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新疆发布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3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6年工作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区,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
(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电子商务产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突出抓好出口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下半年试点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监测评价。结合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环保厅、卫生计生委、质监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药监局、旅游局、银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质量素养。加强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企业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为中小企业培养专门人才。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开展质量素养提升行动,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质量的工匠精神。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教育厅、经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质监局、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推动质量技术创新。围绕特高压输电设备、新能源设备等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攻关。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在重点工业领域,推广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以及可制造性设计等先进质量工程技术。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发改委、科技厅、经信委、财政厅、国资委、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采用先进的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支持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下半年在部分企业中,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自治区政府质量奖获奖者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出台实施指南。推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激发社会团体组织和企业参与先进标准制定的积极性。(发改委、经信委、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品牌建设。年内形成《自治区名牌战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我区品牌走向全国、走出国门、走向中亚。继续做好工业企业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做大做强中国环境标志。支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打造一批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和食品品牌。力争年内成立新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做大规模,做出品牌。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厅、农业厅、国资委、工商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
(六)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煤炭、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和侵权盗版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质检利剑”行动、“2016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农资打假“绿剑护农”行动、“红盾护农”行动、“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成品油市场监管,严打重罚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涉假重点区域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广高效锅炉,实施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锅炉。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和绿色印刷。(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