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标准件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2015年铁附件专项抽检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①外观质量存在毛刺;横担、变压器台架焊接质量检查存在单面存在漏焊现象,未达产品合格标准满焊的要求;变压器台架加工尺寸长孔不符合图纸设计标准;包箍锌层外观比较粗糙,不平整及锌渣未清除。
②中标物资除包箍、顶头铁标示清楚外其它物资无标示,不符合铁附件抽检作业规范应在明显位置有信息标志的规定。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第二点: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的,停中标资格2个月;对新余标准件有限公司资品类进行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的处罚。现该公司己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项目单位验收合格,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14日起解除对该供应商的相关物资品类授标限制。
茶陵县南国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2015年铁附件专项抽检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①铁附件生产场所拥有新、老二个厂房,老厂房生产环境比较脏乱不整洁,生产工序流程无序不规范。
②镀锌层不均匀有积锌、锌渣等缺陷;拉线棒加工尺寸长焊缝长度与设计图纸不相符,存在误差。
③中标物资除包箍外其它均无标示,不符合铁附件抽检作业规范应在明显位置有信息标志的规定。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十五条第二点:在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中主要技术参数不合格的;停中标资格2个月;对茶陵县南国电力金具有限公司资品类进行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的处罚。现该公司己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项目单位验收合格,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14日起解除对该供应商的相关物资品类授标限制。
抚州市东方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在2015年铁附件专项质量监督中发现该供应商对铁附件产品检测能力不足,如镀锌层厚度测量、力学试验等检测项目主要靠第三方检测,检测设备及检测人员配置不全,属抽检中发现工艺控制不到位和检测设备存在缺陷问题;
根据《细则》第十五条第三项:生产或试或试验装备存在缺陷,或超过检定周期仍然使用,对产品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合同技术条件进行质量工艺控制的,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现该公司己对相关问题完成整改,项目单位验收合格,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14日起解除对该供应商的相关物资品类授标限制。
相关阅读: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