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为GWJSZB1602,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
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8)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被责令停业的;
l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经销
3.4.1以下标段可接受代理商投标:UPS电源(不间断电源)、蓄电池组、机房精密空调、工业级交换机。
3.4.2以下标段可接受经销商投标:通信配线设备、零散物资、仪器仪表。
3.4.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4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6《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12年度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查记录》不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的“电缆护层电流监测系统、容性设备监测系统、智能终端合并单元一体化装置”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2日上午9:00至2016年4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4.3.1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
账户。
4.3.2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6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工作,并确保标书费在2016年4月19日中午12: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16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澄清内容上传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相应位置。
4.5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CA证书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澄清内容并进行确认。
4.6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4.7请投标人于开标前在江苏天源招投标网注册为会员,已注册的不需要再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4:0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下午14:00。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开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应答部分(需通过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离线投标工具应答的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2)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如有)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开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文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的完整电子版还需上传至招标人指定的位置(江苏天源招投标网),上传操作方法详见附件四。
5.3本次开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文件,以上传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文件为准;商务、技术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
5.4为了提高接标效率,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签到、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16年4月25日前完成“江苏天源招投标网”会员注册工作(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并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9日,登录“江苏天源招投标网”完成网上预约签到、生成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操作。网上签到、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函》的流程、操作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二”。二维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25-81022170。
5.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的开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楼5楼开标大厅(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邮编:210036
开户银行:招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开户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250783004710001
收款人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25-81022207
传真:025-81022232
项目经理:李经理电话:025-81022064
标书费确认及开通下载权限咨询电话:025-81022210、81022212、81022252
注:由于公司名称变更,原“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改为“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也将随之发生变更,账户信息变更时间节点定为2016年4月14日18点起;即4月14日18点前,仍使用旧账户名称(江苏天源招标有限公司),4月14日18点后,启用新账户名称(国网江苏招标有限公司),账号不变(2507830047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