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河南省环保厅拟审批4个电力项目,以下为审批情况:
项目名称:
焦作煤业集团赵固电厂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辉县市冀屯镇赵固一矿西侧
建设单位:焦作煤业集团赵固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性质属新建,主体工程为2×350兆瓦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2×1158.6t/h超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同步配套建设SNCR+SCR脱硝装置、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器等高效烟气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34.1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5.17亿元,占总投资的15.2%。本项目属于河南省2015年第一批A类重点项目。燃料来源为赵固一矿、赵固二矿、演马庄矿、九里山矿及古汉山矿等5座煤矿(均属于焦煤集团)的洗中煤、煤矸石、煤泥,赵固二矿、演马庄矿、九里山矿及古汉山矿低热值煤采用矿区已有专用线运输,煤炭经专用线运输至本项目厂内封闭卸煤沟(本项目需新建739m的引入线),然后经密闭的皮带运输廊道输送至条形煤场;赵固一矿低热值煤采用新建皮带输送机(厂外皮带长550m)输送至条形煤场,本项目占地25.55hm2,其中耕地面积为23.72hm2,不涉及基本农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选字第410000201200026号文同意本项目选址。项目配套的铁路专用线引入线、赵固一矿皮带输送机、赵固一矿供水管道及中水回用管道均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炉内喷钙+单塔双区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一炉一塔,不设GGH和烟气旁路,设计脱硫效率98.3%;除尘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2电场+3袋区(超净滤袋),除尘效率99.97%)+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80%)并预留一级湿式电除尘,考虑湿法烟气脱硫系统50%除尘效果,综合除尘效率99.99%;脱硝采用SNCR+SCR烟气脱硝(SCR设2+1层催化剂,尿素为还原剂),脱硝效率75%;除尘、脱硫、脱硝对汞产生的协同去除率按70%计;烟气通过1座210m高单管烟囱高空排放。同时安装烟尘、SO2、NOx连续烟气监测装置。
本项目物料输送及贮存系统粉尘控制措施包括:输煤系统碎煤机室及转运站皮带受料及下料口、煤仓间煤斗设置布袋除尘器,煤仓间皮带层设置真空负压吸尘管道,灰库、渣仓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上述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采用全封闭输煤廊道,在输煤系统转运站设置布袋除尘器;粉煤灰在暂时未得到综合利用的情况下,采用密闭罐车运输的方式,控制无组织粉尘排放。
灰场无组织粉尘控制措施主要为采取分区分块的贮灰模式,减小堆灰工作面,及时摊铺碾压,对灰体形成的永久边坡和灰体顶部覆土绿化,在灰场周围设置15m宽绿化带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其中化学废水(30m3/h)经工业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0m3/h),采用“曝气+澄清”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用水;脱硫废水(12m3/h)经脱硫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0m3/h),采用“中和、沉降、絮凝”工艺处理;含煤废水(30m3/h)经含煤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15m3/h),采用“预沉、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用水;含油废水(1m3/h)经含油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2m3/h)“隔油+气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煤场喷洒用水;循环冷却排污水部分直接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其余经旁流石灰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系统及锅炉补充水。该项目生活污水(3m3/h)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设计处理能力2×5m3/h),采用“A/O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在厂内不需绿化时,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赵固一矿选煤用水,项目在生活污水不能自身利用的情况下,用于赵固一矿选煤用水的量为35m3/h(840m3/d)。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电厂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油罐区、酸碱罐区、危废暂存间、各废水收集池、管网及污水处理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整体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冷却塔、脱硫脱硝设施、除尘设施、锅炉房、渣库等为一般防渗区,整体防渗系数不大于1.0×10-7cm/s;评价针对依托灰场已采取的防渗措施,提出了对灰场加强防渗、增设排水竖井等整改措施,整改后依托灰场能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II类场及其修改清单中的防渗要求。加强运营期及灰场封场后的地下水监测工作,电厂厂址及灰场分别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控井4眼及3眼,每月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改为每天监测一次,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查明并切断污染源、合理布置轻型井点孔的深度及间距、进行试抽工作、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等应急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其中粉煤灰(设计煤质)79.06万t/a(校核煤质62.63万t/a),采用气流收集输送方式,灰库暂存;炉渣(设计煤质)79.08万t/a(校核煤质62.65万t/a),采用干式排渣,渣仓暂存;脱硫石膏(设计煤质)7.16万t/a(校核煤质6.45万t/a),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到石膏仓库暂存。本项目粉煤灰和炉渣及脱硫石膏均立足于综合利用,分别与周边建材、水泥企业签订利用协议,协议综合利用率100%,在综合利用不畅情况下暂时运至事故灰库分类堆放贮存。一般固废厂内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建设全密闭暂存库(仓),在综合利用途径不畅时送灰场堆存。
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256m3/2a),厂内设危废暂存间,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其他少量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和锅炉排气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为冷却塔、汽轮机、发电机、碎煤机、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声源值在80~105dB(A)之间。本项目主要噪声控制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实施厂房隔声、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安装消声器等;同时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在冷却塔周边设置消声导流片,在南、东、北厂界靠近冷却塔位置,加设10.5m高隔声屏障(南厂界长435m、东厂界137m、北厂界337m),其余各厂界均采用2.5m高实体围墙。锅炉排气噪声(偶发噪声)经消声后噪声值为100dB(A)以内。
6、项目通过替代供热关闭奥博纸业、新兴生化、赵固一矿、赵固二矿等4家企业的工业锅炉,总容量185吨/小时,减少二氧化硫717.21吨/年、氮氧化物897.78吨/年、烟尘219.41吨/年。上述4家企业的工业锅炉在该项目投产后关闭;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或改造辉县市城关医院等32家燃煤锅炉,总容量59.6吨/小时,可减少燃煤90913.2吨/年、二氧化硫1454.53吨/年、氮氧化物174.96吨/年、烟尘818.21吨/年;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赵固一矿周边八处小型煤场规范整治。
7、总量:项目绩效总量二氧化硫1347.5吨/年、氮氧化物1347.5吨/年,从2016年我省火电项目预支增量中支出。火电行业替代来源为焦煤集团演马煤矸石电厂关闭后的替代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803吨、616吨,新乡孟电热力集团2#机组2016年底减排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1620吨、1540吨。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采取两次公示、召开座谈会、简本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收集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的要求。评价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264份,有效收回264份,回收率为100%。98.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1.9%的调查对象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
项目名称:
华能渑池2×300MW热电联产工程变更
建设地点:渑池县
建设单位: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建设项目概况:
华能渑池2×300MW热电联产工程于2011年1月由环境保护部予以批复(环审〔2011〕9号),建设内容包括:2×300MW超临界抽凝式发电机组和2×1125t/h超临界煤粉炉、配套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静电除尘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及SCR脱硝装置、废水处理系统、煤场、灰场等。供热范围为:渑池县及义马市中心城区。本次变更内容如下:
1. 项目机组由300MW超临界机组变更为350MW超临界机组,配套锅炉由2×1125t/h变更为2×1164t/h。
2. 运煤方式由汽车运输变更为铁路运输(备用汽车运输)。
3. 项目平面布置,冷却塔由厂区西南调整至西北角、氨储罐区由厂区中部调整至东北角、煤场由厂区内部调整至厂区外北侧75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治理措施
锅炉烟气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由3层喷淋层变更为带托盘的4层喷淋层;脱硝系统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增加SCR脱硝催化剂体积(加厚加高的2+1层布置);除尘系统由五电场静电除尘器变更为高频电源供电的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变更后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排放浓度限值,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要求。
2. 噪声防治措施
由于冷却塔位置调整,冷却塔噪声防治措施由在冷却塔的西、南两侧厂界设置隔声屏障(长500m、高9m)变更为对冷却塔采取210°消声导流降噪,并在临近汽机房和锅炉房的西侧厂界设置长250m、高10m的隔声屏障。
3.卫生防护距离
本次评价根据变更后的无组织排放情况核定了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氨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变更前未设置防护距离),西侧、南侧未超出电厂区范围,东、北厂界外设防距离分别为:30m、18m;煤场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变更前未设置防护距离),煤场区各厂界外设防距离分别为:东厂界20m、南厂界33m、西厂界12m、北厂界5m,以上防护距离内均无环境敏感点。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了未在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点的说明。
4.其他环保要求
变更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其他环保要求仍按环境保护部批复文件(环审〔2011〕9号)执行。
项目名称:
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
建设地点: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
建设单位: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建设项目概况:
濮阳濮润热电有限公司背压机组项目拟选厂址位于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项目性质为新建,工程内容为建设3×240t/h高温高压煤粉炉(其中一台只在供暖季启用),并配备2×25MW背压机组,同时建设电袋式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单塔双循环,不设GGH和烟气旁路)、SCR脱硝装置(设3+1层催化剂,液氨为还原剂)及条形封闭式煤场(2座)等。本项目供热范围为:濮王产业园区、濮州化工工业园区及两园区所在乡镇濮城镇、王楼乡的民用及工业用热(目前该区域无集中供热热源)。同时取代濮王产业园区和濮州化工工业园区现有40台260.7t/h工业锅炉(保留区域内现有5台工业锅炉,分别为3×4t/h燃烧废料锅炉、1×65t/h燃气锅炉、1×67t/h生物质锅炉)。项目年供热量7.45×106GJ,年发电量3.58×108kwh。
本项目以中原油田彭楼水厂和濮王污水处理厂中水为水源。项目总投资786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22万元,占总投资的19%。目前,本项目尚未取得总量核定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脱硫废水用于煤场喷淋;输煤系统冲洗废水澄清后循环使用;锅炉补水系统排污水经中和处理后,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湿电除尘器用水、输煤冲洗及除灰渣用水,其余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濮王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水水质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限值和濮王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2、废气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采用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一炉一塔,不设GGH(烟气-烟气再热器)和烟气旁路,设计脱硫效率98%;除尘采用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效率99.93%)+湿式电除尘器(除尘效率70%),考虑湿法烟气脱硫系统50%除尘效果,综合除尘效率设计为99.9895%;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液氨为还原剂,催化剂3+1层),脱硝效率90%;依托除尘、脱硫、脱硝设置,汞协同去除率为70%。锅炉烟气通过1座150m烟囱排放。
本项目锅炉烟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并可达到河南省发改委等《关于印发<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4]1842号)中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气发电机组排放限值”的限值要求(烟尘10mg/m3、SO2 35mg/m3、NOx 50mg/m3)。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和锅炉排气噪声,主要高噪声设备包括为磨煤机、冷却塔、汽轮发电机、碎煤机、各类泵及风机等,设备声源值在80~95dB(A)之间,采取针对性的隔声、消声及减振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高噪声设备源强。
4、固废防治措施
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暂存于濮阳宏宇建材有限公司现有全封闭均料库和灰库(可容纳2个月的暂存量);脱硫石膏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由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脱硝废催化剂由厂家现场回收。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油罐区、各废水收集池及管网污水处理装置区为重点防渗区;煤场、主厂房及循环水池等为一般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液氨(贮存量30t),液氨储罐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事故风险识别和源项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氨罐输入输出管线接口断裂导致液氨泄漏扩散。液氨泄漏时,最不利气象条件下,管径100%破裂条件下半致死浓度范围186m,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评价提出设置氨气自动报警装置、水喷淋装置、罐区围堰、事故池等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风险程度可以接受。
公众参与情况:评价采取两次公示、召开座谈会、简本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收集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06〕2号)要求。《报告书》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评价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260份,有效收回250份,回收率为96%。97.2%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2.8%的调查对象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
项目名称:
华润新能源内黄润风400MW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安阳市内黄县
建设单位: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华润新能源(泌阳)风能有限公司华润新能源内黄润风400MW风电项目位于安阳市内黄县境内,拟新建1座总装机容量400MW风电场,总装机台数为200台(单台2.0MW风力发电机组),属平原低风速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7.82亿kWh。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两座220kV升压站、进场道路、集电线路等。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64.87hm2,其中永久占地14.52hm2,临时占地150.35hm2。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草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用基本农田14.52hm2,临时占用基本农田101.22hm2。内黄县国土资源局以内国土资〔2015〕56号对该项目出具了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施工期共挖方63.94万m3,填方63.94万m3,不设置弃土场。
该项目总投资31067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0万元,占总投资的0.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施工营地和施工道路洒水降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向外环境排放。运营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采取低扬尘工艺施工、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可有效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评价预测,当距离风电机160m时,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该项目周边村庄均在风电机组300m外,因此风电机组噪声对周边村庄影响较小。同时,评价根据噪声和光影防护距离计算,提出对各风电机组分别设置160m的噪声防护距离和231m的光影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内黄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已出具意见,在此范围内不再设置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4、固废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处理;事故废油经升压站内的60m3事故油池收集,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风机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全封闭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施工管理、控制施工作业区域范围、避让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修复临时用地、农田复耕、植被恢复,以降低施工期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评价采取在当地媒体安阳日报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并收集意见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评价共发放公众参与问卷调查表220份,有效收回203份,回收率为92.3%。97.5%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支持项目的建设,2.5%的调查对象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