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最近很火。
回溯: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将现行电网企业买、卖电获取购销差价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
今天:2015年1月16日,深圳输配电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内的准许输配电价获得发改委批复,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1)怎么改的?
改革后,对电网企业的价格监督方式将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实行事前监管,提前公布监管周期内输配电价水平。直观图示如下。
2)为什么要改?
显然要改。
上网电价、销售电价都是由政府来定的,市场竞争也难以让用户买到更便宜的电。而输配电价,实际上包含在销售电价中,并没有单独定价,电网就是通过买电卖电的差价来获取利润的。
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改变现状,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两端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如果这样,电价可以由双方协商或市场竞争而定。对于中间的输配电价,由政府根据电网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式来确定。简单地说,电力价格改革就是要“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向电力市场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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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此改的直接影响?
根据改革方案,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下降1分多钱。按照深圳市去年700亿千瓦时的用电量,大多媒体称,今年深圳电网公司或会损失7个亿的利润。
当然,这种算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趋势是一定的。
然后,对电网来说,改革后它会更多体现公益性垄断企业特点。今后,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因而电网与发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一方面避免干预电力市场,另一方面将更多地去关注自身输配电业务的运营和发展。
当然了,这只是试点,全国范围内推广还说不准,可参照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已成立一年多,现在全国还没有第二个自贸区批准。
4)此改的深远影响?
虽说这次试点对于很多电改激进派来说,并没有达到要求,但是影响依旧深远。
也就是说,最终方案中,输配分开和调度独立的推动细则未被最终纳入,曾经出现在早期方案中的界定电网企业为公共服务企业,由国家规定利润率的条款也没有出现在最后方案中。
也就是说,此次方案的改革选择了稳妥渐进的模式,将从核定输配电价出发,逐步推动直购电。并结合放开的领域,使电力交易和价格形成更趋公开透明。
对电网企业来说,试点的原因肯定是因为这边的阻力较大。不过既然口子已经开了,以后更深远的改革应该也会可能出现,当然并不是一味主张切分。
对发电企业来说,水电和大火电将受益于发电侧竞价。待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建立后,发电端上网电价有望率先引入市场化机制。可能采用独立区域交易平台和大用户直购模式,或将拉低整体性购电成本。不管何种模式,低成本者受益。首推水电和大火电。
对配售电企业来说,配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或允许六类企业成为售电主体,独立配售电企业和由于已有销售渠道和生产优势,更利于涉入售电市场业务。优势明显大于其他四类企业(产业园和经济开发区,社会资本、微网等企业)。
更说远点,这可能不仅是新一轮电改的标志性试点,也许也是对公益性央企的公益性业务实行固定收入监管的一次尝试。或许可以被看作是官方针对自然垄断企业的公益性业务实施分类监管改革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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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看待深圳试点输配电价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