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第二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另外,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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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统计】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汇总

2016-07-13 15:20 来源:东润海德火力发电 

01、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另外,根据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需在环境报告书上报环保部门审批前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秸秆发电厂(一期)工程

项目承办单位: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山路以北,银川路以西

项目类别:新建(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内容:建设1×1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燃料锅炉,配1×30MW抽汽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炉内脱硫+SNCR+布袋除尘烟气治理系统,配套建设秸秆储运、给排水、污水处理、灰渣贮存等公用及辅助设置

项目建设进度:项目于2016年3月建设完成,并于4月8日投入试生产

评价思路:考虑到项目已建设完成,监测期间项目已运行,本次评价重点调查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可靠性;在调查周边环境质量基础上,分析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可接受性等。

二、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和风险等。

1、污染物排放情况

锅炉烟气采用“炉内脱硫+SNCR+布袋除尘器”的处理工艺,并预留脱硫装置区域,对烟气进行治理;考虑生物质燃料的固硫效率(保守按50%考虑),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脱硝效率可达40%以上;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治理后的烟气通过高120m,内径2.5m的烟囱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排放量分别为94.90t/a、118.59t/a和22.43t/a;项目废水经管网由菏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小黑河,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企业控制指标量为199.5t/a和18.0t/a,外环境排放量分别为20.0t/a和2.0t/a;燃料燃烧后所产生的灰是一种优质有机肥料,含有丰富的钾、镁、磷和钙等农作物所需营养元素,化肥厂用于有机肥生产;渣作为建材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2、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锅炉烟气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的要求和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07)第三时段要求;恶臭污染物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可以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废水可以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外排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菏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项目厂界贡献噪声值现状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拟在循环冷却塔北部建设隔声屏障,届时可以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环境风险

项目工艺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密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设施风险因素有锅炉、高压容器及管道爆炸、除尘或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电气伤害、机械伤害等。本次评价重点分析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和危险品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在发生火灾事故情况下,虽火灾事故不可避免的对厂区内人员安全与生产设施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火灾发生时有害气体的浓度会得到有效的扩散与稀释,对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只产生暂时性影响,短时内会造成周围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一定程度的恶化,但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经分析,化学水处理中各种化学物质由于使用量非常小,其环境风险程度低,影响范围和程度均较小。

针对本项目生产特点,结合对各类事故的影响预测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了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方式

项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三种方式向各界人士征求建议及意见。

2016年7月8日~7月18日将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暂时存放于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传达室,对公众进行公开,有意者可到现场进行查阅。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菏泽华星生物电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涛

联系电话:15552330011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联 系 人:齐鑫

联系电话:0531-85870072

E-mail:shky7s@163.com

02、阳山(2×15MW)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南电能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阳山(2×15MW)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山(2×15MW)生物质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阳山县小江镇石螺工业园(原广东粤阳发电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约207亩,设计建设2×65t/h高温高压生物质流化床锅炉+2×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秸秆和林业废弃物等为燃料,年燃料需求量20.0×104t。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电能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电子邮件:653532038@qq.com

联系电话:020-38122749       传真:020-38122742

地址:广州市科学城科学大道249号神州数码大厦A8栋703  邮编:510663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工     电子邮件:80791025@qq.com

联系电话:020-83513683     传真:020-83325821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303室  邮编:51004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且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周边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建设单位:南电能源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2日

03、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卢龙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园内,卢龙县阳和石灰有限公司(现已破产)旧址厂区范围内,项目中心坐标北纬39°56'45.96"、东经118°57'3.83"。项目周边均为卢龙县阳和石灰有限公司废弃厂区,厂区外均为农田。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设置2台5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产品方案:蒸汽:系统输出3.82MPa191℃450℃饱和蒸汽,供企业生产使用,工业抽气量41t/h,供出蒸汽量为91.74万GJ/a;电力:年发电量为15600万kwh,年供电量为13260万kwh。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唐山立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吕工

联系电话:18875600958

电子邮箱: qhdhuanping@126.com

通讯地址:迁安市东部工业区建设路3021-106号

邮政编码:071000

四、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⑴废气

①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SO2、NOX。每台锅炉均配置SCR脱销设备、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以及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二台锅炉烟气排放共用一座烟囱,烟囱高度为120m,烟囱出口内径为2.6m。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现有及新建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排放限值要求。②燃料储存及输送产生的扬尘采取①运输车辆篷布遮盖;②堆场全封闭,场地硬化;③全封闭输送带; ④绿化等措施;③炉前料仓、灰库、渣仓等仓顶均设布袋除尘器。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⑵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外排水、运输车辆冲洗水以及生活废水。其中环冷却系统外排水、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外排水排入复用水池,一部分作为脱硫系统补水回用以及炉渣系统抑制尘水回用,剩余作为清洁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办公生活废水及车辆冲洗水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与地表水不发生直接接触,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方式如下:

①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可综合利用。

②脱硫渣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

③废脱销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④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项目固废均得到综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给响项目区域大气、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以及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回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回馈相关信息。

2016年7月8日

04、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补充报告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处理工艺和环保措施变更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告

建设项目概要: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绵阳市玉皇镇坚堡梁村八社,项目总投资约5.27亿元,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项目服务范围和对象主要为绵阳市城市建成区和项目周边22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于2014年9月完成,已经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文号为川环审批[2014]581号。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在保障废物贮存安全、污染物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部分建设内容、处理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了变更。本次主要针对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的变动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坚堡梁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816-2883663 传真:0816-2883509

邮编:621000 电子邮件:51295863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1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56 传真:025-86773111

邮编:210042 电子邮件:41356040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环评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勘探;

(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补充;

(5)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

2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概况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4)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5)对拟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6)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7)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看法和态度;

(2)该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3)该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4)该项目建成后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与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公告中的其他途径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05、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等相关规定,现将“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

铜仁市目前生活垃圾处理采用卫生填埋的方式。随着城区的扩大和乡镇生活垃圾的进入,填埋场处理的生活垃圾量日益增大,填埋场已不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为了促进铜仁市的全面建设、进一步加快铜仁市实现现代化的步伐、改善铜仁市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生活富裕与生态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铜仁市的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是摆在铜仁市面前刻不容缓的大事。

生活垃圾通过焚烧处理,可实现垃圾重量减量80%左右,容积减量90%以上,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有效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的根本途径。本项目的建设不但可以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利用,而且有效地改善填埋场库容过快消耗的局面,减轻填埋压力,减少恶臭污染,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极大改善环卫工作的面貌。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河西办事处新庄村(铜仁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焚烧生活垃圾600t/d,年处理垃圾21.9万t,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0.96×108kwh,其中上网电量约0.7584×108kwh,自用电量约0.2016×108kwh(自用电率21%)。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工艺,设备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a。

服务范围: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及江口县。

项目的基本组成详见表1。

1   项目基本组成一览表

三、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使用清洁燃料,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的规定进行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送往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厂址与道路两侧排水设施与绿化同时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施工期要用种草、掩盖等措施,减少和控制水土流失。

四、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源分析

(1)垃圾焚烧系统

本次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半干法+干法组合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氮(SNCR)系统、旋转喷雾半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吸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焚烧炉烟气从余热锅炉排出的烟气进入冷却塔,随后进入反应塔进行脱酸反应,石灰干粉喷射风机用来往两台炉布袋除尘器前的烟道内注入石灰干粉。消石灰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SO2、HCl等进行反应,进一步去除酸性气体;通过活性炭喷射至反应塔的旋风分离器出口与布袋除尘器进口的烟道中,完成酸性气体脱除、二噁英类物质的吸附、重金属的吸附后,最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的烟气由引风机送入高80m的烟囱排入大气。烟囱上设取样点,以便对烟气进行在线监测。本项目每台炉设置一套独立完整的烟气处理系统和一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各套系统的运行应互不影响。

(2)恶臭

垃圾贮坑:垃圾贮坑采用密封设计,维持垃圾贮坑负压,减少恶臭外逸;焚烧炉的一次风机从设置在垃圾库顶部的一次风抽气口抽风,垃圾贮坑的吸风口吸风作为燃烧空气送入焚烧炉内,在高温的焚烧炉内臭气污染物被燃烧、氧化、分解,同时使垃圾贮坑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逸。

卸料大厅:卸料大厅及灰渣间附近设置高压微雾除臭装置。垃圾卸料大厅门口设置空气幕,阻隔卸料大厅内臭气外溢。

焚烧炉停炉时的除臭方案:垃圾贮坑内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当锅炉全部停运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炭除臭装置过滤确保达到国家恶臭排放标准后外排。

渗滤液收集间、污水处理站的送排风:渗滤液池为密闭结构,渗滤液收集间、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污泥压滤间等房间设置机械进风和机械出风系统,出风排至垃圾贮坑,通过一次风机吸入焚烧炉内燃烧、分解。同时设置除臭风管,在停炉时通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后达到排放标准后外排。排风机兼作事故排风机。

其他措施:加强对垃圾转运站与垃圾运输过程的管理,垃圾运输车辆采用专用密闭式的垃圾运输车辆,防止飞扬散落,跑冒滴漏,并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对沿途运输道路进行冲洗,减少沿途运输道路臭味的聚集。

在厂内设置清洁设施,定期清洗厂内垃圾运输道路。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与主厂房冲洗水、垃圾渗滤液、卸料区车辆冲洗水一起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渗滤液处理采用“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池+ A/O+MBR +NF +RO”的处理工艺的组合,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浓水回喷,淡水回到生产,实现渗滤液的零排放。本项目厂房外建一座调节池(兼做事故池),调节池可以容纳全厂约1~3天的渗滤液产生量,满足渗滤液处理设施故障时的储存。

本项目将渗滤液回喷到焚烧炉燃烧作为焚烧厂应急机制的一部分,作为渗滤液处理的辅助方式。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立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渗滤液经处理达标后回用;废水全部收集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在场内垃圾运输道路和栈桥两侧设置专门的渗滤液收集沟道,将遗洒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雨水引排市政雨水管道;渗滤液调节池至少可以储存1-3天的渗滤液产生量。

②垃圾贮坑、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渣池和飞灰仓的构筑物均采用混凝土池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中掺加纤维,池壁池底加涂防腐、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污水管道施工应严格符合规范要求,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管采用HDPE中空壁缠绕管,避免发生破损污染地下水。

③加强施工管理,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在厂区周围建设完善的防洪系、排水系统,加强维护,严格控制周围地表水进入厂区。

④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拟在焚烧厂房上游1000米内设1监测井,厂内设置1监测井,下游1000米内设置1个监测井,每季监测一次以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管理部门和当地居民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⑤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灰渣:生活垃圾焚烧炉炉渣收集到在渣仓内,用作海螺水泥生产原料。

(2)飞灰

本项目飞灰送海螺水泥窑进行无害化处置。当海螺水泥窑不能接纳飞灰时,飞灰在垃圾焚烧厂内经稳定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后,运至铜仁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飞灰稳定化采用螯合剂稳定化方法。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与飞灰一起经稳定化后运至铜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渗滤液处理站少量污泥,脱水至80%后,用污泥泵泵送至垃圾进料斗,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进入自身垃圾焚烧系统。

5、噪声

(1)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

(2)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如在高压蒸汽紧急排放口、风机进口、余热锅炉安全阀排气和点火排汽口、主蒸汽母管排汽口都装有小孔消声器;发电机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3)提高自动控制水平,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的参数检测和自控运行做到无需要人员在现场工作。检修时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相应规定以减少人员受噪声危害。

(4)主厂房合理布置,噪声源相对集中,控制室、操作间采用隔音的建筑结构。总图合理布局并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利用绿化带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加大车辆行驶管理力度,如限制鸣笛和车速来降低交通噪声。

采取以上措施,且经过厂房建筑的隔声、空气的吸收以及噪声传播过程中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要求。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2)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5)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电话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军     联系电话:13885654065

环评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联系人:赖炯萍;   联系电话(兼传真):0851-85505323。

2、写信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河西办事处新庄村      邮编: ;554300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邮编:550081

3、电子信箱:环评单位邮箱:fairyhell@163.com。

七、环评报告等资料获取

环评报告简本及项目相关资料可从以下地方获取:

(1)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河西办事处新庄村

(2)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八、公示时间:2016年7月12日-7月26日。(15天)                                         

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2日

06、《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索 引 号: 002985878/201607-00033  信息分类: 050202/10

发布机构: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生成日期: 2016-07-11

名 称: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  内容分类: 公示信息

文 号:  关 键 词:

生效日期: 2016-07-11  废止日期: 2021-07-11

2016年7月4日,我厅受理了《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请相关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处室:环评处 承办人:李明

电 话:0551-62376679 62376676(传真)

监督电话:0551-62376808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1766号

邮编:230071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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