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电力监管条例》、《供电监管办法》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西北能源监管局在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监管周期内,选取陕西省部分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依据监管检查情况,形成此监管报告。
以下为全文内容:
2015-2016年度陕西省供电监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承担陕西省供电任务的主要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辖11家地市级供电企业、28家县级供电企业,供电面积4.48万平方公里,供电人口1797万;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辖9家地市级供电企业、70家县级供电企业,供电面积14.25万平方公里,供电人口1999.46万。
本轮监管周期内,西北能源监管局针对专项监管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季节性问题,重点关注春耕、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期间的电力供应情况,对陕西省各级供电企业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段供电保障、供电抢修恢复、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供电统计信息管理等方面情况实施持续地非现场监管。
同时,以问题监管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110千伏及以下典型电网供电能力情况专题调研等专项监管调研为抓手,选取了部分供电企业,对其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用电报装业务办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及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管理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现场监管检查。其中,对国网咸阳供电公司、铜川供电公司、陕西地电榆林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及所属8家县级供电企业驻点监管,对国网西安供电公司、陕西地电安康分公司、商洛分公司及所属3家县级供电企业监管调研。监管检查中,实地检查基层供电营业窗口33个,走访或电话访问用户50余人次,跟踪业扩报装项目40余个,召开座谈会或约谈有关企业5次,发现各类问题140余例。
从监管情况看,近年来,陕西省各级供电企业不断加快电网建设与改造进度,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在提升供电能力、保障安全运行、优化供电服务、规范业扩报装、强化辅业管理等许多方面工作效果显著,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度不断提升。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用电需求的不断提升和供用电市场的进一步深化,受检供电企业在配电网规划与建设、供电“两率”管理、执行电价政策、用电业务办理、用电市场秩序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问题还影响了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北能源监管局已分别发出了监管通报或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二、监管评价
(一)加大电网建设力度,配电网供电能力持续提升。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优化城市配电网结构,全面完成2014年农网改造升级建设计划,新建改造城配网10千伏电缆线路97.8公里,农网10千伏线路1255公里,新增更换配变1919台,城乡电网供电能力有了较大提升。统筹技术资源和资金来源,集中解决了一批“低电压”、卡脖子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低电压”台区6560台、用户22.14万户,努力提高配电网健康水平。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完善项目储备机制、项目标准流程和动态过程控制,开展智能配电自动化、智能电量采集建设试点,精准投资推进电网发展。
(二)优化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稳定可靠。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严格停电管控,扎实推广带电作业,建设了配网设备停电事件监控系统,制定了《停电信息统计分析管理指导意见》,建立了以“一故障一分析”事件倒逼管理提升的工作机制,强化停电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管理考核,2015年企业客服热线频繁停电类投诉同比下降30%。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范设备运维管理和状态监测,合理调整配电网运行方式,制定《线损管理考核办法》落实降损措施,供电“三率”指标有效提升。
(三)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适应经济社会转型新常态,大力推进电能替代,积极促请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或意见共计20个。组织开展“以电代煤”、农副产品加工及农村家用电器市场潜力调查,制定针对性措施,为用户营造宽松的用电环境。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开展大客户市场专项行动,帮助13户困难企业复产投运,力促33户重点企业投产。
相关阅读:
《2015-2016年度青海省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2015-201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新一轮供电监管报告显示:配电网建设严重不均衡
(四)增强优质服务意识,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优化报装流程、简化报装手续、加强业扩过程管控,协调下达了业扩配套技改和基建项目包,推动配套电网工程与用户受电工程同步建设,业扩服务效率和接电效率有效提高,2015年高压业扩平均接电时间同比缩短51%;优化抢修流程,提高抢修效率,完成698个配网“网格化”抢修驻点建设,抢修能力全面增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加大营销业务系统的深化应用,业扩报装、合同管理等模块稳定运行,供电所专业化改革基本完成,营销业务专业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五)积极创新服务方式,畅通便民渠道。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积极推行“互联网+”供电服务,开通“掌上电力”APP、陕西电力微信公众号,推广95598智能互动网站,各类电子服务渠道注册用户达到200万户;主动服务、窗口前移,在28个市县政务大厅设置供电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电;加快缴费渠道扩展,推广应用手机智能购电终端,供电区域内缴费方式已增加到20种。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基层供电企业通过地方政府政务公开网、网络发言人平台、地方电视台及建立企业微信公众号等通道,及时发布应公开供电信息,不断扩大供电信息发布受众面。
(六)积极配合监管检查,认真落实监管要求。
监管检查中,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基层供电企业积极配合现场监管工作,能够认真执行各项监管要求,能够提前、高效做好前期自查和准备工作,主动、全面提供现场检查所需的系统权限和各类资料,能够立行立改、迅速落实监管意见与整改要求,保证了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存在问题
(一)配电网建设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供电能力有所欠缺。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局部存在110千伏电网重、过载现象,主要分布在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如西安市区负载率超过80%的主变占比近40%。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电区域内单线单变占比较高,设备水平较低,运行方式不灵活,供电可靠性不强,榆林、商洛、汉中等地区10千伏供电半径过长问题较为普遍。
(二)供电“两率”基础管理薄弱,供电质量有待提升。
个别供电企业供电“两率”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明晰,“两率”分析针对性不强。供电可靠性数据录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电压监测设备检定不规范、运行维护不到位,电压监测点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如陕西地电榆林电力分公司等部分供电企业C类电压监测点设置数量未达到每万千瓦负荷设置一个监测点的要求。
(三)供电服务行为不规范,个别单位服务水平出现下滑。
部分供电企业计划检修管控、供电故障抢修管理、停限电信息发布不规范,如国网咸阳供电公司个别停电信息未按规定的时限提前公告或通知用户。电价执行、电费收取存在偏差,陕西地电榆阳区供电分公司等个别供电企业在电价标准执行、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执行中存在标准不一等问题。
(四)用电业务办理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环节多、周期长、接入难的问题始终未能根本解决。
电力营销业务应用系统不完善,系统外循环仍然存在,部分用电项目批量录入、业务办理环节时间节点倒置,个别基层供电企业采用注销流程等方式达到控制时限的目的,系统监督作用无从发挥。业扩环节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方案变更等部分关键环节缺失,国网铜川供电公司、陕西地电靖边县供电分公司个别业扩环节办理时间超时限。部分用电项目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等原因,无法满足用户及时、就近接入要求,存在由用户出资建设供电企业所属产权电力设施的现象。
(五)用户受电工程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放,供电工作公开透明度仍需提升。
陕西省受检供电企业的关联企业10千伏及以上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份额占比仍然较高,如国网咸阳供电公司、陕西地电高陵县供电分公司关联企业试验市场份额达80%以上,市场竞争不够充分。部分供电企业在方案答复、竣工检验环节未严格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致使用户难以自行组织设计、施工或整改,引发群众不满。
相关阅读:
《2015-2016年度青海省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2015-201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新一轮供电监管报告显示:配电网建设严重不均衡
(六)集体企业管理不规范,依法治企意识仍需继续加强。
部分供电企业所属集体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存在以虚列项目收费、重复计取费用、单项材料或设备加价比例过高等不正当方式牟利的现象。国网铜川供电公司等部分单位所属集体企业违反规定将部分承揽的工程项目主体部分进行分包。个别供电企业主辅业务界面不清,混同经营,存在主辅人员混用或利益输送行为,陕西地电泾渭供电分公司个别基层单位主业资源直接或间接参与了集体企业配电工程施工、调试等工作,集体企业承担了主业搭接电源等工作。
(七)配套费政策依据不足,个别单位配套费管理未严格按政策执行。
个别县(市、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有关政策在试行期满后,未再出台续期文件,有关基层供电企业于此后进行的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项目及配套费收取无政策依据。国网杨凌供电公司配套费收取时间节点未严格依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要求的缴费时间早于规定的收取时间。
四、监管意见
(一)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加快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利于提升配售电服务质量和社会用能水平,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运营效率。多年来,陕西省存在以配售电业务为主体的地方电力企业,部分电力用户具有市场化用电意识,售电侧改革基础优势明显,建议加快研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售电侧开放,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充分释放经济活力。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转型新常态,积极配合体制改革,为有效发挥地区资源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
(二)适时明确或修订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执行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行业态势的变化和新兴行业的出现,一些政策规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部分供电企业对政策理解出现偏差、在具体执行中存在差异,如对商业用电类别用户功率因数考核标准不一、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不统一等。建议有关部门适时研究并及时修订相关政策法规,对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峰谷分时电价等进一步明确执行范围、统一执行标准。
(三)加大配电网建设和投资力度,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要以加强配电网建设和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为契机,继续优化配电网规划、加大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及早谋划、适度超前,切实将资金用实用好,从根本上解决局部电网薄弱、持续供电能力不强、用户接入难、电能质量差等突出问题。要在电网建设中践行习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共享发展的理念,在投资中对供电能力较差、突出问题较多的地区有所倾斜,着力提高负荷高峰时段和负荷较重地区的电力保障应急能力。
(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改善百姓用电体验。
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管控,减少临时检修和非计划停电,加大巡检消缺力度,加强用户侧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电力供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要正确、合理并充分发挥营销、PMS等信息化业务系统以及供电“两率”等统计指标的作用,提升业务分析水平,有效指导中心工作。要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制度刚性执行,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对停限电管控、故障抢修、信息公开、用电业务办理等工作的闭环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兑现服务承诺。
(五)加大供电工作透明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国家电网公司要进一步优化业扩报装考核方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杜绝虚假业务流程;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大营销业务系统应用,从源头强化管控,坚决杜绝系统外循环。各级供电企业要正确认识供用电市场新常态,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坚决杜绝“三指定”行为。要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按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实现业扩报装业务的“阳光化”管理。
(六)认真贯彻国家政策,切实防范集体企业经营风险。
各级供电企业要认真落实对所属集体企业监管责任,规范其经营管理,防范红线,及时清理或纠正与政策法规相抵触或执行不到位的行为。要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工程过程管控,坚决杜绝转包或违规分包行为。要按照国家政策,规范主辅关系,划清业务界面,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或利用主业市场支配地位牟取利益的行为,使集体企业真正成为责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主管理的市场主体,在市场化环境下增强集体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相关阅读:
《2015-2016年度青海省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2015-201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电监管报告》(全文)
新一轮供电监管报告显示:配电网建设严重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