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审批6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为批复情况: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风电场工程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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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审批6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火电3个、风电1个、水电2个(附文)

2016-04-18 08:43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湖北省环保厅审批6个电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为批复情况:

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北黄冈黄梅招云寨风电场工程

项目概要:为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逐步降低化石资源消耗的比例,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东北部建设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东北部。项目所在区域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适宜开展风力发电。项目静态总投资60860.05万元,预计建成后上网电量约为14293.6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102 h。

项目装机规模为68 MW,拟安装3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110kV升压站1座,新建道路28.9 km。

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反映。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梅县招云寨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33号

邮  编:430014

联 系 人:杨潘林

电  话:027-82711807/2106

传  真:027-82711827

电子信箱:64855058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  编:430040

联 系 人:雷工

电  话:027-61169141

传  真:027-61169141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预测项目的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公众意见征询→编制环评报告书→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对自己的生活影响、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

(3)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10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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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理昂生物质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为进一步加强秸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实现秸杆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提高设施处理水平和档次,拟建设荆州理昂生物质发电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荆州理昂生物质发电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本期新建1台9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本期工程燃料利用周边已建道路运输进厂;供水采用带机械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方式,水源采用自来水;排水按“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用污排清”原则设计;灰渣拟全部综合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废水、噪声等环境影响。

2、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烟气采取布袋除尘、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措施,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并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

2、各类废污水按“分类处理、循环利用、用污排清”原则设计,仅有部分属于清净下水的循环冷却水外排。

3、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对可室内布置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送风机入口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汽阀门装设消声器。

4、灰渣拟全部综合利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3、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4、通过采取相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各类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按用污排清原则循环利用,仅排放属于清净下水的循环冷却水排水,废水排放不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本工程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wsbs/gsgg/hpgs/hpdwhp/)和荆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jzhbj.gov.cn/news_list.aspx?category_id=103),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工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荆州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

邮  编:434033

联 系 人:刘工

传  真:1521114715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编:430071

联 系 人:石工

传  真:027-65262810

荆州理昂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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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为满足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的需要,提高武汉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减少垃圾堆放,变废为宝,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建设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建设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武汉市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

项目概要: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台日处理量6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1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和废水收集处理、飞灰处置等配套设施。电厂生产用水水源为通顺河,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采用二次循环供水方式。灰、渣分除,飞灰经厂内固化后进入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炉渣综合利用。采用“清污分流、用污排清”的原则进行废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运输栈桥及地磅区的初期雨水和冲洗水、垃圾卸料区冲洗水排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而仅含盐量较高的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净水站反渗透浓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等。

2、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及灰渣排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焚烧炉采用“3T+E燃烧控制”。

2、采取“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治理措施。

3、采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辆;垃圾卸料大厅进出口采用空气幕,垃圾贮坑采用负压设计,降低恶臭外逸;垃圾贮坑设置活性炭除臭装置。

4、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350m³/d的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厌氧+MBR生化处理系统+纳滤+反渗透”。垃圾渗滤液、卸料区冲洗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

5、净水站反渗透浓水以及经中和处理后的酸碱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这些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与原水相比,仅含盐量较高。

6、灰、渣分除,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厂内固化后进入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该项目基本符合武汉相关规划。

2、在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采用“清污分流、用污排清”的原则进行废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等排入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相应标准要求后回用;而较为清洁的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净水站反渗透浓水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不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项目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及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求:1、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2、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邮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9号(兴业路和文博路交汇处),武汉出版文化产业园二期1号楼7楼

邮  编:430014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7-83900571

电子邮箱:lqzs2016@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石工

传  真:027-65262810

电子邮箱:sr5691@csepdi.com。

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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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郧西夹河关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十堰郧西夹河关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十堰郧西夹河关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2)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郧西县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夹河关水电站~郧西220kV线路:新建220kV单回线路 52.1km,导线JL/G1A-400/35

2)扩建间隔:郧西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行进一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提出环保措施,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组成,分析工程实施各阶段、各种工况对环境的影响。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收集、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划及其对工程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和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并对公众意见进行采纳与否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10日之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9-880687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61169163

传真:027-61169144

电子信箱:anyuanhb@163.com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特此公告。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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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郧西孤山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十堰郧西孤山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十堰郧西孤山水电220千伏送出工程

(2)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十堰市郧西县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孤山水电站~郧西220kV线路:新建220kV单回线路39.7km,导线JL/G1A-400/35

2)扩建间隔:郧西变电站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行进一步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提出环保措施,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组成,分析工程实施各阶段、各种工况对环境的影响。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收集、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划及其对工程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技术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和分析的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并对公众意见进行采纳与否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10日之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十堰供电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9-880687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7-61169163

传真:027-61169144

电子信箱:anyuanhb@163.com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430040

特此公告。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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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概要:项目选址位于湖北省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d。主要建设内容为2台400t/d垃圾焚烧锅炉,配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处理、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飞灰处置等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

2、运行期废气:在运行期,项目产生的SO2、NOX、烟尘、二噁英和恶臭气体可能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在采取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3、运行期废水: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不向自然水体排污。

4、运行期噪声:全厂厂界噪声预测值为36.6dB(A)- 5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不超过65dB(A);夜间不超过55dB(A))。排汽工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为54.2dB(A)-6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关于夜间偶发噪声“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烟气采取“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处理工艺,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并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

2、各类废污水按“分类处理、用污排清、循环利用”原则设计,渗滤液及卸料大厅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天门污水处理厂接收纳管要求后排入天门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富余循环冷却水等经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对厂区垃圾车运输易造成污染的道路、运输栈桥、地磅区域的前15分钟初期雨水设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接入市政管网,不向自然水体排污。

3、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从噪声源头控制。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风机进出口、水泵进出口加装橡胶接头等振动阻尼器;水泵等基础设减振垫,从传播途径控制噪声的传播。

4、项目炉渣拟全部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水泥固化处理,固化体成分检测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规定的标准后送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

5、项目厂区设置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收集池、垃圾池和飞灰固化车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厚度、防渗方式及其它相关内容依据有关规范标准设计。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天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天门市城市规划,项目的建设方案、工艺、设备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符,也与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部环发〔2008〕82号)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在内的垃圾处理技术政策相符,本项目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经营政策相符。

本项目在采取本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控制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相应标准范围之内。在落实工程设计及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天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门景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人民大道(中)128号;

邮编:431700;联系人:朱总;联系电话:0728-5263926;电子邮箱:54042617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联系人:李工;联系传真:027-65262810;电子邮箱:lx5789@csepd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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