等级授权投标人的,以价格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
(5)上述资格要求中,涉及的履约、质量、事故等时间范围为2013年至投标截止日。
(6)如果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商务部分的要求为准。
(7)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通过公告刊登的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相关附件1-7。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1)、排队取号,等待叫号;
(2)、提交附件1~4(详见第3点);
(3)、缴纳招标文件费(请携带银行卡或信用卡,不收取现金);
(4)、发票领取,签名确认;
(5)、领取招标文件(自备4G及以上容量移动存储设备);
3、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有效盖章及签名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按附件1格式,提供纸质版)
(2)、法定代表人证明一份(按附件2格式,提供纸质版);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按附件3格式,提供纸质版);
(4)、投标报名信息登记表(按附件4格式,只需提供电子版);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章);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开办资金、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在相关工商局网站打印的企业登记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专用章(若使用)证明文件一份(原件);
(7)、已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原件两份(一份作为报名资料,一同提交;另一份自己保留)及已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扫描件一份(以供应商名称命名)(U盘装载)(签订并提交该承诺书后且承诺书在有效期内的,第二次或以后报名购买标书时,仅须带自己保留的那一份备查即可);
(8)、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或驾驶证原件校核。
4、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确认是否已在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进行供应商登记备案。已登记备案成功的供应商无需再备案。
若未登记备案,请带齐资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准备的资料详见附件5广州供电局供应商(服务商)登记备案要求。
登记备案办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郭工电话:020-87126018
5、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发售,只接受刷卡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服务单位: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马路6号
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020-87126086
传真电话:
020-87572149
项目联系人:
冯工
联系电话:
020-87126066
对招标服务单位工作的监督和投诉: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投诉受理人:
赵工
投诉电话:
020-87122399
联系邮箱:
jbyx@guangzhou.csg.cn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