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一般规定
本标准是国家电网公司对断路器产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以及制造能力进行核实及判断的依据,供应商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断路器产品供应商的核实工作。包括:
1)24kV柱上真空断路器
2)24kV柱上SF6断路器
3)12kV柱上真空断路器
4)12kV柱上SF6断路器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核实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用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2资质信息
2.1基本信息
※2.1.1基本信息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1.2法定代表人信息
查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1.3财务信息
查阅近3年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其中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2.1.4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
查阅验资报告,原件或电子版扫描件,验资报告应为合法的验资机构出具。
2.2报告证书
※2.2.1型式试验报告
查阅型式试验报告。
1)型式试验报告出具机构须为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出具机构见附录A。
2)外文报告必须提供中文译本。
3)型式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4)型式试验产品型号与被核实的产品相一致。
5)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型式试验报告项目详见附录B。
6)当产品在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所使用的材料、主要元部件做重要改变或者产品转厂生产时,重新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及技术要求详见各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7)试验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检测报告规定的有效期执行,未标明有效期的按长期有效。出厂试验报告项目详见附录C。
※2.2.2管理体系认证
查阅管理体系认证书。至少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定期年检记录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2.3产品业绩
查阅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发票。
1)合同的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的生产方均为供应商自身。
2)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结构、不同规格产品之间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3)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
4)不认可的业绩有(不限于此):
4.2生产工艺
查阅工艺控制文件、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工艺流程控制记录等相关信息。
4.2.1工艺控制文件
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控制文件应齐全、统一、规范。完整的工艺控制文件包括产品质量重要度分级、外购外协件清单及检测标准、生产工序流程、过程控制工艺卡、产品质量检验标准、生产操作手册、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其工艺文件中所规定的关键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不低于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产品设计及技术条件的要求。各工艺环节中无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4.2.2关键生产工艺控制
产品工艺技术成熟、稳定。从原材料、组部件到产品入库所规定的每道工序的工艺技术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生产产品的各个工序按工艺控制文件执行,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现场定置管理,有明显的标识牌,主要的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图表上墙。
※4.3生产设备
查阅设备的现场实际情况及购买发票等相关信息。
1)具有与产品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备应自有,不能租用。必备的生产设备至少包括:气体回收装置(SF6断路器适用)、真空泵(SF6断路器适用)、烘干箱(SF6断路器适用)等装备。
2)设备使用正常,设备上的计量仪器仪表具有合格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生产、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4.4查阅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文件(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等),包括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等人员数量,观察现场人员的操作水平或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生产流程控制记录进行判断。
1)具有满足生产需要的专职生产及技术人员,不得借用其他公司的。各个生产环节的员工熟悉所负责的生产环节和质量控制要求,能够熟练操作设备、工装器具,并能得到定期培训。
2)具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
5试验检测能力
※5.1试验场所
查看试验场所现场情况。具有与核实产品相配套的独立试验场所,与生产场所相对隔离,有明显警示标志,试验
6.1管理规章制度
查阅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章制度。
1)具有进厂检验制度及其它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
2)具有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筛选制度,外购原材料组部件生产厂家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2管理控制情况
查看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实际执行情况。
1)设计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
2)按工艺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管理文件,根据生产计划采购。主要原材料组部件供应商变更有相应的报告并在相关工艺文件中说明。
3)按管理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进厂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分类独立存放,物资仓库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适宜的环境,实行定置管理,标识清晰、正确、规范、合理。
5)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且原材料组部件使用现场记录内容规范、详实,并具有可追溯性。
※6.3现场抽查
查验原材料组部件管理规程、设计图纸、采购合同等相关信息。所采用的原材料、组部件不能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或国网不允许采用的。现场随机抽查3种关键的外购组部件(如操动机构、瓷套、绝缘拉杆、灭弧室、密封圈等),查看关键组部件的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组部件供应商资质文件、入厂检测记录、组部件管理文件等是否齐全,并查看关键组部件的存放环境。
7售后服务及产能
7.1查阅管理文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档案以及售后服务记录等相关信息。
7.2产能通过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提供的产能计算报告,根据产品生产的瓶颈进行评估。本标准中标记“※”的内容为供应商应具有的产品生产能力最低要求,其它未标记“※”的内容同样是判断供应商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能力的重要条件。
附录B 型式试验项目
1、※防护等级检查
2、※回路电阻测量
3、※温升试验(1.1倍额定电流)
4、※机械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5、※机械寿命试验(≥10000次)
6、※密封试验(≤0.5%/年,适用于SF6断路器)
7、气体水份含量测定(断路器:≤150ppm)
8、※端子静态负荷试验
9、※绝缘试验
1)12kV
短时工频耐压试验(对地:42kV1min;断口:48kV1min)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对地:75kV;断口:85kV)
2)24kV
短时工频耐压试验(对地:65kV1min;断口:79kV1min)
雷电冲击耐压试验(对地:125kV;断口:145kV)
3)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工频2000V1min)
10、※出线端短路开断关合能力试验T10~T100a
11、※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开断次数试验(SF6断路器:20次,真空断路器:20kA及以下30次,31.5kA及以上20次)
12、※异相接地故障开断能力试验(3/2倍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13、※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热稳定:额定短时耐受电流4s;动稳定:2.5倍短时耐受电流(峰值)
14、局部放电试验(SF6断路器适用)
15、电缆充电电流开合试验方式CC1-CC21)
1)12kV:1.4×Ur/√3kV,25A
2)24kV:1.4×Ur/√3kV,31.5A
附录C 出厂试验项目
1、工频耐压试验
2、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3、局部放电检测(SF6断路器适用)
4、回路电阻测试
5、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6、SF6水份含量检测(SF6断路器适用)
7、密封试验(SF6断路器适用)
8、伏安特性测试(适用于自带CT的断路器)
相关新闻:
【国网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12-24kV高压开关柜
【国网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箱式变电站
【国网2016年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10kV电压等级变压器