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省环保厅审批11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包括2个火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7个光伏发电项目,以下为批复情况:02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朔州平鲁北山风电场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晋环辐射函〔2016〕2号国电洁能金科(山西)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朔州平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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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审批11个电力项目:2个火电 2个风电等(附文)

2016-05-31 08:2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山西省环保厅审批11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包括2个火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7个光伏发电项目,以下为批复情况:

02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朔州平鲁北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辐射函〔2016〕2号

国电洁能金科(山西)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朔州平鲁北山风电场220kV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朔州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朔州平鲁北山风电场 220kV 送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北山风电场升压站~水头 220kV 风电汇集站 220kV 单回路输电线路 12 公里;虎头山电场升压站~水头 220kV 风电汇集站 220kV 单回路输电线路 10 公里;虎头山风电场 220kV 升压站扩建 1 个出线间隔。线路位于朔州市平鲁区。根据《报告表》结论,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该项目于 2012 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我厅同意你公司补办环评手续。

三、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生态等环保措施,并做好输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我厅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朔州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朔州市环保局和平鲁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6日

04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唐利民镇风电场一期49.5MW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26号

大唐新能源朔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唐利民镇风电场一期49.5MW 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朔州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为满足利民镇风电场电力的及时送出,你公司配套建设 220 千伏送出工程。建设内容为:利民镇风电场~朔州 500kV 变电站 220kV 单回架空线路。线路位于朔州市朔城区境内,全长约 17.8km,铁塔 52 基。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该项目于 2011 年建成并投入运行,我厅同意你公司补办环评手续。

三、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环保措施,并做好输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环评批复后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朔州市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朔州市环保局和朔州市环保局朔城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5日

05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同南郊区三道沟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三道沟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0号

大同利创新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同南郊区三道沟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三道沟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大同南郊区三道沟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三道沟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云冈镇三道沟村东南 800 米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4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大同市环保局南郊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06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同南郊区南羊路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南羊路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1号

大同京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同南郊区南羊路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南羊路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大同南郊区南羊路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南羊路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南羊路村南 850 米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5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大同市环保局南郊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07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同南郊区兴旺庄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兴旺庄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2号

大同市中广核太阳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同南郊区兴旺庄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兴旺庄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大同南郊区兴旺庄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兴旺庄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云冈镇兴旺村西侧。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 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5 回。根据“报告表”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大同市环保局南郊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08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大同南郊区五台湾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5号

大同晶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大同南郊区五台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大同南郊区五台湾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云冈镇荣华皂村西 1.4 公里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7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大同市环保局南郊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09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左云县曹家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曹家沟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7号

大同联合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左云县曹家沟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曹家沟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左云县曹家沟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曹家沟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曹家沟村东南 0.8 公里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6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左云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10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左云县贾家沟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贾家沟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3号

大同煤矿集团塔山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左云县贾家沟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贾家沟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左云县贾家沟 10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贾家沟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贾家沟村东北 0.8 公里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5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左云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11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左云县东周窖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东条涧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晋环函〔2016〕254号

左云县铭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左云县东周窖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东条涧 110 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和大同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

二、左云县东周窖 5 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东条涧 110 千伏升压站位于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东条涧村东南 1.5 公里处。建设规模为 1 台 100MVA 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变压器,电压等级 115/37kV,110kV 出线 1 回,35kV 进线 6 回。根据“报告表” 结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施工运行中,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周围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产生纠纷。

四、升压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旱厕。设置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情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大同市环保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大同市环保局和左云县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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