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简称“物流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单位,就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千伏变电站及供电所光缆覆盖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进行密封投标。对此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按本公告地址和办理方式提交书面的意向书,交付标书费后即可获得完整的招标文件。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千伏变电站及供电所光缆覆盖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招标标的清单
具体标的划分及招标数量详见《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千伏变电站及供电所光缆覆盖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标段划分表》(附件3)。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所有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一)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不接收联合投标。
(四)在南方电网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中没有不合格记录且未被南方电网公司或海南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
(五)项目经理从事电力行业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施工5年及以上。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且从事电力工程设计5年及以上。
(六)施工期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调换投标文件中所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否则视为违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八)投标人应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查询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否则视为无效),经确认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投标人可通过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并下载投标意向书等;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起。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如下: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5日~2016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件4《招标文件工本费登记表》。
3.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一楼招标服务大厅(邮编:571100)。
联系人:李工(电话:0898-32868299/65208522)。
联系专用电子邮箱地址:wlfwzxzbk@163.com。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美舍河支行
账号:265012224824。
说明:外地厂家如果在汇款时,查询不到我单位开户行的行号,请将款项直接汇到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即可,单位名称和账号不变。
4.招标文件发售流程:
4.1现场购买
4.1.1投标单位被授权人现场递交投标意向书等资料;
4.1.2缴纳标书费(请携带银联卡,不收取现金);
4.1.3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备8GB及以上容量移动存储设备,建议使用usb3.0接口U盘)。
4.2汇款购买
4.2.1将投标意向书等资料签字盖章,且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账户后,将投标意向书等资料及银行汇款底单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主题编写格式:XX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招标名称及招标编号),邮件附件若为压缩包请将压缩包命名为公司全称。银行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必须字迹清晰,并注明所购买标段的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在汇款或转账单附言中注明为“QT-2016-24-XX标段标书费”。
4.2.2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的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标意向书所提供的电子邮箱中。
4.3标书一旦售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换和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大厅(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振发路60号,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文件递交、截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1.投标意向书(表格)一份(现场购买时提供原件,汇款购买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代表的授权文件一份(现场购买时提供原件,汇款购买时提供彩色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被授权人应与实际办理投标事宜被授权人一致;
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即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现场购买时提供原件核对,汇款购买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工本费登记表(现场购买时提供原件,汇款购买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5.投标专用章说明函(使用投标专用章的单位在现场购买时提供原件,汇款购买时提供彩色扫描件)
6.银行汇款底单彩色扫描件(汇款购买时提供)
7.首次参与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的单位,请在购买标书的同时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发送至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财务科邮箱dwwlcw@163.com。(注:本邮箱不接收购买标书资料)。
8.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营改增后我中心标书费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种。2016年6月1日后缴纳标书费的单位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贵单位将“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国税局认定的一般纳税人登记通知书”扫描件并填写附件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表”一并发送至dwwlcw@163.com;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一律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本邮箱不接收购买标书资料)
说明:投标意向书和投标人代表授权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的投标专用章)。
八、监督及投诉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电话:0898-65334990。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