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苏州市印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详情如下:
“十三五”时期,是苏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争当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先行军排头兵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关于制定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
第一章 战略转型的历史抉择
第一节 过去五年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苏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团结带领全市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把产业高端化和开放型经济转型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攻方向,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化改革,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实力实现新提升。经济运行稳中有进。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1万美元,“十二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2015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156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124亿元。结构调整初显成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3.05万亿元,新兴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所占比重分别提高到48.7%和45.9%。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9.9%。农业基本现代化综合得分连续位居全省首位。转型发展成效显著。区域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8%。人才集聚效应逐渐显现,全市人才总量为227万人,全市自主申报入选“千人计划”187人,其中创业类专家107人,名列全国大中城市第一。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5万件,行政认定驰名商标达110件,均名列全省第一。
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累计削减行政审批事项175项,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推进,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金融创新成效明显,区域金融体系日趋完备,苏州市金融资产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体制机制,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苏满欧”五定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国务院批复设立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积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和张家港保税港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苏州获批开展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国家级开发区数量累计达到14个。2015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053.5亿美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2.2%,累计实际利用外资419亿美元,新批境外企业数和实际投资额均连续12年位居全省第一位。
城乡一体展现新面貌。实施行政区划重大调整,中心城市的首位度进一步提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东部综合商务城、西部生态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和北部高铁新城建设呈现新亮点。城乡一体化政策制度框架加快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共同繁荣的局面初步形成。水利(水务)、电力、公路、轨道交通、有轨电车、4G网络等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全覆盖,“美丽镇村”行动稳步推进,“1-4-50”城镇体系基本形成,区域城乡发展更趋协调。
生态文明迈上新台阶。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和“蓝天工程”,在全国率先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声环境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保持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在全省率先完成重点能耗企业落后用能设备淘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9.56%,苏州太湖湿地公园入选首批国家级湿地公园。苏州及各市(区)全部入选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苏州及昆山市创成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8.3%。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果,建成中国昆曲剧院。姑苏区成功创建“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大运河苏州段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获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苏州获准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中的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15分钟健康服务圈”基本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全面建成,成功举办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五年来,苏州健儿共获得23项次世界冠军,2012年伦敦奥运会夺得2枚金牌。成功举办两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中国评弹艺术节。“法治苏州”建设得到加强,昆山市成为全省首批法治建设示范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顺利实施。“政社互动”试点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
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社会保障投入逐年增长,民生质量持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5.04万元、2.57万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0.6%和12%。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保持动态清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均保持在99%以上。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0.3%;全市已累计建成保障房137600余套。
五年来,全市上下始终坚持以中央精神为指引,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密结合苏州市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中央有要求、苏州有行动、落实有成效,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做好产业升级、创新驱动、扩大开放、城乡一体、环境优化、文化繁荣、法治建设、社会治理、民生改善等各项工作,同时,树立并不断强化清醒理性务实的工作导向,咬定目标不动摇,一张蓝图绘到底,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凝心聚力、接续奋斗,把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十二五”的成功实践与重大成就不仅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更为今后工作积累了弥足珍贵的经验。一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兴利除弊,着力形成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二是坚持转方式调结构不动摇。以创新驱动为主引擎,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发展动力转换,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不动摇。在国家、省全面深化改革大框架下和开放战略总布局中抢抓机遇、快速行动、勇于实践,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四是坚持促进协调发展不动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发展,统筹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注重解决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着力增强发展整体性。五是坚持增进民生福祉不动摇。紧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更”的民生工作重点要求,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扎实办好民生实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全市人民。
第二节 未来发展的宏观环境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环境仍然比较复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苏州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在再平衡中实现艰难复苏。全球经济版图深度调整,经济重心持续向亚太地区移动,中国国际地位快速提升。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孕育新的突破,新一轮产业转移渐次展开。国际环境总体有利于苏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深层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同时,全球经济依然处于后危机时代,全球投资贸易规则主导权争夺日益加剧,发达经济体加速推进的TPP、TTIP、BIT等投资贸易协议谈判将引发世界经贸格局发生新一轮调整。发达国家实施工业4.0和再工业化战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绿色低碳经济正在开启一个新的时代。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对兼具外贸依存度高、工业经济为支柱和高碳结构的苏州,可能产生较大的压力和难以估量的不利影响。面对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双向挤压”的严峻挑战,苏州必须放眼全球,加紧战略转型,加快固本培元,化挑战为机遇,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
从国内看,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三期叠加”矛盾凸显,投资和出口增速明显放缓,全要素生产率出现下滑,产能过剩有所加剧,社会矛盾逐步累积,苏州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也将不断增大。在此背景下,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布局,提出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举措;同时,提出《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行动纲领,这将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变革,深层次激发市场活力。苏州只有紧跟国家战略步伐,才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第三节 转型升级的战略基础
从全局看,苏州已经具备转型升级的坚实基础和先导优势。进入改革发展新的关键时期,苏州所具有的战略区位优势、国际制造优势、开放平台优势、历史人文优势、生态本底优势等方面的核心优势将进一步体现,为成功谋求“二次创业”发挥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必须清醒的看到,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不少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创新驱动内生乏力,经济增长支撑不足,城市功能有待提升,空间结构亟待优化,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社会矛盾压力增大,各种要素对经济增长的约束进一步显现。所有这些表明,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创新任务仍然艰巨,因此,深刻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趋势,谋划战略转型新定位、新目标将是致胜关键。
从中长期发展趋势看,苏州战略转型升级必须更加注重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创新与创意为核心的现代要素驱动;必须更加注重增强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必须更加注重参与国际分工、国际竞争、融入全球城市网络;必须更加注重发展城市软实力,全方位重塑苏州城市魅力。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苏州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基本趋势,准确把握苏州发展阶段性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作为,谋求战略转型新突破、绘就城市发展新蓝图,推动经济建设、现代农业建设、文化建设、民生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专栏1-1
苏州未来发展五大核心优势
一、战略区位优势
从战略全局看,苏州走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和“两个率先”发展的前列,具有坚实基础和先发优势。苏州与上海在“一带一路”对外开放新棋局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新格局中的区位互补优势将持续显现。
二、国际制造优势
围绕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按照《中国制造2025》,推动实现“从工业大国到工业强国的转变”,苏州作为国际制造基地的基础优势将会进一步显现。
三、开放平台优势
苏州拥有国家级开发区14家、省级开发区3家、综合保税区7家、保税区(保税港区)1家,已成为全国开放载体最为密集、功能最全、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作为我国开放型经济转型先行者,苏州在开展工业园区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和建设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打造开放创新高地的优势明显。
四、历史人文优势
苏州人文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是全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崇文尚德”塑造了显著而鲜明的地方文化特质优势。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等荣誉,又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的“全球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称号。新的历史起点上,增强“文化软实力”将是苏州展示独特魅力的重要源泉。
五、生态本底优势
“生态环境”是新江苏建设的重要内涵。“十三五”时期,立足打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面对绿色低碳、健康养生、生态休闲等新型消费需求和生活方式,苏州山水相融的生态本底优势将具有较大发挥空间和潜力。
第二章 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始终牢记“两个率先”光荣使命,以“五个迈上新台阶”为重点任务,以落实省委、省政府“八项工程”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好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苏州篇章。
“十三五”时期苏州的发展定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明确定位和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立足自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未来五年,苏州要努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和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国际化大城市。
实现“十三五”总体目标,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重大原则,贯彻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自觉践行创新发展理念。把创新放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扩大有效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培育发展新动力,拓展发展新空间,构建产业新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支持。
——自觉践行协调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大力实施空间优化战略,推动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步提升。
——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全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大力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自觉践行开放发展理念。顺应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大力推进开放提升,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更高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丰富开放内涵,提高开放水平,建立对外开放新体制,形成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互利共赢的开放格局。
——自觉践行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民生共建共享。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的明确定位和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根据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自身实际,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十三五”时期苏州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经济强。以质量效益为中心推进“经济强”,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构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十三五”期间保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左右,提前完成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指数达到92,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件,高层次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
——百姓富。以普惠共享为目标推动“百姓富”,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收入差距缩小,基本形成与步入高收入阶段和成熟社会阶段相适应的公平分配格局,社会保障和就业水平稳步提高。提前完成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岁、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左右,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
——环境美。以绿色宜居为导向打造“环境美”,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绿色化、低碳转变,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主导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态系统全面发展格局,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空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成效明显,城乡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降低到13.7公顷/亿元左右,流域省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为60%、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
——社会文明程度高。以和谐向上为追求促进“社会文明程度高”,加快建成文化强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认知践行,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人民群众素质显著提高;现代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法治苏州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达到2.5人以上、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2平方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率达到92%以上,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表2-1 苏州市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
第三节 发展战略
围绕上述发展目标,实施六大发展战略:
创新驱动战略。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进一步增强创新驱动战略意识,加快形成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对外开放、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态势。
开放提升战略。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全方位开放总体布局,丰富对内对外开放内涵,坚持内外需协调、进出口平衡、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推进经济国际化,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共赢新格局。
空间优化战略。进一步增强战略空间与战略协同意识,优化全市域空间布局,推进生产加速聚合与城市空间重组,重塑市域增长空间结构,顺应城市战略地位和影响力的变动趋势,加快形成国际化大城市的核心功能。
民生优先战略。进一步增强发展成果平等共享的战略意识,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治理创新步伐,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建立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同步改善的体制机制。
文化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城市文化与品牌战略意识,弘扬“崇文睿智,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谐致远”的苏州精神,建设思想文化和道德风尚高地,着力打造“世界遗产城市”和“全球创意之都”品牌,加速形成与苏州战略地位相适应、与经济硬实力互为支撑的城市软实力发展体系。
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战略意识,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资源承载和环境保护,以生态价值和低碳发展理念,构建领先全国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 建立特色鲜明的软实力发展体系
进一步弘扬苏州精神,创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文化产业发达、社会诚信度高的文化苏州、诚信苏州和法治苏州,形成特色鲜明的软实力发展体系,推进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着力打造文化苏州
丰富苏州精神的时代内涵,建成覆盖城乡、普惠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和“崇文睿智,开放包容,争先创优,和谐致远”的苏州精神。建设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友善祥和、关爱互助为核心的公共文明。培育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文化、慈善文化,增强市民感恩奉献的社会责任意识。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丰富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书香苏州”。不断巩固提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力争建成首个全国文明城市群。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共同参与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体制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公共文化供给的有效性。在实现城乡公益性文化设施全设置基础上,合理规划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点,加快推进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建设。到2020年,市、县(区)两级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0.4平方米。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农村和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供给的均等机制。繁荣文艺创作,健全完善戏曲创作演出机制,深入开展“群星璀璨”文化惠民活动、舞台艺术和数字电影“四进工程”、文化“三送工程”。积极运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提升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推进有线智慧社区建设和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健全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市注册文化志愿者团队达到200支,注册文化志愿者人数占城镇人口比例超过1.5%,建成优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壮大文化产业能级。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合理布局、错位发展,完善园区(基地)、重点企业和人才认定评选扶持机制,提升文化产业集聚度。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基本形成全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融合发展格局。培育和做强一批重点文化创意企业,提升苏州刺绣等特色文化品牌影响力。持续举办中国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提升苏州国家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出版基地发展水平。支持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提升发展会议会展业,擦亮“文化太湖”品牌。202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成为全国文化产业强市。大力开展对外文化贸易。不断丰富文化贸易品种,推动对外实现文化贸易跨越式发展。扶持文化进出口骨干企业,鼓励向海外投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国际性展会。鼓励传统文化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影视动漫、文艺演出等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加强城市形象宣传,着力提升苏州国际知名度。打造苏州世界遗产城市品牌,建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示范区城市文化形象标识。保护和传承江南水乡传统风貌,推进古城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持续推进古典园林、古镇、古村落和历史街区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大力推动《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其配套办法、技术标准的出台,不断提升古城保护的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苏州历史人文和山水资源的独特优势,依托苏州园林、丝绸刺绣、昆曲评弹、工艺美术、太湖山水等文化遗产资源,深度挖掘吴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全方位开展国际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整体规划,坚持政府推动与民间联动并举,鼓励更多民间机构、组织和个人从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加快苏州文化“走出去”步伐。
第二节 切实打造诚信苏州
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切实营造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
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照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加强各类信用信息归集,逐步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统一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失信行为等级划分办法。健全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制度,以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为重点,把信用信息采集融入事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重点领域的信用档案。全面提高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建立统一、权威、完善的市级“一网三库一平台”,即诚信苏州网、社会法人信用基础数据库、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市级征信公司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网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各地区信用信息系统统筹整合,依法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依法对信用信息实行分级管理,设立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查询窗口,促进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公开透明、可查可核。推动有关部门在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扩大信用审查范围,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逐步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信息联享、信用联评。
积极营造诚信环境。弘扬诚信理念。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阐释诚信理念,宣传普及诚信道德规范,扩大宣传覆盖面,使诚信价值理念深入人心。运用社区市民学校、公益性文化单位、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通过道德讲堂、论坛讲座、展览展示等形式,培育诚信文化。推动各行各业结合业务和生产经营实际,深化“诚信示范企业”、“文明诚信市场”等活动,把诚信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体现到管理、经营、服务各方面。
构建诚信奖惩和监督机制。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进行宣传,使守信者受到推崇。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对诚实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优待政策,形成正向激励。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利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现联动惩戒。按照失信类别和程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社会管理等多种手段,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机制,制定行政性、行业性、社会性的约束和惩戒措施。完善诚信监督体系。坚持舆论监督、行政监管、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相结合,构建多层面、全过程、广覆盖的监督体系。针对失信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强化风险排查,提升诚信监管效能。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失信违规行为,对举报问题及时查处。
第三节 努力打造法治苏州
着力构建法治政府、法治市场、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先导区,努力实现全市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让法治成为每一个苏州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和标志。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加强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积极推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政府行政管理中的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逐步转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专业中介机构和企业等社会主体承接,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大决策信息公开力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和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运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逐步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探索重大行政执法公众评议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对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完善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完善法治市场环境。围绕打造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环境,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依法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法治成为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保障。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受理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规划和政策法规。严格行业管理责任,构建分类监管、技术监管等行业监管长效机制,运用法治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市场服务、监管、治理水平。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高起点推进“七五”普法,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发挥宣传、教育、司法、文化部门和人民团体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制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鼓励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法律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积极扶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创新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第四章 建立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契机,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集聚创新资源和要素,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优化创新生态系统,着力构建完备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第一节 全力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形成较大规模的具有核心技术和综合竞争力的企业集群,释放高端发展新动力。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顺应互联网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实施苏州“创客天堂”行动,着力构建低门槛、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激发全社会上下创造活力,孵化培育一大批有活力、有潜力的科技小微企业,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实现发展动力转换。支持鼓励企业、创投机构、现有孵化器、在苏高校和职业院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创业平台建设,为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进一步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清理妨碍创业的制度规定,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通过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激励创业的制度供给。增强社会大众创业创意意识,发挥汇聚创业创新人才和投入的强大动能。
不断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建立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扶持体系,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深入实施“雏鹰计划”、“瞪羚计划”,加大科技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推动具有持续创新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涌现。大力培育上市企业,为拟上市科技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步伐,做大做强苏州科技上市板块。发展创新型领军企业,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通过并购重组、开展委托开发和购买知识产权,大幅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传统民营企业嫁接创新资源,运用新技术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实现转型升级。推动外资企业强化属地研发创新、融入区域创新体系。
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强化研发机构内涵建设,整体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做好苏州市校企合作服务平台,鼓励企业联合在苏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技术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等重大科技计划。有效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切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制(修)订国际、国家技术标准,建设国家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工作平台,加快采用先进标准生产的步伐。
第二节 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以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目标,结合产业高端发展需求与区域发展实际,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协同创新,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创新高地。
优化创新空间布局。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要求,充分发挥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在市区之间、园区之间的合理流动和高效组合,加快形成一体化创新发展格局。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发挥龙头引领作用,全力建设以创新驱动为核心、以服务经济为主体、以高端制造为基础、以优秀人才为支撑的具有国际影响力和世界水平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支持苏州高新区打造以新兴产业为主导、创新引领、人才集聚、生态优良的创新型科技园区,跻身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支持昆山高新区特色发展,实现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排名前三十名。推动各省级高新区协调发展,支持姑苏区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率先落实好全国推广的中关村创新试点政策,大力推进“苏十条”创新政策的深度落实与广泛运用。借助中新协调理事会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高端平台,重点在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区域协同创新、科技金融发展、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扶持等方面,积极探索苏州地方特色的自主创新政策。
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深入开展产业跟踪研究,充分运用专利导航等新理念,加强产业科学规划和布局,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目标和方向。围绕国际科技发展趋势和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推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支持纳米材料、大数据、未来网络、3D打印、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石墨烯、小核酸和抗体药物等领域超前部署基础前沿技术研究;在高性能战略材料、大品种创新药物、新能源、智能装备、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应用系统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的新兴产业链。支持各地结合产业基础,推进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平板显示等市场占有率高的优势产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获取重大科技成果,加快高端化品牌化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高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紧密结合,加快两化融合步伐,推动纺织、轻工、化工、冶金、建材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
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叠加”,产业链、资金链、技术创新链“多重融合”,打通产学研用各方合作通道,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与清华、北大等国内知名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鼓励地方企业主动介入高校、科研院所早期研发,推动创新成果快速有效转化。以中科院开展分类改革为契机,加快建设中科院苏州创新服务中心(STS服务中心),吸引中科院药物创新研究院等各类研究所等研发机构落户苏州。放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效能,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创新合作体系。创新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模式,积极推动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着力强化国内知名高校在苏研究院的内涵提升,加快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推动苏州大学与苏州市的“名校名城融合发展”。
第三节 努力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围绕创新创业全链条,强化人才、资本、平台、知识产权等要素保障,加快构建科学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建设创新创业人才特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导向,更加注重构建和完善有利于人才聚集和发展的机制和环境,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培养引进创新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学家、科技企业家、领军人才的创新团队,注重培养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加快形成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建立新型企业家培育机构,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资源整合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项目招商,拓宽引才引智渠道,重点引进产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和项目。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塑造具有苏州特色的人才环境优势。深入实施“姑苏人才计划”、“海鸥计划”等人才计划,精心组织“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持续大力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更加重视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投入。实施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吸引国内外科技创业团队项目向苏州集聚,建立社会化遴选机制和多元化投入扶持机制。到202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到33%,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
实现科技金融创新突破。发挥金融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强力助推作用,健全省、市、区三级联动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创投、银行、担保、保险、证券、租赁等“七合一”协同支持创新发展的科技金融苏州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金融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行动计划》,依托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中心三大平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杠杆作用,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同业合作、混业互补、传统和新型互动,自觉地把金融资源投放到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施金融人才引育工程,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投机构和专业化管理团队,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创投机构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资机制。推进实施天使投资引导专项,引导创投资本服务前移,更多地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全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风险容忍度,加大“科贷通”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全面推广科技保险,开展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金融工具的综合性科技金融创新,支持高新区深化“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工作,完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
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加快建设纳米真空互联实验室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原创性、系统性科学研究。加强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提高产业科技创新组织程度及效率,在省市区共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批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组织,支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建设江苏省纳米、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推进中科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电子学研究所苏州研究院、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苏州创新研究院、中科院苏州地理信息与文化科技产业基地、浙江大学苏州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产业为导向的区域科研体系。推进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跨地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丰富创业创新孵化平台,鼓励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和虚拟创新社区等新型孵化器。依托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优化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技术转移转化、研发资源共享等功能性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企业需求挖掘、难题招标、靶向诊断、技术代理等精准化服务。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支持企业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与管理机制。有效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探索知识产权股权、知识产权分红等激励模式。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加快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营运、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战略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江苏(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复制自贸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研究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加快苏州市及4个县级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建设,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群。
第四节 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体系
充分发挥苏州开放优势,增强以品牌、技术、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力,主动参与全球研发分工,开展国际研发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
构筑国际化开放创新高地。积极主动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及现有综合保税区(保税区)资源优势,加强与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全方位合作。探索支持外资研发机构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鼓励企业并购、合资、参股国际研发企业或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加大对企业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对外投资、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在苏高校、研究院所、职业院校与本地企业联合,与海外政府机构、院校或企业合作设立院校、研发中心、企业等。
以国际视野集聚全球资源。大力引进全球研发资源,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充分利用自主创新广场技术转移平台开放性特点,探索技术转移国际化路径。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大招研引智力度,吸引跨国公司来苏州设立研发中心和设计中心,依托太仓中德企业合作基地、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等国际合作平台,在更广范围、更大空间集聚配置优质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机结合。
积极对接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上海打造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主动承接上海科技创新资源辐射。积极对接上海国家级技术转移交易平台,大力推动苏州在科技人才、科技投入、科技管理等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上与上海接轨,打造“创新在上海、创业在苏州”的创新创业服务品牌。建立与国际知名中介机构深度合作交流的渠道,打造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交易网络,建立健全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营商服务体系。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经验,开展人才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
第五章 建立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工业强基”理念,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目标取向,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营造符合产业转型导向的政策环境,优化布局结构,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层次能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苏州市经济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营造有利于产业转型的政策环境
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服务作用,制定专项规划和细化政策,明确产业发展空间引导,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产业转型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加快制定重点产业专项规划,围绕重点产业转型出台配套政策。研究制订分门别类、更具针对性的分行业、分阶段扶持政策,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指导目录,结合苏州产业基础和现状,实施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政策,促进鼓励类产业发展壮大和规模集聚。按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引导限制类产业升级改造和有序退出,坚决禁止淘汰类产业发展。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或引导基金,支持和引导一批有市场能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实现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放开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业外,投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积极为投资者提供市场需求和项目信息。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参股、并购、合资、合作、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领域。完善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扩大政府服务项目的采购领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保险费、财务成本、物流成本、要素成本等相关要求。
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市、区(县)、镇(街道)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通过市场合作等方式组建区(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中心,扶持中国(苏州)高成长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园,重点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支撑力强、业绩突出、信誉良好、公信度高的示范平台。加强苏州产权交易中心的区域资本聚集功能,积极探索股权、知识产权等融资方式,为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融资服务,加快民营企业资源与资本要素的流动聚集。
发挥行业联盟作用。鼓励行业建立同业联盟、异业联盟、产业链联盟,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事务性、辅助性等职能的步伐,依法转移给行业协会(商会)承担,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产业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制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在行业自律、第三方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形成产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经济结构相互适应、相互促进的局面。
第二节 形成高端化的产业结构
围绕调优调强的目标取向,坚持品质化、融合化、制造业服务化的导向,积极培育新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引领、新兴产业为亮点、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
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建立与创新驱动发展相适应、与制造业发展相融合、与城市发展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全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格局。依托我市制造业优势和服务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突出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商贸业、旅游会展、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提升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实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增长新高地。顺应经济发展新趋势和新需求,积极培育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重点突破健康养老、人力资源、检验检测、节能环保、知识产权等新兴领域,增强服务业发展核心竞争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增长新亮点。创新提升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综合竞争力,形成一批引领产业集聚发展的创新示范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落地,增强发展后劲;积极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平台经济产业和品牌,做强“苏州服务”品牌;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态,做强一批服务业规模企业和品牌企业。进一步开放创新,加快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率先探索在试点区域实施服务业投资体制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现代服务业发展。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努力把苏州打造成为具有独特魅力的国际文化旅游胜地。以国家古城旅游示范区为依托,发挥古城传统街区的载体作用,探索古宅保护、民宿体验等融合发展模式,在示范区内推进社区旅游实验区的建设,积极发展古城文化休闲产品;在对古镇风貌保护与修复的基础上,以加强游客参与体验为中心,形成江南水乡古镇旅游群落。加强旅游产业与一、二产业的资源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整合沿江沿湖旅游资源,以吴中乡村旅游综合发展实验区为基础,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村、旅游示范点等,发展乡村旅游产品;推进国家商务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商务会奖、现代休闲娱乐等产品;以环城游憩带为核心,推进环太湖、环阳澄湖等旅游集聚区建设,加大旅游度假区的发展,推动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建设;加大旅游交通、旅游集散中心体系、智慧旅游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大市范围旅游服务体系的互联互通;加强新媒体营销等营销模式的创新,强化政企营销联动,加大国际营销力度,拓宽国际市场的营销渠道,提升苏州旅游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专栏5-1
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
金融业。推动苏州金融业实现由“支柱产业”向“主要支柱产业”跨越发展,加快建设中新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台资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区、科技保险创新试验区等三大金融高地。力争在2020年集聚全市超过85%的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业务总量占全市65%以上。
现代商贸和商务。深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改造提升现代商贸集聚区,打造商务服务业主题示范楼宇。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发展法律、会计、咨询、知识产权、会展服务等产业。
科技服务业。着力推进科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贸易及评估咨询等科技服务,整合科技服务资源,培育一批专业高效的科技服务机构,提升科技创新创优支撑能力,构建现代科技服务体系。
服务外包。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特色园区为载体、金融资本深度参与、布局合理的服务外包产业体系。
现代物流业。提升发展港口物流、保税物流、供应链物流、国际铁路物流,联合发展公路专线物流,创新发展城乡共同配送、定制与增值性物流、“智慧物流”、“绿色物流”。
文化产业。进一步提升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以文化为魂提升关联产业的文化魅力,推动文化与创意设计、旅游、科技、互联网等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市场作用,遵循文化产业发展规律,做大做优做强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文化品牌。
大健康产业。以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照护康复、养生保健、健身休闲等领域为重点,抢抓老龄化时代、消费升级带来的产业新机遇,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生命健康产业基地、国内知名的新型医疗和养生休闲服务中心”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大力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全面推动苏州制造业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化和服务化发展。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注重布局移动互联网、机器人、增材制造、生命科学、储能技术、先进材料等产业发展新领域,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做优做强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推进制造业“两化”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为主攻方向,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手段,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促进纺织、冶金、化工等传统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行“互联网+制造业”行动计划,深化与阿里巴巴的合作,打造有苏州特点的“工业云”。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加强面向智能制造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推广以人机智能交互、柔性敏捷生产等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方式,实施“机器人上岗”行动。集聚智慧,集约要素,将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培育成为推动苏州新一轮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专栏5-2
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
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突破大尺寸面板生产关键技术,推进平板显示用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偏光片、LED背光源及关键生产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逐步由组装加工向自主研发转变。加快OLED显示技术和产品的自主研发,积累自主知识产权,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在国内形成先发优势。加快高效智能终端及芯片、下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设备、核心交换芯片及设备、高性能传输设备及高速光模块、高端网络服务器及安全产品的开发和应用。突破大尺寸光纤预制棒及配套材料的关键生产技术,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重点支持昆山和工业园区的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吴江和常熟的光纤光缆产业加快发展。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突破精密重载数控机床制造、机器人系统设计与制造、工程机械智能化精确控制、增材制造、MEMS器件微纳复合加工及高性能低成本封装等关键技术,加强集成创新和自主研发。突出数控整机、大型特种成套设备和核心功能部件的研发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形成高端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昆山和张家港、高新区、吴中区等地区的精密多轴数控机床和机器人产业、工业园区和昆山等地区的大型工程机械和成套特种设备产业、工业园区的微纳制造装备和图形化装备产业、工业园区和吴江等地区的半导体及光电子行业制造设备产业、吴江和常熟等地区的智能化电梯和升降机设备产业、常熟太仓等地区的中高端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高新区和昆山等地区的轨道交通装备及外延设备产业,以及张家港和太仓等地区的环保设备、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新区高端泵阀产业加快发展。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复合材料等共性基础材料。突破纳米硬质合金、纳米膜、纳米晶金属等纳米新材料研发和应用。开发高性能特殊钢、铝合金、镁合金、钛合金等结构性材料。发展无碱玻璃纤维、氨纶纤维、芳纶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材料。开发专用焊接、喷涂、密封、超导等特种材料。研发膜材料及组件,功能高分子膜材料及成套装置。开发先进陶瓷、特种玻璃等具有特殊性能的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发展高纯石墨、人工晶体、超硬材料及制品。重点支持张家港等地区的石化新材料和高品质特殊钢产业、昆山和相城区等地区的光电膜、工业园区的纳米新材料以及吴江等地区的碳纤维和芳纶产业加快发展。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创新发展,突破资源管理、大数据存储、物联网感知等核心技术。发展关键领域安全操作系统、嵌入式软件、数据库软件等工业基础软件,开发自主可控的高端工业控制平台和重点行业应用软件,突破智能设计与仿真、工业大数据处理等高端技术。拓宽信息服务与数字内容服务的应用范围,加快互联网精准搜索系统、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发展,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研发高密度多层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新型晶体器件,超导滤波器等。研发高速集成电路技术及芯片,纳米级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和测试。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和昆山等地区发展集成电路封装和测试产业。支持高新区打造以POWER芯片、主板、服务器为核心的一体化产业生态体系。支持昆山、工业园区等地区加快形成MEMS产业集聚。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开发太阳能光伏、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和装备,以及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生产制造新工艺。推进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大容量锂电池成组技术与设备生产,发展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促进驱动电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汽车电子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研发燃煤工业炉窑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流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工业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与装备。推进大气污染与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污水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重点支持高新区和太仓等地区的光伏产业、张家港和吴江、吴中等地区的环保产业、工业园区和常熟等地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新区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加快发展。
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产业。大力推进医学与信息、材料等领域新技术的交叉融合,构建生物医药、医工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研发高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差异化CT、彩超、磁共振等影像设备,新型便携治疗设备。开发单克隆抗体系列产品和检测试剂,传染病早期检测诊断试剂,新型系列肿瘤标记物检测试剂。研发生物医学材料,骨、牙、关节等系统用生物活性修复材料,人工器官等体内植入物。发展生物合成、生物芯片、生物反应器等共性关键技术和工艺装备。推进基因工程药物、抗体药物、多肽药物、核酸药物等规模化制备。发展化学制药、高端仿制药和生物育种。重点支持高新区等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工业园区和吴中区等地区的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转型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坚持走“四化”同步发展道路,加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力度,突出科技强农和农业信息化,加快农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加快农业向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将苏州农业努力打造成服务城市、宜居生态、优质高效、科技创新、富裕农民和传承农耕文明的现代都市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0年,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指数达到92。
第三节 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力支持龙头企业跨越发展,支持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引导企业集群式、生态链式发展,加快培育“四新”经济企业,打造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
全力支持龙头企业跨越发展。坚持“工业强基”理念,把握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新工业革命大趋势,推动制造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迈进,鼓励龙头企业以品牌资源优势开展产业链垂直整合和兼并重组,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强化创业投资、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协同支持。发展新型融资工具,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运用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采取境内与境外,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并举的方针,扶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进一步推进地标型企业培育,培育发展一批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地标型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壮大主业、资源整合、资本运作等方式,提升发现细分目标市场的能力和优化运营模式的能力。
引导企业集群式发展。进一步释放园区经济的增长能级,按照“一业特强”的发展思路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进平板显示产业在苏州工业园区、昆山、高新区集聚,并向下游终端产品产业链延伸,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生态集聚区。以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为重点引领产业,充分发挥中科院纳米所为龙头的纳米技术研究应用,以苏州工业园区纳米技术成果应用带动材料产业的发展。积极支持石墨烯研发生产在张家港、苏州工业园区集聚发展,推动碳纤维在常熟、昆山集聚发展,新型差别化纤维材料在吴江、太仓集聚发展,光电材料在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集聚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在吴中、吴江、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重点发展昆山嵌入式软件,工业园区软件产品开发、集成电路设计以及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高新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以及以Power8核心芯片设计为核心的全生态产业链。以常熟观致、奇瑞捷豹路虎整车、丰田系列以及金龙客车为龙头,培育、整合、集聚苏州汽车配套产业链,在常熟、工业园区、相城区、高新区等逐步形成千亿级汽车产业基地。
加快培育“四新”经济企业。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和模式大力发展“四新”经济。推动互联网再造制造业,加快建立制造业网络系统,不断提升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水平;推动互联网再造服务业,建设一批综合类、商品销售类、消费服务类和跨境贸易类电商平台。加快发展B2C、B2B、O2O等多种形式的电商、平台运营商,鼓励发展垂直类电商平台,积极培育大宗商品电商交易平台,引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嵌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推广“互联网+”模式,实施互联网企业创新培育和规模发展计划,鼓励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在苏州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机构。推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大力培育互联网金融、数据服务等新业态。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协作共赢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分享经济模式,积极发展众包、众智、众扶、众筹等新业态。
第六章 建立双向互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大力实施开放提升战略,坚持区域协调、内外联动,更好地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战略,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争创开放创新转型新格局,加快建立起双向互动与深层融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第一节 主动对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
积极呼应“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完善物流新通道,创新贸易合作方式,扩大贸易合作领域。坚持面向全球、互利共赢、优进优出,实施国际国内双向开放战略,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水平。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推进苏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积极争取拓展试点范围,不断优化通关业务模式和提高外贸服务水平。以苏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运营商的合作,不断开拓新兴市场。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出口新优势,鼓励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以出口基地建设为抓手,推动出口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链集聚化发展,贸易市场向内外兼顾转变。鼓励先进技术与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努力成为重要商品进口集散地。借助中国(昆山)进口博览会的带动效应,充分发挥出苏州沿长江带的港口优势,积极培育苏州进口交易市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逐步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和新型贸易业态比重。重点支持常熟服装城、东方丝绸市场开展内外贸结合工作,积极争取“市场采购”贸易政策试点。
加强对外投资和合作。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鼓励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知名品牌。支持相关中介服务组织、协会、商会发展,营造有利于企业“走出去”的人才、信息、金融等服务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上市企业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坚持引资、引智、引业并重,多元引进境外要素。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引导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境外,大力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和境外加工贸易。探索开发区“走出去”发展和兴办国际合作园区新模式,在海上丝绸之路布局建设境外开发区。简化相关企业人员出境审批手续,对境外投资和工程承包项下的进出口物资给予通关便利;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用足用好出口信贷等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扩大投资贸易合作领域。抓住国家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战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机遇,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与贸易合作,扩大农产品、能源、工业原材料等产品的进口,推动纺织、交通、机械制造等产品的出口。鼓励资本跨境投资并购,开展经贸、能源、金融、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推进孟加拉国家电网改造和俄罗斯阿穆尔州石油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加速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境外开发区,聚焦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巴基斯坦能源产业园、印尼新能源产业园、印度太阳能产业园、老挝商贸和文化教育产业园等五大枢纽的开发建设。加快完善物流新通道,重点推动“苏满欧”、“苏满俄”、“苏新亚”等国际班列运营发展,打通向西海陆口岸通道,加快推进二类水路(铁路)开放口岸建设,争取开通苏州港至东南亚的直达航线。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鼓励优势企业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大力培育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努力成为“一带一路”重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输出地。
第二节 深度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加快融入长三角经济一体化进程,参与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加快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共同打造全球城市区域,积极谋求创新转型新格局。
加强对接长江经济带沿线区域。推动沿江港口、保税(港)区、物流园区、开发区积极与长江中上游区域共建产业园区、物流平台、信息平台、资金平台,启动特殊区域的进口一体化,强化对长江经济带资源的整合能力。以沪通长江大桥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快建设跨江现代交通运输及物流等现代化基础设施。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促进苏通产业优势互补、联动发展。加快建设苏通城镇群、城镇带以及现代服务业密集区。
主动对接上海新一轮发展。主动对接并复制推广自贸区成功经验,加快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大力推进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贸易多元化试点,积极争取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力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积极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完善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推进太仓、花桥、环淀山湖乡镇、汾湖等与上海相邻地区融合发展,开展在产业功能、基础设施、市场和要素资源等领域的分工协作,构建苏州新的经济发展带。稳步推进太仓港集装箱四期、沿江港口等工程建设,打造集装箱干线港,全面对接上海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积极争取享受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努力把苏州港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合港。按照建设上海全球城市区域的方向,布局苏州轨道交通系统,加快推进苏州轨道交通系统以及苏昆沪市域快线与上海地铁11号线、17号线对接,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对接大虹桥商务区等核心功能区。
推动共建园区合作发展。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作双赢”的原则,深化南北挂钩合作,稳步推进南北共建产业园区。科学规划建设苏宿工业园、苏通科技产业园、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区等一批合作共建园区,以产业和合作园区的共建助推援疆、援藏和对口帮扶贵州铜仁等各项工作,提高共建园区的规范化、集约化、市场化和特色化水平,使之成为苏州企业“走出去”发展和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载体。
第三节 不断优化涉外投资体制机制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扩大对外投资力度和领域,不断优化投资贸易体制机制。
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机制。按照国家对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适时引入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为特征的外资准入管理模式。学习借鉴自贸区或国家级新区在外国投资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机制,在投资服务中完善便利化举措。贯彻落实外国投资法律及相关法规、政策,健全外资准入及准入后投资者经营行为、投资行为变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优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对外投资体制和政策。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境外并购以及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服务外包接单服务中心,培育本土地标型跨国经营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装备制造产业走向世界,加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和市场引导投资的作用。激发企业对外投资潜力,鼓励本地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的合资合作,不断推进与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从单纯的外贸出口更多地转向布局国际要素资源、布局技术人才要素以提升产业链环节和新兴产业体系。
完善内外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把握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政策机遇,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金融机构到苏州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培育壮大苏州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苏州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调动银行资本、保险资金、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等各类可利用资金,有序扩大社会融资规模。规范外事管理,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侨务、对台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拓展苏州驻美国、欧洲等国外办事机构,使之成为集对外联络、招商、营销、引才于一体,在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
第七章 建立多规融合的区域增长空间体系
按照产业空间集聚与城市空间优化相协调原则,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各类要素协调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以打造战略增长极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布局网络化、功能高级化、建设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环境生态化,全面优化市域增长空间结构,建立多规融合为主导的区域增长空间体系。
第一节 优化战略增长极功能
以产业集约发展为重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发展载体,加快推进产业空间集聚,着力强化市域增长空间,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主增长极功能,推进生产要素加速集聚,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功能。充分发挥开发区先行先试的体制优势,大力推进重点开发区板块“二次创业”。加快资源重组、能级提升步伐,突出特色开发,强化功能创新,引导开发区从产业集聚向能级提升转变,从政策优惠向体制优化转变,全力打造转型升级的主增长极。突出国家级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提升省级开发区功能,强化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错位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开放平台作用,拓展对外对内开放。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新优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示范平台、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行政体制改革示范平台以及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开发区升级版和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高标准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打造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两岸交流合作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和示范基地,高水平规划建设软件产业园、工业设计产业园、现代物流园等特色园区和特殊功能载体,构建现代服务业网络体系,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向开发区、主城区、各县级市城区集聚发展。积极推动各级开发区内资源整合、提高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争取在张家港市设立省转型升级综合实验区。
专栏7-1
全市开发区基本情况
国家级开发区(14个):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3个):昆山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
综合保税区(7个):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常熟综合保税区、吴江综合保税区、吴中综合保税区。
保税区(保税港区)(1个):张家港保税港区。
专栏7-2
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9个在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张家港保税物流集聚区、江苏化工品交易所、中国常熟服装城、太仓港物流集聚区、昆山软件业集聚区、东方丝绸市场、中国珍珠宝石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物流集聚区、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苏州科技城服务业集聚区、吴江汾湖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集聚区、张家港扬子江冶金物流集聚区、吴江现代物流集聚区、吴中科技园、天镜湖文化科技产业园、常熟大学科技园。
着力优化市域增长空间。加强规划引导,实施“东融上海、西育太湖、优化沿江、提升两轴”的空间发展战略,优化“两轴三带”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推动苏州全面接轨上海,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延伸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经济中心配套基地、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技术转移基地。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突出保护、利用和挖掘古城价值的首要功能,彰显特色和优势,更加注重城市品质的提升、古城文化特色的打造、古城功能的完善与转换。进一步统筹古城内居住、医疗、教育、商业等功能布局,实现姑苏区功能向“品质居住、高端消费、科技创意、文化旅游”转移。全力推进包括昆山(花桥)等沿沪地区综合商务城建设;继续创造条件,优化战略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加快西部生态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北部高铁新城建设,努力打造成苏州自主创新载体、机构、人才、资金、平台、政策集聚的高地以及高端服务集聚高地。大力推进沪宁高新技术产业轴和苏嘉杭现代服务业产业轴建设。协同推进沿太湖文化生态旅游带、沿沪特色产业集聚带和沿江物流港口重型产业带建设。构筑要素集聚、产业发达、特色鲜明的战略增长空间。
第二节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
以土地集约利用为方向,不断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推进县镇村发展壮大,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的战略增长空间。
不断完善城镇体系。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强化同辖区内部各城镇之间的联系,努力构建一个结构完整、功能完善、运行协调的网络状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格局。按照区域统筹、集聚集约、因地制宜、低碳生态的原则,优化全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以苏州中心城区为核心,4个县级市市区,50个镇为骨干的“1-4-50”城镇体系,为构筑战略增长空间体系奠定基础。
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力度,推动吴江区加快融入中心城区,提高中心城区的集聚度,强化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中心城市的区域性科技、文化、经济金融中心地位和科技、产业、人才、投资、信息等发展要素集聚功能,不断提升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打造全市战略增长核心空间,着力提高中心城市的首位度。
加快推进城镇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发展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4个县级市,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的次中心城市。推动50个镇走多元化、特色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强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强建制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发挥其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主导作用。整合乡村土地资源,稳步推进乡村改造、合并,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引导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构筑新兴战略增长空间。
第三节 积极探索多规融合
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多规融合”试点,围绕重点问题突破“多规融合”瓶颈制约,探索“多规融合”的体制机制,加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机衔接,努力构筑“多规融合”空间规划制度体系,为建立战略增长空间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所明确的市域空间开发类别,优化编制国土规划、城市总规和环保保护等规划,全面设定产业、人口、土地、城建、交通等引导方向和预期目标,划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及其开发管制界限,按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引导和约束各类开发行为,科学管制土地用途和规模、城乡建设空间、方向和布局、生态空间和环境准入,不断增强政府空间治理能力,从而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积极开展“多规融合”试点。积极推进县区规划改革创新,总结推广张家港、常熟等省“多规合一”试点经验。贯彻统筹城乡、全域规划理念,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对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生态红线区域占比等刚性指标的控制,做好城乡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的修编与实施,加快形成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融合。逐步建立区域规划一体化、土地开发利用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社会事业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新格局。
不断完善“多规融合”体制机制。探索完善经济社会政策、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政策,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显著增强空间管制的约束性和指导性,显著提升国土空间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建立市域空间开发与保护统一格局。理顺政府各部门规划行政事权,优化职能分工和衔接机制。全面梳理并将各类生态管控红线、城乡建设和产业区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大项目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落实到一张蓝图上,建立城乡用地、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等基础数据标准和公共数据库,通过规划、国土、发改、环保等跨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协调平台,完善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各项规划的协调实施与动态调整优化,实现跨部门规划和审批信息共享。
第八章 建立功能完善的特大型城市运行管理体系
充分运用现代化、智慧化等手段,着力探索新型城市现代化运营管理模式。按照以人为本、管建并重的方针,弹性适应的现代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为打造国际化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大力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建成以人为本、智能高效、弹性适应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
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协同各地推进铁路、公路、水运、通用机场等跨区域项目建设,完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加快推动苏州市基础设施与周边城市对接,加快推进沪通铁路及太仓港支线、通苏嘉城际铁路、沿江城际铁路、湖苏沪城际铁路建设;进一步改造境内国道、省道,不断完善与周边省市的路网体系;加大港口、码头、航道联合建设力度,提升苏州综合运输体系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加强区域内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市域轨道网建设,不断完善路网连接工程,重点加强城市轨道交通、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的统筹对接。加快推进内环放射线、中环二期等城市快速路建设。着力推进镇村道路建设,提升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完善线网层次结构,发展多元一体的公交体系。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其它交通方式为补充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大公交运力投放,提升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比例。到2020年,市区轨道交通里程超过200公里,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6%,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0%。
第二节 强化城市资源保障供应
加强城市水资源保障和能源保障供应,支持城市正常运行以及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强化城市水资源保障供应。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及饮用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及应急水源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进一步提升现有水厂装备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水质质量和供水保障能力。以成本节约、运营高效、布局合理、管理科学为原则统筹协调市域供水运营模式和管理体系。
强化能源保障供应。加快建立能源多元化供应体系。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引入新的天然气气源,建设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加快天然气高压管道安全改造和老旧供气管网更新改造,扩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统筹推动各地天然气主干管网区域内外的互连互通;在沿江地区建设海上清洁能源接收配套工程和储运补给基地;优化调整瓶装燃气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燃气汽车加气站布局规划;积极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支持有条件地区光伏、风力等新能源电站建设。
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推进能源信息公开、节能量交易等制度创新,深入推进低碳发展试点城市建设,坚持减缓与适应同举并重,降低传统能源消耗总量,鼓励低碳消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完善阶梯气价、差别电价政策,以及地方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机制,降低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引导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优化能源利用结构。
第三节 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坚持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的原则,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升市容环境质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居民节能环保意识。
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实施健康苏州战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进城市环境提档升级,突出清理占道经营、群租房、违章建设、废品收购站等重点,消除脏乱差。加强对乱设摊、乱倒渣土、户外广告乱设置、违法建筑、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城市管理顽症的综合治理。加强建筑外立面整治,强化景观灯光管理。着力改善老旧居住区、城郊结合地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面貌。
提高居民节能环保意识。强化城市居民的资源、能源和环境等危机意识,实施节约行为奖励制度,引导城市、企业、居民正确的资源需求导向。加强雾霾等成因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节约资源,开启低碳生活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街道橱窗、社区公益活动等手段,提高公众对生态与环境的价值取向,培育公众理性自觉的生态忧患、生态道德、生态责任等意识。
第四节 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转变城市管理运行理念,构建与国际化大城市相适应的城市安全管理运行机制,保障城市设施安全有序运营。
提高城市安全防范水平。加强交通、消防、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等领域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落实防火、防爆和反恐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增强对公共场所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做好人防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强化市民群众的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推进基层民防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健全城市科技备灾、灾情评估、社区综合减灾体系。运用保险参与城市风险管理。
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快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机制建设。完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重特大火灾、危化事故、旅游突发事件、动物疫病等专业监测预警系统,着力增强预防与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建立预警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终端进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全市实时监控系统资源,实现各级各类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加强应急联动能力建设,实现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完善应急通信、应急物资储备、紧急交通运输、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应急救援体系。
保障城市设施安全有序运营。坚持政企分开、管养分离,完善维护机制,保障资金投入,推进标准化、专业化的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加强对城市维护项目的监督、指导和考核,促进市、区联动和系统维护。建立市区共担的城市维护项目管理体制,实现城市维护的常态长效管理。加强基础设施运营监测,形成日常检查、定期检测、运营评估的维护机制。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建立基础设施运营维护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基础设施运营维护投入的后评估机制。
第五节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积极运用下一代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新技术,健全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体系,大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的跨界融合和深度应用,推进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健全泛在普惠的信息网络体系。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为龙头,提升智慧城市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升级提速,加快“宽带中国”苏州方案实施,大幅提升传输交换能力和智能调度力度,加快建成“宽带、融合、泛在、共享、安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工程,提升移动宽带速率,统筹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及物联网四网融合,实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运用工程。加快下一代网络建设与应用,推动4G通信网络建设,实现规模商用,加强未来网络、5G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关键技术,大力推广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的业务创新。
加快功能性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苏州。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开发区及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云+网+端”三级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为行业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优化工业云、企业云、政务云平台。推动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及骨干企业拓展工业大数据服务业务,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推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保、智慧社区、智慧气象、智慧交通、智慧电网、智慧水网等建设,实现城市公共服务的智能化。实施数字城管行动。提升基础设施管理、环境监测与市容监管、应急联动与处置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指挥系统,推动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不断优化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互联互通政务网,加强智慧政务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提高政府公共管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合理布局建设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加快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和健康、就业、社保、能源、信用、统计、质量、国土、农业、城乡建设、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加强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化程度,优先推动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第九章 建立普惠共享的社会发展体系
坚持“富民安康幸福”的理念,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置于引领地位,逐步扩大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循环,推进健康苏州建设,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创新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新机制,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城镇年新增就业15万人。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逐步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凸显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为城乡劳动者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就业政策体系,努力推进高质就业和稳定就业。进一步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防控失业风险。
营造鼓励创业浓厚氛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加快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和创业氛围“五位一体”新机制。实施创业培训品牌工程,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创业资金扶持和融资服务渠道,强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规划建设好国家级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示范孵化基地。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和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生接受就业服务率达100%,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持续加大政府财政就业投入力度,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功能完备、服务专业、信息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品质和成效。加快国家级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终身职业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劳动者各类在岗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政府按需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惠及面。
健全就业创业培训机制。积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强化终身职业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劳动者各类在岗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开展以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等就业困难人群为主的中短期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建立政府按需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惠及面。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健全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进一步完善全民、公平、多元、均等、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构筑社会综合保险体系。探索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多渠道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强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推动商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加快建立基本、补充、个人储蓄三个支柱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征缴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制度,确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增强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保生活、促就业的基本功能。
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逐步缩小贫富差距。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工资性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工资性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努力扩大居民经营性收入,鼓励和引导劳务合作社加快发展、规范发展。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公民财产权保护力度,拓宽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稳步提升居民转移性收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努力实现富民增收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1。
创新住房保障机制。尊重市场规律,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保障房配套建设,完善交通、商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提升保障房社区便利度。完善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机制,住房保障形式逐步调整为“住房保障以货币化为主,实物为辅”。优化保障性住房筹集和使用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拓展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引入保险、社保、信托等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
整体推进民政福利事业。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全面推行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救急难”服务,构建涵盖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等9大救助制度的“大救助、大协作、大联动”现代社会救助政策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深化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70%以上,专业机构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达到50%以上。
第三节 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发展优质现代教育。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使教育资源建设与城市人口变化相适应,学校办学规模与施教区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相匹配,组织开展省级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试点,全力打造苏南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建设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苏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协调引导能力。强化教育的文化传播、科学普及等功能,促进文化、科技、教育事业紧密合作和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
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医药卫生政策环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任务,形成医疗、医药、医保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改财政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家庭医师(护士)执业管理新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探索优化城市多中心五大疾病救治体系,实施基于高危筛查的市民慢病管理项目。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实现“三提升一适宜”目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规模、上水平、有专业特色的医疗机构。推进建设一批重大医疗设施项目,启动新一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吴门医派的研究和传承。探索“互联网+医疗”模式,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稳妥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医保政策,到202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和7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达到筹资水平的80%以上。
加快推动体育发展。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立市民体质大数据库。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推动全民健身。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积极培养、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大力发展科技智力类体育项目,形成一批特色体育项目学校。大力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技能培训、场馆服务等重点体育产业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分布,科学规划体育场馆,完善体育场馆布局。
第四节 探索建立社会建设新体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生存保障类、人口与家庭等人口发展类、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等发展环境类公共服务领域的刚性供给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以混合所有制形式积极参与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服务等社会建设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增加供给、优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放宽社会建设领域准入机制。在政府加强监管、机构严格自律、公众参与监督的基础上,以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面向社会力量开放的领域。在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时,统筹考虑各类服务机构属性,科学设定公立机构规模,为非公立机构发展留有空间。建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制度,健全和规范项目化运行管理机制,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平等对待各类服务主体,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推动社会建设领域产业发展。确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多元融合、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创新社会建设领域财政资金扶持形式,加快各类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步伐,吸引社会力量积极从事社会建设领域服务机构的设立、项目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以产业化思维,不断探索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建设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整体提升社会建设领域各类存量管理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增强区域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和供给水平。
加快社会建设领域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现代健康科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儿童药研发与技术转移平台、中国妇女孕期健康管理智能平台、中国慢性病防控综合支撑平台、苏州医学中心、“虚拟养老院”等科研与服务平台的设立与运作,加强重点实验室、生物技术检测平台、药物分析测试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相关技术成果和创新业务模式的产业形态落地,着力打造依托苏州、服务全国的社会建设领域的重大运营平台,以事业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第十章 建立均衡协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充分尊重城乡发展规律,以国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转变农业和农村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富民强村、人居环境取得新突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完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管理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苏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0%。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稳步推进积分制落户,建立居住证与户籍准入对接制度。提高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相挂钩,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
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完善与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探索运用PPP模式。创新金融体制,构建支持体系,着力打造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的示范区。推动城乡一体化金融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省对试点镇改革的目标要求,按照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综合设置试点镇职能机构,突出“规范、便民”导向。在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审批、服务、监管顺畅高效的权力运行体系。通过审批机构集中设置、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机构专项设置,打造精简、扁平、高效的政府管理新模式。将各类开发区和相邻或所在地政府的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探索“区辖镇”或“镇辖区”的管理模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创新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完善土地流转财政补贴机制。对农村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农户,在现有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金融支持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尝试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授信试点工作,鼓励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供应比例关系。建立健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有效机制,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高效配置。完善产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机制,持续推进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面开展“三优三保”行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天然气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加强镇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形成城乡一体的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健身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节 全面提升镇级服务功能
按照区域统筹、集聚集约、因地制宜、低碳生态的原则,优化完善城镇发展网络格局,提高城镇的综合功能,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
加快城镇规划建设步伐。提高资源集聚程度,推进产城互动,把一批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重点镇建设成为具有江南风貌、现代风格的小城市,成为苏州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突出文化建设,注重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城乡社会管理,把镇建设成为和谐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城镇。加快老集镇改造,进一步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社区商业设施。发挥小城镇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新兴产业。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建设。
强化城镇集聚辐射功能。进一步提升重点镇产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辐射功能,充分发挥支撑新城、带动农村的独特作用。对有条件的重点镇适当下放市、区部分管理权限,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和所在镇(涉农街道)实行“区镇合一”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其更多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打造富于特色美丽乡村。合理确定保留村庄(或重点村、特色村)规模与数量,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顺应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因村制宜,加大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探索村庄建设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一批彰显“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等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美丽村庄。
第三节 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机制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强化地产农产品保护,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承包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集体农场、合作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大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构建职业农民学习资助、创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政策机制,加快建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明、技能领先实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全面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镇、村两级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五有”标准化服务中心,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和烘干设施建设。以金融支农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金融创新,重点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完善农业保险担保机制,鼓励发展涉农商业保险,完善现代农业补偿机制。
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确权,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科技成果、合作社股权等市场化流转机制。明晰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宅基地、承包土地、林地等产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构建市、市(区)、镇(街道)三级交易网络和交易监管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强村富民水平。深化“一村二楼宇”等政策,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
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农业”,建设一批物联网生产示范基地,开发农业地理信息、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等专业化管理系统,大幅度提高种养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的信息化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扶持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新产销对接模式,培育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经营主体,鼓励开展农超对接、直供专销、农产品进社区,大力发展地产优质农产品电子商务。制定全市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特色景观旅游镇村、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和魅力乡村,打造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第十一章 建立生态宜居的绿色发展体系
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为准绳,以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为抓手,着力建立发展度、协调度、持续度相统一的绿色发展体系。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发展道路。
推动低碳发展。以碳峰值目标为引领,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强度和人均三大指标突破,建立完善碳管理、碳考核、碳评估体系,探索参与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国家低碳城市。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准入条件,推进传统耗能行业改造升级。改变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方式,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加大非化石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通过打造低碳交通、推广低碳建筑、创建低碳社区等工程,引导形成全社会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温室气体减排新格局。
强化节能降耗。强化源头控制,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深化“能效之星”创建活动,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工作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促进建设科技进步。探索建立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大对化工、印染、电镀、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和关停并转的力度。
第二节 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建立绿色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动循环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现资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打造一批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城市矿产、再制造等示范试点。建设科学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完善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垃圾处置水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划定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设高标准农田。稳妥开展“三优三保”行动,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新增工业用地落在规划工业区块范围内,适度提高产业园区的开发强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综合开发、集约化利用和整体性保护。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更新改造,逐步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考核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推进以“控磷降氮、水生态保护”为方向的新一轮太湖治理;大力推进阳澄湖新三年生态优化行动;全面加强长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广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长效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高居民水资源危机意识,提升全社会节水水平。保护和恢复水网格局,改善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加强工业污染集中和深度处理,完善管网建设,提升尾水循环和再生利用水平。推进企业节水,支持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行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时淘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及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达标的企业或项目。推广农业灌溉技术,注重农业用水效率的提高。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依托市场机制,采取财政倾斜、绿色税收补贴等手段,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完善阶梯气价制度;逐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节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
综合治理水环境。加大太湖湖体及区域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畅流活水、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控源截污、蓝藻打捞、调水引流、生态清淤等各项整治措施。加强城镇河道综合整治,实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持续改善区域水质。到2020年,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5%以上,流域省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为6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9%。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等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纳污总量控制,推动企业间进行排污权交易,探索建立完善全市域范围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创新管理制度。持续实施太湖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重点水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力度,加强湿地恢复和保护。
改善空气质量。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深化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强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强化空气质量预报和灰霾监测预警工作,试点人影作业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健全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逐步扩大供热范围,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
积极防治土壤污染。着力解决污染源问题,加快推进对环境污染程度大的企业搬迁工作。鼓励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有机无害肥料。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及评估工作,做好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土壤污染的责任追究制度,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企业负责土壤修复和治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从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效益要求和流域环境容量管理等方面,全面明确责任目标,严格执行考核评价。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化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保障体系,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社会化环境应急处置队伍,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第四节 促进绿色生态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推动绿色发展。
落实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坚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以划定生态红线、建设生态廊道、构筑生态屏障为重点,优化生态空间,保障生态安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构建“四带双环”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格局。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构筑人和自然的绿色边界,对农业、林业用地严格用途管制,强化建筑、道路、河道等建设的生态化,降低对自然本底的破坏。
建设生态安全防护体系。继续实施以“十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注重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整体布局山、水、林、田、湖等各要素,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调节、恢复、进化功能。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积极创建海绵城市,实施退耕退渔退养、还林还湖还湿地工程,逐步修复退化湿地。加快实施长江、虎丘、南湖荡、阳澄东湖等湿地公园建设,着力建设一批生态园,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
专栏11-1
四带双环
——东北部长江河流江岸型生态安全防护带。以长江为主体,结合江岸防护体系建设,构建东北部第一条生态安全防护带。
——张家港-昆山农业基质型纵向生态安全防护带。以连绵分布的农业基质为基础,构建南北贯穿的生态安全防护带,为沿线的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提供生态安全防护,并防止相关区域城市化的无序扩张。
——张家港-常熟城间农业基质型横向生态安全防护带。以农田基质与河流灌渠为基础,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生态安全防护,防止城镇无序扩展。
——苏州-常熟城间农业基质型横向生态安全防护带。利用农业景观基质和昆承湖等自然生态系统,构建常熟与苏州、昆山以及太仓之间的生态防护带。
——中南部湖泊与湖沼湿地型区域生态安全环护圈。以太湖、阳澄湖以及沿线分布的湖沼湿地为依托,将西山、东山等风景区的保护纳入防护圈,加强对南部水乡古镇保护,形成以湖泊为主体,湿地、林地、农田、古镇古村为一体的环形生态防护带,保障市域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水乡文化传统。
——山水休闲服务型苏州城市生态安全环护圈。利用阳澄湖、澄湖、吴淞江、太湖湖岸湿地以及沿线分布的吴中区光福自然保护区、穹窿山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天平山、灵岩山、七子山等景区山林植被以及湖沼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构成环城生态安全防护圈,为当地居民提供日常休闲场所。
第十二章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进一步转变社会治理理念、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加强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形成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力量同社会力量互动的现代新型社会治理创新体系。
第一节 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优化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形成社会治理新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优化社会化综合管理体系。优化和完善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镇(街道)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重点在镇(街道)层面构建起“政府主导、基层为主、多方参与”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多主体、强自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建立经济发达镇综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综合管理的效能,提高现场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全面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通过一站式服务协调化解社会问题。在治安复杂、警情量大的派出所辖区,或者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主导、公安机关牵头管理、有关政府部门派员参与,并快速联动响应的基层综合执法指挥协调中心。
深入推进“政社互动”改革。加快推进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提升自治能力、激发社会活力,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理念,下沉并全面整合各类社区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提升社区服务管理绩效;以社区服务项目化运作为纽带,全面深化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三社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与治理机制。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充分发挥街道统筹平台作用。探索建立适合苏州地方特点的“多元主体共治、多层协商共谋、多方联动共推”社区治理新体系。
第二节 加强人口调控管理
做好人口综合调控,更加注重人口结构优化,创新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人口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到2020年,常住人口规模力争控制在1100万左右。
完善人口调控政策。深入开展人口发展前瞻研究,完善人口调控机制,以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人口科学有序流动,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顺应放开二孩的国家人口政策变化,有效控制机械人口增长。持续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应用,完善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的动态监测机制,构建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的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管理体系。
加强人口综合服务。坚持以创新转型推动人才集聚,探索建立人才引进、选用、流动、保障、激励、发展和人力资源的开发、培育、储备新机制。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加快农民工融入当地文化、生活和工作环境。完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体系,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终身教育,提高人民综合素质。创新实有人口管理。深入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促进来苏人员融入城市。完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实现居住地服务和管理。
第三节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以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为导向,以全面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为主线,积极构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总体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健全、诚信自律、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和四类组织直接登记相结合的登记管理制度,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取消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限制,鼓励引导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逐步与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彻底脱钩。
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以工会、妇联和科协、社科联、残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为骨干,发展一批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加快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跨界合作、多元投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新模式,重点培育扶持影响广、能力强、潜力大的社会组织,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组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人才保障等方面扶持政策。探索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能力提升和作用发挥。到2020年,全市万人(户籍)拥有登记的社会组织15家。
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切实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制定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执法”。创新和完善法律、政府、社会、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进登记许可、年度检查网上办理。
第四节 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
通过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法治化、治理体系社会化、治理手段信息化多措并举途径,创新社区体制机制,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强化基层自治功能,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再上新台阶。
强化城乡社区多元化治理。深入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在基层实践。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制度化为方向,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实践创新,发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在日常社区治理中的规范与引导作用。培育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驻区单位协同机制,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效能。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将创新社会治理涉及的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有效解决,推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全面建成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村便民法律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中心和站点作用进一步发挥。
加快推进社区服务管理社会化。大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和标准化服务,健全完善县(市)区社区空间布局规划,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探索政府、社会、企业联办社区服务新途径,积极构筑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共同发展。
探索网络虚拟社会治理。以建设“智慧社区”为目标,以一门式受理、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依托市信息惠民平台,稳步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建成集社区管理服务、民意沟通、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抓好数字城管向区、县、镇、街道、村延伸工作,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
第五节 推进平安苏州建设
深入开展平安苏州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和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城市安全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作机制。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探索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指挥协调体系。加强对实有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强化防控运行机制,创新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从源头上压降警情案件。加强网络安全管控,持续深化实施“平安苏州”建设信息化提升工程,深入组织开展警务云数据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基础信息化工作和警务大数据工程,提高治安防范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公众安全感达到92%以上。
健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社情民意反映机制,重视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的积极作用,畅通市民参与社会建设的渠道。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助救济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预警监测和处理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化解医疗服务、交通事故处理等领域的各类纠纷。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落实粮食生产基地,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保供能力。建立统一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加大安全监督和治理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入、市场准入和信息可追溯制度,进一步强化农副产品、基本用药和各类餐饮企业、工业区食堂等抽检和检测,积极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力争实现全过程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发展,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化当地政府属地监管、行业行政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信息化基础保障,创新监管手段,严格规范执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新机制。严格落实依法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智能交通、智能消防、智能安全监管应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公共安全监管水平。探索建立警保合作的公共安全防控机制。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十三章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深入推进行政、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领域改革,为激发转型动力和增强发展活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一节 全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政府效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厘清权力边界,理顺行政权力清单。精简前置审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府效率。推行审批标准化管理,深化跨部门“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
着力提高政府效能。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部分职能。积极推进社会承接主体和事项的落实,加强跟踪和评估。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推进政府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改革试点;结合开展省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力争更多实施“区镇合一”管理体制的地区享受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通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用人机制。
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抓好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事业领域的办事流程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建设,主动做好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健全完善群众评议、专家评审、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电子政务评价体系。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体制和制度创新,在街道层面上构建起“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多中介、强自治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社会治安、外来人口等方面,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和综合管理的效能。
第二节 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构建发展新体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分配制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不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潜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
深化现代市场体系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扶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有序流动,推进水、天然气、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发挥好价格机制导向作用。
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打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示范区,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中新金融创新合作试验区、昆山台资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服务外包集聚区、高新区保险与科技结合综合创新试点区三大金融高地建设。做大苏州工业园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做好台资金融机构在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开展张家港保税港区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推进试点扩面。争取建成江苏(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建设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壮大苏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探索推进股权融资,探索发展债券市场。落实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要求,实现更多的企业走进资本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
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国资监管和营运体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制定和落实有关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办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拓宽民间投资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服务评价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为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服务。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理顺征管职责划分。深化完善财政国库收付制度改革。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的事权和支出责任。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实现行业全覆盖。积极争取财税体制改革试点。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机制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探索债务分类管理和推进模式,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率先探索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成功经验,积极推动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完善和推广综合保税区贸易多元化试点。加快建设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完善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模式。支持张家港保税(港)区在汽车保税、汽车平行进口等方面探索实践。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构建以财政科技资金为引导,企业科技研发投入为主体,金融和其它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创新集聚人才体制机制。健全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协同创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机制、创新企事业单位激励机制。
第三节 创新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推进社会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推进民政领域改革,为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深化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加大对民办教育支持与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省市共建苏州高等教育试点,不断深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各项改革工作。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医院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支持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着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积极实施智慧医疗战略,全面落实综合医改试点任务工作。加快建设全市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体系,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实现民政领域保障城乡并轨、均衡发展,落实以居住证为载体面向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改革。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构建新型养老产业体系。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倡导和发展多种生态节地葬式葬法。深化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探索社会化拥军优抚模式,全面推行符合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阳光安置”,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鼓励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后备力量建设,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发展格局。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整合综治、政法、信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等社会管理资源和民生服务资源,形成矛盾联调、工作联动、治安联防、问题联治、管理联抓、平安法治联创的良好治理格局;创新实有人口管理,全面推广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等创新制度,构建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的实有人口基础信息管理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
第四节 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文化发展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深入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和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深度转变,使市场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绩效评估考核,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能力。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探索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体制机制,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四管”统一,配套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综合效益考核体系。
探索文化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公平竞争的准入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文化贸易业务并享有同等待遇,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培育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促进文化资源自由流动。推动文化与科技、创意、金融深度融合。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文化市场监管的智能化、规范化。
探索文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文化人才政策,加大对高层次紧缺型文化人才的引进力度,制定和落实有关紧缺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加快文化人才国际化,构建具有国际文化竞争力的人才队伍。
第五节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将制度创新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大力发展环保市场。积极探索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创新,积极探索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创新管理制度。推进企业环保信用评级建设。
优化完善“四个百万亩”保护机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建立健全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动态管理机制。将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落地上图成果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农业产业布局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有机融合。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执行好《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探索建立不同生态功能区差别化考核办法,有效调节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分配关系。进一步完善生态政绩考核制度,探索建立符合苏州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绿色评估体系。
第十四章 实施重大工程建设提升整体发展质量
为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必须按照相关专项规划,配套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工程。对属于政府职责的工程项目,要合理统筹政府财力,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运用,周密组织,科学实施。对属于市场主导的工程项目,将主要依靠产业导向、规划指引、政策支持予以推进。
制造业转型升级工程
大力贯彻《中国制造2025》,推进苏州制造业由大转强。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做优做强一批新兴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和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成为新的优势产业。加大发展智能制造,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推动新型平板显示和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发展,通过大力扶持三星电子、友达光电、国显光电、神州数码、国科数据等一批重大项目实施,全面完善新型平板显示产业链,提升苏州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和规模总量。推动苏州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推进观致乘用车、奇瑞捷豹路虎乘用车和核心零部件、高新区前途纯电动汽车、苏州南车有轨电车基地、天鹏电源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项目的实施。支持吴江智能装备产业园、常熟智能成套装备先进制造业基地、张家港智能装备产业基地、临港重型装备项目、太仓扬子江海洋油气装备和静液压驱动装置项目,以及汇川技术二期、科沃斯机器人研发基地、相城区精密制造基地产业园、高新区国产安全服务器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等建设。支持张家港、吴江区、高新区高端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和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支持苏州新材料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江苏扬子江石化丙烯基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华昌页岩气及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深加工一体化项目、江苏沙钢集团超薄带项目、宝特永钢特钢优质长材基地项目和昆山嘉浦薄膜新材料、张家港康得新光学薄膜、常熟理文化工扩建CPVC及施胶剂项目、中联光电新材料项目建设,支持澳洋集团锂电池产业项目、江苏绿伟锂能动力锂电池及模组产业化项目、力神电池华东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江苏港虹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世祥生物纤维环保纱线、苏州波司登高档面料等新型纤维材料产业发展。推进园区罗氏诊断产品、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化基地、吴中区东瑞制药二期等项目的实施。
服务业集聚发展工程
全力推动服务业发展增量提质,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培育壮大一批平台经济产业,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和商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特色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打造现代服务业增长高地。
大力支持各类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推进独墅湖科教创新区新兴产业集聚区、月亮湾总部集聚区、高新区北部现代商业集聚区、苏州西部科技金融创新集聚区、太湖新城总部经济群、常熟昆承湾总部经济集聚区等集聚区建设;建设园区苏州中心、张家港金新城国际中心、吴中城南商务新城、狮山中心区等一批城市综合体和常熟永旺梦乐城、尹山湖商业水街等特色商贸载体。
加快推进阳山生态旅游集聚区、太湖西山生态旅游综合体、昆山周庄康盛旅游综合体、金沙洲生态农业旅游园区、高新区沿太湖生态旅游区等特色旅游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常熟纺织服装创意产业园、阳山秀谷创新基地、舟山文创园,太湖文化中心、太湖新城苏州文博中心、华谊影城项目等文化创意载体项目建设。
支持玖隆钢铁物流中心、张家港保税港区进口整车物流园、普洛斯高效物流项目、常熟现代物流基地、苏州绿色农产品长三角配送基地建设;推进江苏进口商品集采分销中心、中鲈电商物流中心、顺丰苏州电商创新产业基地,神州数码电子商务产业园(二期)、唯品会华东运营中心、苏宁云商(常熟)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中国移动苏州(汾湖)数据中心、高新区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中国移动苏州研发中心、华为研发基地、太仓中科院硅酸盐研究所、中德制造业科创联盟产业园等平台建设。
综合交通网络工程
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加大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港口码头、航道的联合建设力度,抓紧做好通苏嘉城际铁路等项目的建设准备工作,不断完善与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网体系,进一步改造境内国道、省道,按照规划实施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断完善区域公共交通运行体系,积极开展通用机场的谋划布点。
铁路方面,基本建成沪通铁路一期工程和沪通铁路太仓港支线。加快通苏嘉城际铁路(苏州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与过江通道同步建成;加快推进沿江城际铁路(苏州段)、湖苏沪城际铁路(苏州段)建设,配合上海加快推进沪通铁路二期工程(苏州段)的建设。
轨道交通方面,加快推进市域轨道网建设,提高以苏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整个苏州市域的通达性,按照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完成轨道交通二号线延伸线和三号、四号、五号线,加快建设六号、七号、八号线和S1线等,继续推进区域有轨电车建设。
高速公路方面,完成常熟至嘉兴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无锡至南通过江通道南接线工程、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工程项目建设;加快苏昆太高速公路东延新建工程和沿江高速扩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普通国省道公路方面,加快推进新一轮国省道公路网建设,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完善苏州港集疏运道路体系,建设G312国道苏州段、G524国道常熟段、G346国道太仓段、S607等项目。
路网接连公路方面,进一步加强与高等级公路的联系,加强与重要节点的连接,实现路网的快速转换。推进建设沙家浜互通连接线、张家港城市快速环线工程、昆山中环对接苏州中环连接线工程、浮桥作业区至S80连接公路、东方大道快速化改造、苏州湾隧道工程以及吴中大道东段暨南湖路快速路工程、东环快速路南延二期等。
内河航运方面,续建实施申张线(张家港—江阴段)航道整治工程张家港段、杨林塘航道整治工程、苏申内港线(瓜泾口至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及苏申外港线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长湖申线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工程、申张线大义至巴城段航道整治工程及乍嘉苏线航道整治工程。
港口建设方面,重点建设张家港沙洲电厂二期码头、张家港孚宝仓储化工码头、张家港孚宝仓储化工码头、张家港港区福南水道12.5米进港航道整治工程、普睿司曼海底电缆码头、金泾塘作业区通用件杂码头、金泾塘作业区汽车配套滚装码头、常熟丰泰石油化工公用码头、太仓港区集装箱四期、渤海物流通用码头工程等,进一步完善苏州港三港区的集疏运体系。
能源供应保障工程
为保障能源供应、更好地落实节能减排,沙洲电厂计划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常熟中电国际、华兴电厂谋划建设一批燃气联合发电机组,华电江苏、吴江热电、大唐热电、华能苏州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同时,分别在常熟和张家港建设一批能源收储设施,包括中海油1000万吨LNG储运设施、铁黄沙新能源基地、华电江苏LNG接收站、协鑫燃气集团新建LNG接收储运项目等。推进太阳能、风能发电及应用等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利用其它新能源。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利用,完善相应配套设施。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完善水资源供给、水环境保护和防洪排涝减灾三大体系,加大各级水源地保护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清淤工程,实施东太湖综合整治后续工程、阳澄湖及周边地区水质提升工程、盛泽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环湖景观建设、市白茆塘河道整治工程、永昌泾河道拓浚工程、元和塘河道整治工程,实施常熟、昆山、吴江畅流活水工程。谋划太仓江堤外移长江防洪提升工程,加强对太湖等重点湖泊水生植被的改造与恢复,推进虎丘湿地公园、张家港市黄泗浦生态园建设。建设太仓水资源保护区迁建等一批供水项目及管网完善工程。加大力度推进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实施垃圾焚烧提标改造和固废综合处置工程。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控制、土壤保护、修复和城乡绿化等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社会民生优化工程
继续做好城市更新改造和古镇保护性开发,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加大美丽镇村建设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在教育方面,重点建设苏州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新建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推进昆山杜克大学(二期)、太仓市省中专整体迁建工程、苏州系统医学研究所新建工程。完成苏州图书馆、东吴文化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推进市公共医疗中心、苏大附一院二期工程、市中医医院二期工程、市第九人民医院(吴江)、常熟市北部医院、昆山市东部和西部医疗中心、太仓市公共卫生中心等医疗项目的建设;新建一批护理院,推进园区泰康之家养老社区、中国人寿养老养生社区、太仓碧湾小镇生态养老社区等健康养老产业项目,建设苏州市运河体育公园和太湖新城体育中心等一批体育运动设施项目。
第十五章 规划纲要实施与控制
第一节 强化规划分工落实
加强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的制度建设,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完善规划体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县(区)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市级专项规划和县(区)规划要切实贯彻本规划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
分解目标任务。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责任,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财政预算要按照本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措施。
第二节 加强政策项目配套
全面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政策引导、项目支撑和资金统筹,确保规划落地。
强化政策导向。根据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密切联系宏观环境变化和发展实际,加强政策储备。
统筹资金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优先安排涉及民生、公共服务和城乡一体化等领域的财政支出和项目投入。进一步统筹、规范、透明使用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的引导力和带动力,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监督
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对纳入年度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要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加强规划实施评估。根据有关法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评估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创新评估方式,探索开展年度评估,引入社会机构参与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完善规划指标统计制度,为科学评估提供支撑。
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规划宣传,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发挥新闻媒体、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