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浙江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全省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的公告,公告对22家火电厂燃煤发电机组排污权核定情况进行了公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排污权出让

首页 > 火电 > 火电环保 > 企业 > 正文

火电环保重压下 浙江22家燃煤发电企业“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情况公布(图表)

2016-04-08 08:5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浙江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全省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的公告,公告对22家火电厂燃煤发电机组排污权核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实施计划年度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5〕45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全省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企业“十三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做了核定和分配,经厅长办公会议同意,现将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十三五”全省总装机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排污权核定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