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了解到,近日云南环保厅拟审批2个风电项目,项目分别为: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龙凤风电场工程、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原妙峰山)风电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33.62hm2,其中永久征地10.85hm2,临时征地22.77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秋季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46.44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场内道路区最大。 (3)声环境影响:龙凤风电场建设施工期将产生爆破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影响,施工交通运输噪声及运行期的叶片扫风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噪声。 龙凤风电场建设施工期将产生爆破噪声和施工设备噪声影响,施工交通运输噪声及运行期的叶片扫风动力噪声和机组内部机械运转噪声。 工程施工期间,交通运输可能道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分布的居民点声环境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超标值为0.6~8.8 dB,夜间超标值在7.5 dB ~15.8 dB。其中,受交通噪声影响最大的为大宰格村,昼间超标8.8dB,夜间超标15.8dB。其次是宰格小学(主要是教学楼),昼间超标6.24dB,夜间超标13.22dB。这种影响只存在于施工期间,且具有间歇性,将随着风场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同时,可通过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减轻对居民的影响。 本工程风机机位周边400m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风机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升压站运营期噪声不会对当地居民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最终弃渣14.99万m3(折合松方为20.99万m3)。 施工期生活垃圾总量为21.6t。施工生产生活垃圾成分复杂,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扬空中,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施工期生活垃圾拟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宜良县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上清液收集池收集用于绿化,不外排。箱变废油配套建设小型事故油池收集。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运至华宁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团结街道办的垃圾处理系统处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和信息公示2种方式进行。其中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调查表16份;个人问卷调查表60份,收回60份,回收率达100%。 经调查,没有被调查对象反对项目建设。个人和团体均对本项目发表了一些观点和建议,建设单位已基本采纳公众意见,力求与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共同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取得最大利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宜良龙凤风电场项目建设的函》(昆政函[2016]34号)
项目名称: 楚雄州大姚县涧水塘梁子(原妙峰山)风电场
建设地点: 楚雄州大姚县
建设单位: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
涧水塘梁子风电场由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为规划保顶山风电场的妙峰山片区(现更名为涧水塘梁子),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南面,场址涉及大姚县金碧镇,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5°37′~25°39′、东经101°17′~101°22′之间,高程在2150m~2530m之间,场区涉及面积约5.2km2,东西向长约7km。 本风电场为新建工程,工程等别为Ⅲ等(中型),总装机容量为48MW,预计平均上网电量约11056万kW•h,年满负荷运行小时数2303h。本工程项目组成大致可分为风机机组区、集电线路、道路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和弃渣场几个部分。 工程总占地面积40.83hm2,工程施工期间土石方开挖64.55万m3,回填利用18.69万m3。施工高峰期人数为120人,总工期13个月,工程总投资47641.5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203.7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53%。 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为《云南省风电规划报告(2011年)》中新增的项目,并纳入《云南省风电规划(2011年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内容,为《云南省风电规划(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限制开发类项目,限制原因为部分工程区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目前,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已批准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生态影响:主要生态影响为占地,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貌40.83hm2,其中永久占地10.25hm2,临时占地30.58hm2,对地表形态、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工程占用动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和施工期机械噪声、爆破噪声影响动物繁殖、觅食等。工程区不涉鸟类迁徙通道,运行期对鸟类影响不大。 (2)水土流失:项目土石方开挖64.55万m3,将新增水土流失,新增水土流失量中场内道路区最大,其次是存弃渣场区。 (3)声环境影响:道路施工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施工场地50m,夜间28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风机单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在距离施工场地50m,夜间在100m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距离200m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运行期距离风机300m外,敏感点的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本工程道路施工区周边最近的保护目标为德云寺,最近距离750m,风机施工区周边最近居民点为妙峰村一户(不是常驻居民),距离约304m,道路施工会对周边300m范围内的居民点产生噪声影响,一般工况下风机施工及运行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4)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有BOD5、COD、SS、动植物油,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可能会对施工生产生活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废水排放量很小,且排放具有间断性和分散性的特点,但泥沙悬浮物含量较大,pH值偏高。 (5)大气环境影响:施工开挖、交通运输和物料运输堆放在强风速影响下将产生大量扬尘。 (6)固体废弃物排放影响:弃渣堆放将占用土地、破坏原地貌、破坏植被和地表组成物;弃渣属人工塑造的松堆积体,若不采取适当的护坡、排水等防护措施,容易造成渣体冲刷、滑落和坍塌,引发新的水土流失。风电场施工期间将产生大量生活垃圾,垃圾中有机物容易腐烂,会发出恶臭,特别在高温季节,随意堆放的生活垃圾将为蚊子、苍蝇和鼠类的孳生提供场所,甚至传播疾病,影响人群健康。垃圾中有害物质可能随尘粒飘入大气, 或经雨水淋溶污染土壤和水环境。 (7)景观的影响:风电场建设对景观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风电施工的初期,因场内公路建设、运行、场址挖填平整、弃渣、塔基开挖等均在风力最大的山脊地带,在大风作用下容易产生扬尘污染。风电场区开挖会使附近居民视野范围内形成明显的开挖裸露面,造成视觉景观的破坏,可在运行期通过绿化措施补救。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界限,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杜绝肆意毁坏林地、伤害动物的行为,避免在动物繁殖季节施工,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 (2)水土保持措施: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等综合治理方式,使工程区水土流失量及强度减至最小。 (3)噪声防治措施:避免在人群休息时间施工、爆破、运输等,减轻声环境影响。 (4)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混凝土运输车辆和搅拌机的冲洗废水;施工场地设置旱厕进行处理;运行期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由成套设备统一处理。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可采取洒水降尘、减小开挖面、恢复植被、临时弃渣覆盖等措施加以减免。 (6)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堆放,收集后尽可能回收利用,有机垃圾堆肥用作场区绿化肥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统一收集,运至大姚县垃圾处理场;运行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纳入当地垃圾处理系统妥善处理。 (7)景观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总体布置,减少施工占地,占地区必须结合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覆盖和植被恢复工作,对施工大气污染的防治上,主要是采用低尘湿法作业、巡回洒水、加强裸地的覆盖等。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问卷调查和信息公示2种方式进行。其中当地政府和社会团体调查表18份;个人问卷调查表120份,收回120份,回收率达100%。 经调查,没有被调查对象反对项目建设。个人和团体均对本项目发表了一些观点和建议,建设单位已基本采纳公众意见,力求与项目所在地的居民共同发展,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取得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